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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性质? 网络舆情选题5要素?

2023-10-09 14:37:57法律论文1

网络犯罪性质?

政治性犯罪,侵财性犯罪,侵权性犯罪,攻击性犯罪。

在快速的工业化进程中,信息网络技术所带来的副作用开始走向前台。在网络空间中,一方面出现了如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这类以信息网络作为必要构成要件要素的犯罪类型,即纯粹网络犯罪,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传统犯罪网络化的趋势,即网络因素极大地影响了包括诈骗、传播淫秽物品、开设赌场、侵犯个人信息、传销、侮辱诽谤在内的传统犯罪形式。

网络舆情选题5要素?

1.舆情的主体是社会民众

舆情是由社会民众发出或造成的。针对某项公共事件,官方的意见或观点不属于舆情,舆情的主体不是官方人员和官方媒体。

所谓社会民众,指的是人民群众,既可以是个人、群体,也可以是其他组织。

2.舆情的客体是社会管理者

舆情主体是舆情的发出者,舆情客体则是舆情的接受者,也就是舆情的具体指向。由舆情的定义,舆情的客体是社会管理者或公共事务的管理者以及社会管理机构,不是普通的社会民众,也不是某家企业。

3.舆情的载体是公共事件或现象

所谓舆情的载体,就是刺激舆情产生的“中介”,也就是导致社会民众对社会管理者产生情绪、意见和观点的“刺激源”,即公共事件或现象。

公共事件是和私人事件相对应的,与事件的性质、波及范围、影响范围、受关注范围等因素有关。公共事件并不一定人尽皆知,却肯定被部分民众所知,并造成一定影响。网络等新媒体的发展,给发生在任何微小角落的“芝麻小事”安装上“放大镜”,为任何一件事情演变为公共事件提供了便利。但是,公共事件还有一项更重要的衡量标准是,发生在公共管理领域的事件,即和社会管理者有关的事件。

4.舆情的本体是舆情的内容

舆情的本体就是舆情内容本身,即社会民众表现出的情绪、态度、观点、意见等的总和。与舆情的主体、客体相比,舆情的本体即舆情内容是多种多样的。

5.舆情的承体是一定的历史阶段和空间范围

任何公共事件都是发生在一定时间阶段和一定的空间范围内,舆情也具有时间性和空间性。

关于网络道德的选题?

1. 互联网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2. 网络疏远了现实中人们之间的关系。

3. 正确利用网络会促进社会的发展。

4. 网络生存能力将是未来社会衡量适应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5. 网络正在改变人类的生存方式。——比尔盖茨

6. 网络化趋势已经一发不可收拾,人类社会将被一网打尽。

7. 中国的互联网迫切需要懂技术的管理人员。我们走了很多弯路,企业的创业者和经营者对此都要进行深刻的反思。——王选

8.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次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9. 让人们通过网络发言是一种必然和进步。

10. 社交网络原来就等于社会,这真是个概念的大骗局。

11. 如果错过互联网,与你擦肩而过的不仅仅是机会,而是整整一个时代。——王峻涛

12. 网络使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

13. 网络在改变我们工作方式的同时,也改变了我们的生活。

14. 网络世界不是随心所欲,它和现实世界一样需要遵循共同的规则。

15.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

网络犯罪就是网络诈骗吗?

网络犯罪就是网络诈骗,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网络诈骗是具体的一种犯法罪名,而网络犯罪就广义的多了,只要是利用网络违法犯罪的行为都是属于网络犯罪。

最常见的网络犯罪有:网络诈骗、网络盗窃和网络勒索等,网络诈骗只是其中的一种违法犯罪。

网络犯罪如何查询?

网络诈骗无非通过QQ,邮箱之类的网络途径,只要你使用网络,电信或者网通中心就有你的登录信息,IP都有自己的归属地,搜查范围就确定了,现在网吧,路上都有监控摄像头,只要各部门配合好,根据上网时间,离线时间,找诈骗犯还是可以做到的

网络犯罪生态特点?

