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正文内容

行政强制措施权可以授权吗?

2023-10-11 01:34:13法律知识1

行政强制措施权可以授权吗?

行政强制措施不能授权。

行政强制措施会对当事人的权益造成重大影响,根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而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治安行政强制措施适用的法律程序?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依法向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并在现场笔录中注明;   (三)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四)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注明。当事人不在场的,由见证人和办案人民警察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五)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家属实施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理由、地点和期限;无法当场告知的,应当在实施强制措施后立即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身份不明、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的,可以不予通知。告知、通知家属情况或者无法通知家属的原因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检查时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制作检查笔录,不再制作现场笔录   情况紧急,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依法向其所属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当场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返回单位后立即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公安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为维护社会秩序,人民警察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对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嫌疑,依法可以适用继续盘问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对其继续盘问。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依法适用继续盘问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十二小时;对在十二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二十四小时;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二十四小时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违法嫌疑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也可以通知其家属、亲友或者所属单位将其领回看管,必要时,应当送医院醒酒。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进行约束,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约束过程中,应当指定专人严加看护。确认醉酒人酒醒后,应当立即解除约束,并进行询问。约束时间不计算在询问查证时间内。

授权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授权牌的法律效应?

授权牌是以木板牌、不诱钢牌或铜牌等牌匾形式展现的授权协议,具有相关的法律效力。它是特许经营权特许给个人在特定的领土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权利。授权内容是指特许中央机构对成立地方分会或支部的特许权。生效前提条件是:公司或总部加盖公章、集团或总裁亲笔签名。

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人有什么责任?

经授权后,其法律责任为: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公司登记机关向该被授权人送达即视为向公司的境外发起人、股东送达。  

一、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由公司的境外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载明境内被授权人的地址、联系方式,明确授权其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  

二、相关规定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机关的行政处罚对象将包括违反法律规定的公司境外发起人、股东。所以就要解决对公司的境外发起人、股东送达法律文件,尤其是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域外送达方式的规定,《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第五款设置了《法律文书送达委托书》制度,并将其明确为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也就是由公司的境外发起人、股东事先授权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代为签收法律文件,并将该被授权人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登记机关向该被授权人送达即视为向公司的境外发起人、股东送达。

不可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规范?

行政法规不可以设定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冻结存款、汇款的强制措施及其他应当由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规定的和法律授权的区别?

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法律授权的属于执行性质的。比如,法律规定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如果纳税人不按规定缴纳税款一定会受到制裁。

法律授权税务机关和海关收税的权力,税收机关可能会受到纪律处分,但不会受到制裁。法律规定就是法治,法律授权是可能一种上下级关系,两者性质不一样。

法律授权有几种?

准确地说,法律授权是指人民通过法律将公权力赋予有关国家机关或其他组织的法律活动。在法律授权中,人民是授权主体,国家机关或其他组织是被授权主体,法律是授权的载体,公权力则是授权客体和授权内容。

法律授权分为:抽象授权与具体授权、概括授权与单一授权、直接授权与间接授权三对授权范畴,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交叉性。概括授权、单一授权都属于具体授权,它们可以成为直接授权,也可成为间接授权。但概括授权、单一授权、具体授权都不是抽象授权。

警告三次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

陈某在某酒店担任保安部经理。2019年5月6日,在召开内部会议时,因陈某言语粗鲁,总经理要求其离开会场。但陈某拒绝离开并用不雅词汇顶撞了总经理。酒店给予陈某警告处分,并于当月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陈某认为酒店处罚过重,提起仲裁申请,要求酒店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庭审期间,酒店辩称,陈某在会议中言语粗鲁、行为无礼,扰乱会议,公司依据规章制度给予了警告处分。而且陈某之前还因违纪两次受到警告处分。消防管理是陈某职责范畴,但酒店两次因消防管理漏洞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酒店以工作严重失职为由,两次根据规章制度,对陈某给予警告处分。

酒店员工手册还规定,员工恐吓客人、同事或上级以及对客人、同事、下属或上司粗暴无礼的,应当给予警告处分;员工累计三次被警告后,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酒店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陈某入职时已经阅读学习了员工手册并签字确认,对于公司给予的三次警告处分亦未提出异议,并确认了处分合法。

在已累计受到三次警告处分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合规,无需支付赔偿金。陈某承认自己确实于2019年5月6日使用不雅词汇顶撞酒店总经理,但认为此前自己的每次违规行为都已经受到警告处分,酒店不应再累计处罚。

不予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625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