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门? 劳动安全的最新法律法规?
劳动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为主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 ,其前身为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50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起草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制定行政规章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规则;代表国家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职权,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规范,监督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
(三)拟定促进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规划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按分工制定中国公民出境就业和境外公民入境就业的管理政策;制定有关机构经办向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选派中方雇员业务的管理办法;制定外国在华机构从事劳动力招聘中介、咨询和培训业务的资格管理办法。
(四)组织拟定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组织制定和颁布相关的行业标准;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制定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及政策;制定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政策和措施;制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制定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教材建设规划和评估认定制度。
(五)制定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制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制定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仲裁的规范、规则;审核并发布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拟定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评定国家级企业劳动模范。
(六)拟定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和措施;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拟定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中央直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七)拟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八)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和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制定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制定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
(十)承担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一)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标准化工作。
(十二)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代表政府参加国际劳工组织和其他有关国际组织的活动和工作;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政府、民间及国际经援机构的多边、双边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审查和处理国际劳工公约、建议书。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劳动安全的最新法律法规?
1.
在总则中规定 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劳动者应当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2.
在劳动合同方面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条款。 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
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规定,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劳动保障部门是什么单位?
你好!劳动保障部门是行政单位,能够很好地拟定社保工作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
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是负责拟定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的部门。
劳动保障部门是哪些部门?
法律法规中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厅、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责: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制定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劳动保障部门有权查吗?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行政执法单位,有权对行政区域内的任何行政,亊业,企业等用人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范劳动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调解单位和职工之间的矛盾究分,作好双方的劳资究分双方如搭不成协议,可提议劳动仲裁部门进行劳动仲栽。
劳动保障部门周六上班吗?
劳动局周六周日不上班,星期六和星期天属公休日不受理投诉(法定节假日除外,国务院办公厅假日办会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发出调休调假通知)。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作息时间完全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上班时间一般是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是14:30至17:30。也有的地方是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夏季和冬季工作时间会相应调整)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信访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综合管理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承办劳动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劳动保障部门是什么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能的局级单位,隶属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属地政府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一个政府机构,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监督、管理、执行职能。具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起草、落实、社会福利的管理、监督,社会劳动力市场的监督和管理。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劳动保障法律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等共13条法律
法规有: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
《失业保险条例》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等共九条法规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劳动保障部令1999 1号文?
本题应该是指1999年3月19日,由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号令》。
内容是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共分六章,二十三条。
其中,第一章是总则,第二章是登记,第三章是变更登记,第四章是注销登记,第五章是登记证件,第六章是附则。
劳动保障部门追缴退休金的政策?
国家规定可以补缴养老金的情形
(1)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招工手续,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因为工作调动落空,中断劳动关系等的原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含计划内长期临时工、城镇户籍的临时工)未参保或中断缴费的;
(2)职工因自动离职、开除、除名、刑满释放后无公职等原因未参保或中断缴费的;
(3)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新参保手续的;
(4)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以及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
(5)企业职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
(6)参保人员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时,以前年度缴费基数达不到全省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的。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