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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东的法律责任

2023-10-09 13:24:13法律法规1

一、有限公司股东的法律责任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其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如果公司的股东有虚假、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司法人代表与公司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一,公司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种类多样。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二,公司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义务包含以下几点

(1)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权利不得滥用义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2,权利:

(1)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3)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以便监督公司的运营;

(4)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即股东享有受益权;

(5)依法转让出资;

(6)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7)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资本;

(8)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

三、有限公司股东法律责任

你的朋友已经出资的吧?用你的身份证对你影响不大,如果有风险也是对他的出资而言有限公司出资人仅在出自范围内负责

四、显名股东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名义股东对外对内,和其他股东的权利义务都是一样的,不过他的权利能力是受其和隐名股东之间的合同约束的!

五、在债务纠纷中,公司股东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公司债务原则上股东不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是按规定承担出资的义务。如果股权全部出资则有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与个人股东的个人财产无关。但如果股东没有按照章程出资的话,需要在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已认缴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法人是公司股东之一,且认缴出资并持有公司部分股权时,当公司出现债务的情况,只要履行完出资义务后就不会承担其余责任。反之,则应当在未缴足数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个人独资公司的法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和公司财务区分,没有单独制作财务报表的情况时,当公司出现债务法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债务法人有没有义务偿还,要区分企业的性质,对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具有偿还债务的义务,但如果法定代表人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一,且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话,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要求法定代表人履行出资义务偿还债务,也会得到的支持。如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或已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当然就没有偿还公司债务的义务了。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没有偿还公司债务的义务。一般情况下的企业,是以法人的全部资产来承担风险。如果破产则是用企业还有的资金来偿还,不足部分就不用还。如果隐藏财产来躲避债务,或者法人代表贪污了企业资产,就是要追究相应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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