智能性、行为的隐蔽性、手段的多样性、传播的广域性等。

第一,成本低、传播迅速,传播范围广。就电子邮件而言,比起传统寄信所花的成本少得多,尤其是寄到国外的邮件。网络的发展,只要敲一下键盘,几秒种就可以把电子邮件发给众多的人。理论上而言,接受者是全世界的人。

第二,互动性、隐蔽性高,取证困难。网络发展形成了一个虚拟的电脑空间,既消除了国境线,也打破了社会和空间界限,使得双向性、多向性交流传播成为可能。在这个虚拟空间里对所有事物的描述都仅仅是一堆冷冰冰的密码数据,因此谁掌握了密码就等于获得了对财产等权利的控制权,就可以在任何地方登陆网站。

第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从国防、电力到银行和电话系统此刻都是数字化、网络化,一旦这些部门遭到侵入和破坏,后果将不可设想。

第四,网络犯罪是典型的计算机犯罪。时下对什么是计算机犯罪理论界有多种观点,其中双重说(即行为人以计算机为工具或以其为攻击对象而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定义比较科学。网络犯罪比较常见的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数据、信息的犯罪,散布破坏性病毒、逻辑炸弹或者放置后门程序的犯罪,就是典型的以计算机为对象的犯罪,而网络色情传播犯罪、网络侮辱、诽谤与恐吓犯罪以及网络诈骗、教唆等犯罪,则是以计算机网络形成的虚拟空间作为犯罪工具、犯罪场所进行的犯罪。

选择网络金融选题的意义?

  互联网金融是指以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互联网金融专业是新兴的"互联网+"前沿专业,是伴随着金融行业互联网化应运而生的。具体选择理由如下:

  一,未来人才需求量大

  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产业,自出现以来蓬勃发展呈“井喷”之势,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未来5~10年,人才缺口大,达300万左右。

  与传统金融行业人才供需两旺的情况不同,新兴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人才供给根本无法满足企业需求。据统计,互联网金融人才需求同比增幅超41%。很多互联网金融企业急需的高端职业经理人、电商运营经理等人才更是“一将难求”。

  二,就业选择性多

  互联网金融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可以在第三方支付、P2P、众筹、互联网理财、互联网银行、互联网保险、互联网证券等领域就业。同时,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多种样态,包括互联网银行、互联网券商、消费金融、第三方支付、互联网投行也为学子提供了广阔的就业天地。相较于传统金融行业的高门槛,死磕顶级高校毕业生和优秀实习经历,互联网金融专业的包容性更强、就业面更广。

企业网络规划选题意义?

(1)企业网站建设规划可以合理分配和利用信息资源(信息、信息技术和信息生产者),节省系统的投资。   

  (2)通过制定规划,找出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更准确地识别出为实现企业电子商务营销目标而必须完成的任务,进而促进网站的应用,最终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3)企业网站规划可以指导网站系统开发,用规划作为网站建设工作的标准。

单位网络犯罪包括哪些?

综观现有的关于单位网络犯罪的描述,大体有三种类型:

  第一,通过网络以其为工具进行的各种犯罪活动;

  第二,攻击网络以其为目标进行的犯罪活动;

  第三,使用网络以其为获利来源的犯罪活动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针对这一高科技犯罪,在立法方面存在一定的滞后,在计算机网络管理和计算机犯罪方面基本上处于无法可依或有法难依的状态。

  《刑法》第28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犯罪对象是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侵入上述三类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而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是该类系统而故意侵入。触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286条规定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且后果严重的行为。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触犯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目前针对网络违法犯罪的处罚条款,我国还散见于《刑法》、《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中,不够系统、集中,操作起来也比较困难。

跨境网络犯罪的类型?

主要是电信诈骗,网络赌博,非法洗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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