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案法律依据? 一案不二审的法律依据?
一事一案法律依据?
一事一案是指民事诉讼法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所谓一事不再理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情形:
其一,同一诉讼标的的案件,已经为前诉法院所判决,且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对此又提起诉讼,法院将不予受理;
其二,同一诉讼标的的案件,前诉法院已经受理正在诉讼系属中,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具体包括:前诉案件已经审理但没有作出裁判;前诉案件一审已经作出判决,但该判决尚未生效;前诉在上诉过程中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当事人向后诉法院再行起诉的,后诉法院将不予受理。
虽然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一事不再理原则,但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中可部分推出一事不再理原则。该项规定为:“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明确了属于重复起诉的前提条件为“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
一案不二审的法律依据?
一事不再理是诉讼原则之一。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和受理。
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也有类似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谍不两立剧情?
谍不两立即势不两立。
剧情:
在滨海市刑警张雷的养妹周芸订婚的日子,其男友是张雷的战友周同。张雷是公安烈士的遗孤,他的父亲当年也是一名刑警,在一次行动中英勇牺牲,他的母亲也因悲痛过度,不久重病去世。年幼的张雷被父亲的老战友周志强抚养长大,并把他也培养成为了一名公安民警。
就在张雷和周同前往订婚宴的路上,在一座桥下,两辆车停在了那里,直觉告诉张雷可能会有事发生,果然发生了枪战,张磊和周同立刻下车表明警察身份,就在这时,其中一个人对周同开了一枪。周同被枪击后抢救无效死亡。张雷看着痛哭的妹妹,悲痛万分。
滨海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张雷被任命为专案组副组长,与老资格的刑警陆延平搭档。对于张雷来说,侦破这起案件具有双重意义,既是他作为一名刑警必须要完成的职责,又是在为牺牲的好战友和失去了未婚夫的妹妹复仇。
但是侦破工作进展得并不顺利,以狡猾擅于躲藏着称的雷老虎在案件发生后就迅速藏匿,而张雷和陆延平对现有线索分析后发现,此案有多伙犯罪分子参与,这更为案情增加了变数。
藏匿着的犯罪分子们终于按捺不住了。因为张雷和周同的突然出现,使他们正在进行的毒品交易失败。然而,更重要的是交易的毒品和赃款不翼而飞,所有人都宣称自己没有拿货、拿钱,几伙匪徒之间各怀鬼胎,互相怀疑。毒品交易的上家泰国的黄大佬也派人来到滨南寻找。
犯罪分子们的行动给张雷和陆延平的侦查提供了新的线索。他们逐渐掌握了这起案件的背后是三股犯罪分子,雷老虎,东北流窜过来的毒贩马子龙,泰国的毒品买家和他在滨南的代理人。
这个情况让张雷意识到滨南可能隐藏着一个组织结构复杂的贩毒网络。只抓住雷老虎或者杀害周同的凶手还远远不够,他们的目标是追查到底,要把整个贩毒网络连根拔起。
犯罪分子们的互相怀疑让他们暴露在警方的侦查网内。但是,隐藏最深的贩毒网络核心却迟迟没有露面,丢失的毒品也毫无头绪。张雷面临了巨大的难题。一方面已经逐渐掌握了大部分犯罪分子的动向,有条件进行抓捕。一方面贸然行动就会打草惊蛇,使隐藏着的主犯逃脱法网。
张雷并不知道,我方的卧底马子龙就隐藏在犯罪分子们中间,而且是他的哥哥。他追查这起贩毒案已经很久,并且依靠他的机智逐渐赢得了匪徒们的信任,即将接近贩毒网络的核心。但是周同的被杀和毒品的丢失,让犯罪分子们陷入了癫狂的状态,行动失去了理智。
几伙匪徒交错撕咬,所有人都在寻找丢失毒品,所有人都在试图表明自己的清白。马子龙也不断被试探和暗算,精神和肉体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但是作为一名卧底,他只能在蛇蝎的巢穴里独自奋战,追查最终的幕后黑手。
追查到泰国买家黄大佬的张雷,通过这个线索查到了与黄大佬有贸易往来的古董公司,然后顺藤摸瓜找到了参与运毒嫌疑的运输公司。然而狡猾的匪徒也对警方的行动非常警惕,打伤了深夜到运输公司侦查的张雷。但在警方的强大压力下,犯罪分子们终于暴露出了他们贩毒网络的最后一环,隐藏在一家药厂里的制毒工厂。
药厂的老板李钧正是这个贩毒网络的核心,但他也是张雷的养妹周芸的好友的男朋友。李钧察觉到了警方对他产生了怀疑,便教唆别的匪徒绑架周芸,企图扰乱警方的视线。自己则加紧行动,妄图赶紧把手里的毒品脱手,远走高飞。
马子龙利用犯罪分子之间的不信任,软硬兼施,也终于发现了李钧才是幕后黑手。周同的被杀和毒品的丢失也都是他导演的好戏。马子龙暗中配合张雷救出了被绑架的周芸,同时诱骗出了李钧和其它犯罪分子进行交易,从而进入了警方设下的陷阱。
在最后的决战中,犯罪分子们悉数落网。然而马子龙却为了救张雷被李钧打死。马子龙的墓前,张雷为哥哥献上了一束鲜花,这是他作为弟弟,也是作为一名刑警,表达的崇高敬意。最后一幕,马子龙再次出现在了酒店中,而且被人称为磊哥。他没有死,继续了他的卧底工作。
仙魔不两立的句子?
