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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职业伦理价值理念出发阐述法律职业伦理的性质?

2023-10-08 14:15:05法律法规1

从法律职业伦理价值理念出发阐述法律职业伦理的性质?

法律职业伦理具有知识性与素养性两重性。作为知识的法律职业伦理包括技术伦理、角色伦理以及冲突解决规则三个层面;作为素养性的法律职业伦理是塑造法律人基本形象、法律职业共同体以及培养法律人的职业认同与自我认同的基础。

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应该从自身所具有的知识性与素养性两方面出发,首先要建立法律职业伦理的内容合理、体系完善且合乎不同教育阶段的递进式的知识体系,其次要建立具有实践性乃至终身性的教学方式。同时,需要注意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自律意义有限,根本上还需要制度保障。

研究法律职业伦理的意义?

更好的让法律职业者遵守法律,守护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

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的区别?

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都是指职业律师在工作中应当遵守的一系列规范和准则,但它们有如下基本区别:

1. 含义不同:法律职业伦理强调在法律实践中遵守法律法规、为人民服务、维护法律公正等方面的道德品质和基本原则;而法律职业道德则强调律师在实际工作中应该遵从的敬业精神、诚信正直、保守秘密等职业道德准则。

2. 范围不同:法律职业伦理通常包括了律师应具备的一系列道德行为和基本价值观念,如以人民为中心、遵守法律法规、秉持职业操守等;而法律职业道德所涵盖的内容则是律师的职业行为准则,主要包括了行为规范、依法代理、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维护诚信等。

3. 目的不同:法律职业伦理的核心目的在于维护律师在法律实践中的品德和道德价值观,体现律师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法律职业道德的核心目的则在于规范律师的行为和工作方式,确保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总之,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都是需要律师严格遵守的基本准则,作为职业律师必须具备这些基本素质,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维护法律公正,同时也有效保护了律师职业的尊严和形象。

法律职业伦理的内涵是什么?

职业伦理是从社会伦理学的视角,指职业活动中的伦理关系及其调节原则。职业活动是社会分工体系中的重要方面,是特殊的社会角色活动。根据在社会巨系统中的角色及其功能性要求,职业活动获得具体社会角色及其社会权利与义务、责任的规定。

职业活动体现了特定的价值理念,职业关系是特殊的伦理关系。职业活动中一切关涉伦理性的方面构成职业伦理的现实内容。

法律职业伦理的重要性?

法律职业伦理是公民道德素养的高度概括。其重要性体现在三个方面:

1、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人员自身利益的需要。

2、法律职业行为规范具有保护法律工作者的作用。

3、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

西方古代法律职业伦理特点?

1、强调依法统治,把法治作为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主要方法,主张一切个人或机构都处在法律之下或之内,受事先制定的法律规则的统治和约束。

2、强调法律自治,即法律与道德和宗教等相分离。

3、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形式的平等,反对旨在追求结果平等或限制实际不平等的措施。

4、坚持法律的一般性和普遍性,反对特别法律,认为无论是维护特权的立法还是给予某些特殊社会群体如弱势群体特别关照或救助,都是对法治的破坏。

5、主张司法独立,注重程序要件。在司法中,强调形式公正或程序公正,反对掺入具有价值意向的道义原则等。

6、维护个人自由,坚持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区分,维护作为私域的空间,以使个人不受政府、团体或他人的非法干预。

7、主张法律的稳定性,反对朝令夕改。坚持法律的公开性和明确性,反对以秘密法律不教而诛,反对制定模棱两可的法律并随意解释。

什么是法律职业伦理规范?

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律职业道德属于主观法则,法律职业伦理属于客观法则,法律职业伦理关系是法律职业伦理的载体,是在法律职业活动中形成的并由法律职业行为规范予以调整的社会关系。

具体来说,法律职业伦理在内容上应当包括三个方面,即法律职业伦理关系、法律职业伦理观念和法律职业伦理规范。

在体系上,全书分为法官职业伦理、律师职业伦理和检察官职业伦理三个部分,具体涵盖法官的司法伦理规范、业外伦理规范以及廉洁自律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规范、律师与当事人的伦理关系规范、律师与其他法律职业者之间的职业关系规范,检察官的业务行为规范、业外行为规范和廉洁自律规范。

法律职业伦理基本原则?

1.司法独立原则。

(1)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坚持和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来自法律规定之外的影响。

(2)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应当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正确的意见。

(3)法官应当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独立行使,并做到:a.除非基于履行审判职责或者通过适当的程序,不得对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发表评论,不得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案件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b.不得擅自过问或者干预下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c.不得向上级人民法院就二审案件提出个人的处理建议和意见。

(4)法官除履行审判职责或者管理职责外,不得探询其他法官承办案件的审理情况和有关信息。

(5)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应当避免受到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的不当影响。

2.中立原则。

(1)法官在审判活动中,除了应当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外,如果认为自己审理某案件时可能引起公众对该案件公正裁判产生合理怀疑的,应当提出不宜审理该案件的请求。

(2)法官应当抵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或者案外人利用各种社会关系的说情,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法官不得违背当事人的意愿,以不正当的手段迫使当事人撤诉或者接受调解。

(4)法官在审判活动中,不得私自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5)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以其言语和行为表现出任何歧视,并有义务制止和纠正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员的任何歧视性言行。

3.避免偏见原则。

(1)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应当避免主观偏见、滥用职权和忽视法律等情形的发生。法官应当充分注意到由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健康状况和居住地等因素而可能产生的差别,保障诉讼各方平等、充分地行使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

(2)法官在宣判前,不得通过言语、表情或者行为流露自己对裁判结果的观点或者态度。

(3)法官调解案件应当依法进行,并注意言行审慎,避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对其公正性产生合理的怀疑。

4.职业廉正原则。

(1)法官在公众场合和新闻媒体上,不得发表有损生效裁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评论。如果认为生效裁判或者审判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可以向本院院长报告或者向有关法院反映。

(2)法官不得向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辩护人泄露或者提供有关案件的审理情况、承办案件法官的联系方式和其他有关信息;不得为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辩护人联系和介绍承办案件的法官。

(3)法官根据获得的情况确信,其他法官有可能或已经违反法官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法律工作者有可能或已违反职业道德,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向有关部门或者有关机关反映。

为什么必须强化法律职业伦理的教育?

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在法治人才培养中占据重要位置,然而,长期以来,法律院校并不重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

师资条件相对较好的法律院校,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也严重不足,大部分院校没有专职该领域教学科研的教师。职业伦理教育不足,表明法学教育存在严重缺失。

法律职业伦理的内涵和渊源是什么?

职业伦理是关于从事某种职业的群体或个人的一些总体性的价值要求。不同职业道德主要是对某一职业的从业者个体的特殊要求这样的特点,职业伦理则是某一职业的从业者对具有总体性的社会伦理和社会主导价值观的遵循。

职业伦理所具有的这种总体性特点,与职业道德的个体性和主观性形成了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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