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举个栗子来说明白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关系啊?
一、能不能举个栗子来说明白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关系啊?
拿刑法条文举例子吧
1和2,可以用交通肇事罪解释,此罪前提是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道交法有数个法律条文,并且是与刑法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3,刑法抢夺罪是第267条,而此条第二款是法律拟制为抢劫罪(携带凶器抢夺),一个条文表述不同的法律规则或其要素
4,这个简单,例子到处都是,法律规则在形式上可以省略三要素,但在逻辑上缺一不可,所以一个法律条文仅规定法律规则某个要素或若干要素(这是指在形式上)
二、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一下,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的区别,并举例说明一下,谢谢!!
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文字表达形式。但一个法律条文并不一定等于一个法律规范.
三、根据以上材料,请分析并归纳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之间主要有哪几种关系状态?
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关系 1.规范性条文和非规范性条文 ①规范性条文是直接表述法律规范(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条文。 ②非规范性条文是指不直接规定法律规范,而规定某些法律技术内容(如专门法律术语的界定、公布机关和时间、法律生效日期等)的条文,不能独立存在,总是附属于规范性法律条文。 2.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 ①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由数个法律条文来表述。 ②法律规则的内容分别由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条文来表述。 ③一个条文表述不同法律规则或其要素。 ④法律条文仅规定法律规则的某个要素或若干要素。
四、在法律条文中 什么是“条” 什么是“款” 什么是“项” 什么是“目” 它们如何区分
法律条文,一般的结构是篇、章、目、条、款、项,但是我国现在的法律很少有“篇”的结构,而多用“编”的结构,包括我国的宪法、刑法、民法通则、三大诉讼法等基本法律。例如我国现行刑法的结构是“编”、章、节、条、款、项,整个刑法分为两“编”即总则编和分则编。下再举《民事诉讼法》一例,进一步说明问题:
第二编 审判程序......................编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章
第四节 诉讼中止和终结....................节
第一百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条
下为第一款之六项: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第二款: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五、怎样界定法律条文一款
指后者,即指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前者应表述为第一款第一项,即指“(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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