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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律维护公共秩序、安全的新闻

2023-10-05 05:28:32法律论文1

一、香港占中事件:香港警方执法是否果断?如何保障公共安全秩序?

占中后期,香港警方表示绝不容许激进示威人士再次堵塞已开通的道路,更不能容忍任何破坏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暴力行为。若有任何违法行为,警方一定会果断执法,保障公共安全及秩序。

警方在特区政府新闻处发表声明表示,香港是法治社会,所有市民必须遵守香港法律。任何人作出非法行为,袭卜都要受到法律制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声明表示,警方有责任使用法律赋予的权力采取果断行动,以维持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警队有决心及能力严正执法,使堵塞道路可以重开,社会秩序得以恢复。警方呼吁非法霸占道路人士立即移除障碍物,带走私人物品,并和平及有秩序地离开。

关于有非碧宏法占领组织者声称会到警署自首,警方会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作出处理。警方希望有关人士能配合警方的安排,减少对警署为市民大众提供正常服务的影响。

       二、上海踩踏事件:大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亟须强化

虽然上海外滩严重踩踏事故是偶发事件,却暴露出现代化特大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严峻性,揭示出强化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和城市安全治理的迫切性。必须重视强化和遵守法治基础上的规则规范,才能保证城市安全和秩序。为此,要全面建立和严格执行各种安全规则,把常态化公共安全管理与应急化公共安全管理相结合,同步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城市居民安全意识

2014年最后一天,上海外滩发生严重踩踏事件,36个年轻的生命离我们而去。痛定思痛,我们既要对逝者表达哀思,更要基于这一事件对城市、特别是大型城市的公共安全管理进行思考。可以说,类似上海这样的国际化大型城市发展到今天,迫切需要突破当前城市管理的极限,迫切需要将城市治理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水平,这样才能适应当前人口不断向大型城市集聚的态势,才能适应大型城市在安全秩序和良好规则下有序运行的需求。

事件虽然发生在上海,但是对我国大型城市的发展和建设都敲响了警钟。深刻反思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的不足和漏洞,不断提升和强化城市公共安全能力和社会秩序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市民的规则意识和安全意识,才是对这一事件的最好交代,才是对逝者的最大安慰,才能让我们的城市在更高水平上运行和发展。

       三、食品安全立法:食品安全应开门立法

在过去十年的食品药品重大事件中,‘国家秘密’‘商业秘密’都是阻碍公众知情权的挡箭牌:云南白药未标识有毒配方、镉超标大米名单不能公布、瓶装水水质企业标准不能公布、食品添加剂名称不能公布……。事实上,在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中,没有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除个人隐私外,所有信息都必须被公开。

2013年9月至今,中国食品安全立法动作频频,除主要部门法《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下称《食品安全法送审稿》)征求社会意见外,各省、市涉及信息公开、行政审批、政府监管等多个领域的数十部地方法规先后揭盅。

这样的密集立法引致两种声音。一种意见称《食品安全法送审稿》为“史上最严”,可操作性远高于原法;另一种意见认为,就目前法规条例中的部分内容体现出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有可能走向“扩张行政权力,限制社会监督”之路。

非专业人士如何参与?目前。食品安全方面民众很难参与,基本上都是食悔禅册品安全方面的专家主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有一个月的时间征求意见,但地方食品安全规定一般只给出不到一周的征求意见时间。比如,甘肃省《关于禁止经营使用散装信用油、散装酱油和食醋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和《杭州市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两部地方规章,当地民众来不及了解其中的信息,征求意见就已过去。

       非专业人士缺乏具有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知识,可以通过公民教育解决这一问题。《食品安全法送审稿》也提出,国家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开展食品安全公益宣传。

       在食品安全领域,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至为重要。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选取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的100件热点舆情案例,事件类型统计结果是:社会民生类舆情事件所占比例最大,为28%;其次,才是反腐倡廉,为23%。

全国“两会”期间传出的消息称,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有望于今年上半年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施行。全国性“黑名单”数据库被视为解决地方“各自为政”的方法。

对这一系统的建设效率及其效果,目前仍难预测。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当年推出两个多月后,全国32个省级行政区的政务网页中,仅一半设立了相关专栏,其中还有3个暂未发布任何信息。

“多龙治水”是食品安全监管痼疾,这次安全法修订,最重要的就是把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统归食药监局监管。

例如,根据卫生部门的规定,黄花菜不属于“干菜”,因此不得有二氧化硫残留;而质检和农业部门的相关标准却规定“黄花菜”属于“干菜”,可以允许有二氧化硫残留。部门规章的矛盾使生产加工商无所适从。而现今并行的三套食品安全法规《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和《农产品(000061,股吧)质量安全法》,实施监管由卫生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农业部门分别主导,其中的强制标准也不无内容打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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