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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裁分为哪几类?

2023-10-05 12:28:59法律论文1

一、法律制裁分为哪几类?

法律制裁分为刑事制裁和民事制裁两类。刑事制裁是指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包括罚款、拘留、有期徒刑等;民事制裁是指对违反合同、侵权等民事行为的补偿或赔偿,包括支付赔偿金、恢复原状、停止侵权行为等。

此外,还有行政制裁,是指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如罚款、吊销执照等。这些制裁措施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

法律制裁分为司法制裁(包括民事制裁和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司法制裁是由法院对违法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惩罚措施。

行政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措施。

二、民事制裁的介绍

民事制裁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对违反民事法律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人所处的民事制裁、处罚措施(《民法通则》 第134 条)。

三、什么是民事制裁

民事制裁是由人民法院依法给予民事违法行为者依其应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而进行的法律制裁。其形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会违约金、更换、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制裁是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法律制裁。

四、刑事裁定书有哪些适用范围

第一审刑事裁定书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自诉刑事案件,是指基层法院在接受管辖范围应由本院直接受理的告诉才处理或者不需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经过审查,发现缺乏罪证,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又不愿撤回自诉的,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可以裁定驳回自诉人对被告人的控诉。

二、中止审理案件,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因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被告人逃脱,或者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等情形,可以裁定中止对案件的审理。

三、终止审理案件,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死亡,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裁定终止审理。

四、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案件,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在审理过程中因自诉人的自诉缺乏罪证,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或者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同被告人自行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裁定准许撤诉;或者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依法裁定按撤诉处理。

五、补正裁判文书,即各级人民法院对于本院发出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或刑事调解书,发现有个别错误或遗漏之处,裁定予以改正、补充。

五、民事裁判类型和适用情况

一 根据其所解决争议的方式不同,民事判决可以分为给付判决、确认判决和变更判决。

给付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责令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履行一定义务或者给付一定金钱、财物的判决。例如,责令败诉方归还胜诉方的借款;责令败诉方停止或者履行某种行为等。给付判决的特点是,如果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确认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确认当事人间存在或者不存在某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或者某项法律事实的判决。例如,判决确定某房屋的所有权不是原告享有;判决确认甲乙之间存在收养关系等。变更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变更或者消灭当事人之间原来存在的无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之判决。

二 按照所解决的民事案件的结果不同,民事判决又可分为肯定判决、否定判决和中和判决。

肯定判决是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审理后,确认原告全部胜诉,实现原告全部请求的判决;否定判决是确认原告败诉,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判决;中和判决则是确认原告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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