自弱水之畔初相遇,往后一连几日,罗喉计都与柏麟帝君都相约弱水,把酒言欢。
慢慢的,两人竟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己,两人不管是谁,每每心有郁结,都会给对方传音,约来弱水,相互排解心中不快。
在魔域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一向俊冷的罗喉计都终于也有笑容了。
一些小兵纷纷议论:“魔尊到底怎么了?”
“他走起路来都在笑,我都不敢相信他是魔刹星了。”
……
是的罗喉计都有朋友了,他开心得像个孩子,活了千年得一知己足矣。没想到有了朋友之后,竟是这般美好,这魔域都变得多彩甜蜜起来。
如果时间可以停止的话,对罗喉计都来说,一切都还是美好的。
那是次年的秋天,修罗族经过四处征战,很快就一统妖魔族,就连鲛人族也颇受其害,但修罗王的雄心何止这些,他早已不满天为尊,妖魔为卑的天下秩序,如今他有魔刹星,有诸天灭地的本领,他势要将这不公的秩序改上一改。
天魔大战迫在眉睫,妖魔族士气正盛,天界一片哀歌,天帝无为而治,柏麟帝君则日夜难眠。
正邪不两立意思?
意思是正义和邪恶是水火不相容的,两方面是互相矛盾斗争的,不可能互相兼容,共处共生。
例句
道不同不相为谋,自古正邪不两立。
这部小说为了表现正邪不两立的主题,塑造了众多性格鲜明黑白两道人物。
在电影中创造了一个正邪不两立的奇幻世界。
不告不审的法律依据?
应该是不告不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条对当事人的处分权利规定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不告不理原则则是此处分原则的具体体现。在处分权利的权利赋予之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身的诉讼权利,不向法院起诉,也可以起诉后申请撤诉。
不戴头盔法律依据?
关于这个问题,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骑自行车时必须佩戴头盔是法律规定。以下是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依据:
1. 美国:根据美国联邦法律,所有16岁以下的骑自行车者在骑行时必须佩戴头盔。此外,许多州和城市也制定了强制佩戴头盔的法律。
2. 欧洲:欧洲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骑自行车时必须佩戴头盔。具体规定因国家而异,但大多数国家要求儿童佩戴头盔,有些国家规定所有骑自行车者都必须佩戴头盔。
3.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的法律规定,所有骑自行车者在公共道路上骑行时必须佩戴头盔。违反规定将面临罚款。
4. 加拿大:加拿大的法律规定,所有骑自行车者在公共道路上骑行时必须佩戴头盔。具体规定因省份而异,但大多数省份要求儿童佩戴头盔,有些省份规定所有骑自行车者都必须佩戴头盔。
总之,佩戴头盔是为了保护骑行者的安全,减少因头部受伤导致的严重事故发生。因此,建议所有骑自行车者都佩戴头盔,即使当地法律没有强制要求。
一案不两诉的法律规定?
一案不两诉也就是“一案不二审”,正确的叫法是“一事不再理”。
所谓“一事不再理”原则是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也是各国诉讼法所确立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
“一事不再理”,其基本内涵就是对于同一个案件,或者说双方当事人之间所讼争的同一个法律关系,当事人不得就此提起两次诉讼,对于法院来说,对于双方当事人所讼争的法律关系已经作出生效判决的,不得重复作出判决。
势不两立的意思?
意思是:指矛盾十分尖锐的双方,不能同时存在。
例句:警察和歹徒势不两立,形成紧张的对峙局面。
2.在这场纠纷中,双方势不两立,一直僵持到现在。
势不两立的立?
立,有站立的意思。
势不两立是说两股不同的敌对势力不能同时存在。
有时候两个人之间也发下重誓,表示与对方势不两立。
民间发下这种重誓的原因是因为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才立下这样的誓言。意思是双方有他没我有我没他。一定要把对方置于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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