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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条例是法律还是法规?

2023-10-08 13:43:10法律知识1

地方条例是法律还是法规?

地方条例是法规,不是法律。按照法律规范,地方条例是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法律吗?

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我国的法律位阶分为六个等级,从高到底依次为宪法、基本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属法律规范的一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72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地方标准属于法律法规吗?

地方标准不属于法律法规。因为地方标准是由地方标准化管理部门批准並发布的在本地区范围内的统一标准,通常只是针对某个方面或某个产品而制定的,如环境保护,医药,工程建设等,产品一般是地方特色产品,如食品,烟酒等。要注意的是,地方标准不能与国家标准或法律法规相抵触。

法律地方性法规之间的关系?

法律广义上包括地方性法规。广义的法律根据制定主体不同分为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务委员会)、行政法规(国务院)和部门规章(国务院乡下部门)及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

狭义的法律只包括宪法和法律,不包括其他法规规章及地方性法规。

地方法律法规怎么查询?

只要登录相关人民代表大会公众网即可查询;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部门规章由国家部委颁布实施,政府规章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并颁布实施,需要查询规章,应登录相关部委或地方人民政府网站即可查询。

地方法律法规包括哪些?

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的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还包括决定、命令、决议等。

地方性法规是一定层面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依法制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的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根据宪法和1986年修改后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立法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此外,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执行机关所制定的决定、命令、决议,凡属规范性者,在其行政区域内,也都属于法的渊源之列。地方性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才有效。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法规是法律吗?

是。法规是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章程等法定文件的总称。

法律(Law)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也就是法规包括法律,法律属于法规的一部分。

如果从广义上讲,法规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各级政府制定的规章。

法规和法律区别?

"法律"和"法规"是法律制度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有一些共同点,但也有一些不同点。

"法律"通常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和颁布的经过正式程序通过的法规及其规范文本的总称。它是国家制定的统治性规则,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强制性,是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基于维护社会公正与秩序、保护人权等原则形成并发布的规范性文本。一个国家的法律通常包括宪法、民法、刑法、商法等几个方面。

"法规"一般指的是政府各部门或机构制定和颁布的对部门、企业和个人作出行政管理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它是政府运用其法律授权,为保证和推进行政职能、维持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利益等目的所制定的法律性文件。一个国家的法规包括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决定、通知等。

总的来说,法律是一个国家整个法律制度的总称,其目的是调整社会关系以维护社会公正与秩序,是制约国家权力和保护人民利益的根本依据。法规是在法律框架内制定的政府行政管理规则,是执行法律的具体措施,是落实法律精神的具体文件,具体规定了在各个领域实施行政管理所需遵循的规范和程序。

依据法律法规还是依照法律法规?

两者既相近(相同),也存在着区别。

依照法定程序,是指依照法律(实体法、程序法)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比如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等,所规定的程序。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是指依照与案件(事项)有关、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相应规定。

地方性法规与法律冲突如何适用?

地方法律与国家法律冲突怎么办

不同机关制定的效力相同的法律规范之间的规定不一致的解决机制。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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