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辞职,什么是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什么是辞职,什么是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你好,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辞职是个人主动离职,自愿离开这个单位。
2、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是双方暂时不具备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其中一方想解除,就和另外一方协商。通过友好商谈的方式,解除劳动关系。
辞职与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区别及界定?
辞职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有与之工作能力和工作技能相匹配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正在履行中,用人单位没有提出与之解除劳动关系,而劳动者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劳动者因自己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合同不适宜继续履行,双方均有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意愿或者一方提出申请,另一方也同意的一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在本企业的连续工龄 ,给予足够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能反悔吗?
你好朋友,很高兴回答你提出的这个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你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所以说不能反悔。可以另行协商,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回答完毕。
单位出具母子关系有法律效应吗?
单位出具母子关系没有法律效应。按照法律规定,户籍管理是公安机关的职能,要证明家庭成员关系,包括母子关系,只能由公安机关根据从户籍档案里查找出来的结果提供,单位没有可提供母子关系的依据,因而其提供的母子关系证明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简易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有。
简易劳动合同属劳动合同,应该具有法律(应)力。只要劳动合同是单位与劳动者都是在真实、自愿,没有任何胁迫、欺诉的情况下签订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的效力并不因签订的复杂与简易而决定。假如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再复杂也违法。
公司撤柜需提前书面通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可以签字吗?
可以。
公司辞退让写个人原因离职的话,无法获得补偿或赔偿的。如果用人单位辞退的话,看用人单位辞退通知书上的辞退理由和依据。
如果用人单位主动协商离职,你可以不同意;如果你同意的话可以签署用人单位主动协商离职的协议,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05年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条例。
签订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后,发现是违法解除,还能要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不能违法。违法无效。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影响视同缴费吗?
不影响。视同缴费年限是社保中人的特有现象。所谓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当事人在全面实施社保缴纳前,正式参加工作的工龄。经审核认定后,被纳入视同缴费年限。
.而缴纳社保以后被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只涉及后续的社保缴纳年限及工龄,对历史的视同缴费年限不构成任何影响。所以已经被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不会因为此后发生的事件而受到影响。
停薪留职等于解除劳动关系吗?
停薪留职可视为中止履行劳动关系。
停工留薪期是履行劳动关系过程中的特殊现象,期间并不需要劳动者亲自履行工作职责,应视为中止履行劳动关系,《工伤保险条例》也明确了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停工留薪期可视为中止履行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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