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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章到底是不是我国正式的法律渊源?

2023-10-09 19:01:13法律知识1

行政规章到底是不是我国正式的法律渊源?

我看到这句话刚开始也不明白,后来往后翻,就看到这一句了:何国家的法的正式渊源都不可能是一个包罗万象的体系,也就是说,它不可能为法律实践中的每个问题都提供一个明确答案,即总会有一些法律问题不可能从正式的法的渊源中找到确定的大前提。

我觉得你看到的这句话就可以理解为,因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参照行政规章并且能解决实践问题,那么就不满足“不可能为法律实践中的每个法律问题都提供明确答案”这样一个大前提,所以说行政规章不是我国正式法的渊源。

规章是法的正式渊源吗?

规章是我国法的正式渊源以规范性法文件形式表现出来的成文法,如立法机关或立法主体制定的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条约等都是法的正式渊源。只是像政策。道德、习惯不是正式渊源。 法条是法条,规章是规章,没有谁规定规章必须在法条上,因为规章自己就是一类法条。

什么是法律的渊源,正式的法律渊源包括哪些?

法律的渊源是指法律发展的历史根源和形成的基础。正式的法律渊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传统:法律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的法律传统和习惯法,这些传统和法律惯例对后来的法律体系产生了影响。例如,罗马法和英国普通法是西方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传统。

2. 宪法和法律文件: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最高法律文件,规定了国家政治体制、权力分配和公民权利等基本原则。其他法律文件包括法典、法规、条约等,它们被制定用于管理和规范社会行为。

3. 公约和国际法:国际法是指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和规则。国际法源于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国际法院的裁决。国家通过签署和批准国际公约来接受国际法的约束。

4. 司法判例:司法判例是法官在处理案件时作出的判决和解释,被视为法律的权威解释。司法判例可以成为法律的一部分,并对未来的类似案件产生指导作用。

5. 法学理论和学说:法学理论和学说是对法律进行研究和解释的学科体系,包括法学原理、法律哲学、法律学说等。这些理论和学说对法律的解释和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以上是正式的法律渊源,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渊源可能有所差异,具体的法律渊源取决于该国或地区的历史、政治、文化和法律制度等因素。

正式法律渊源名词解释?

正式法律渊源意思是指权威国家机关经常以作为法的来源或据以作为处理法律问题的依据。

正式法律渊源的名词解释?

简称“法源”,是指能作为法律决定的前提的那些法律资料。分为直接渊源和间接渊源两种。前者为成文法,后者可以是判例、惯例甚至法理。

我国的正式法律渊源有哪些?

法的渊源就是指被承认具有法的效力,法的权威性或具有法律意义并作为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规范或准则来源,法的渊源游客非为有约束力的渊源和虽无约束力却可以有参考作用的即说服力意义上的渊源~当代中国的正式法源表现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为主的形式,成文宪法在当代中国的正式法院中居于核心地位。包括了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法规,特别行政区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际条约,非正式法源包括习惯,判例以及政策~~这是法理相当基础的的东西,上面那段是北大出版社舒国滢老师编的法理学导论教材中的原话~~ 恩~我说的是真的~~我看着书给你扒下来的~~

简述我国正式法律渊源的种类?

法律渊源(法律形式):指那些来源不同(制定法与非制定法、立法机关制定与政府制定,等等)、因而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分类

(1)根据法的渊源的载体形式:

成文法渊源:表现为文字形式的制定法等。

不成文法渊源:不表现为文字形式的。

(2)从法的渊源与法规范关系的角度:

直接渊源:制定法等与法规范、法条文直接相关的渊源。

间接渊源:学说等与法规范、法条文间接相关的渊源。

(3)根据是否经过国家制定程序:

制定法渊源。

非制定法渊源。

(4)根据法的渊源的相对地位:

主要渊源。

简述我国正式法律渊源的类别?

法律渊源(法律形式):指那些来源不同(制定法与非制定法、立法机关制定与政府制定,等等)、因而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分类

(1)根据法的渊源的载体形式:

成文法渊源:表现为文字形式的制定法等。

不成文法渊源:不表现为文字形式的。

(2)从法的渊源与法规范关系的角度:

直接渊源:制定法等与法规范、法条文直接相关的渊源。

间接渊源:学说等与法规范、法条文间接相关的渊源。

(3)根据是否经过国家制定程序:

制定法渊源。

非制定法渊源。

(4)根据法的渊源的相对地位:

主要渊源。

次要渊源。

(5)根据是否表现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实践中,法的渊源最主要的分类)

正式渊源:可以从体现于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中得到的渊源,如宪法、法律、法规等,主要为制定法,即不同国家机关根据具体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非正式渊源: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等。

规章到底是不是我国的法律渊源?

规章是我国的法律渊源。

  当代中国法律渊源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制定法形式,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可分为以下几类:

  1、宪法。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特别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法。宪法是集中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制度、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其主要功能是制约和平衡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我国最高的法律渊源。宪法主要由两个方面的基本规范组成,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是其它附属的宪法性文件,主要包括: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国籍法、国旗法、国徽法、保护公民权利法及其他宪法性法律文件。

  2、法律。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非基本法律、专门法)两类。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统称,如刑法、民法、诉讼法以及有关国家机构的组织法等法律。一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种具体社会关系或其中某一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统称。其调整范围较基本法律小,内容较具体,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等。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就有关执行法律和履行行政管理职权的问题,以及依据全国人大的特别授权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依法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就地方性事务以及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需要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指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地方性法规只在本辖区内有效。

  5、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称规章。内容限于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6、自治法规。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其适用范围是该民族自治地方。

  7、经济特区的经济法规。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同中央的关系是地方与中央的关系。但特别行政区享有一般地方所没有的高度自治权,包括依据全国人大制定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所享有的立法权。特别行政区的各类法的形式,是我国法律的一部分,是我国法律的一种特殊形式。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也是我国法的渊源。

  8、国际条约与协定。国际条约指我国与外国缔结、参加、签订、加入、承认的双边、多边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性质的文件(国际条约的名称,除条约外还有公约、协议、协定、议定书、宪章、盟约、换文和联合宣言等)。这些文件的内容除我国在缔结时宣布持保留意见不受其约束的以外,都与国内法具有一样的约束力,所以也是我国法的渊源。

  行政协定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府相互之间签订的有关政治、经济、贸易、法律、文件和军事等方面内容的协议。国际条约和行政协定的区别在于:前者以国家名义签订,后者以政府名义签订。注:我们国家和政府一旦与外国或外国政府签订了条约或协定,所签订的条约和协定对国内的机关、组织和公民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

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算我国正式法律渊源吗?我国正式法律渊源有哪些?

必须是的。。司法解释 立法解释 行政解释,都是我国的正式解释具有法律效力的。

因而必须是正式法律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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