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提问:鱼塘承包法律?
村官提问:鱼塘承包法律?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第四十五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反承包法律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反包”即“反租倒包”。
反租倒包指村委会将承包到户的农地通过租赁的形式集中到集体(称为反租),进行统一规划和布局,然后将土地的使用权通过市场的方式承包给农业经营大户或者从事农业经营的公司(称为倒包)。
其内涵就是严格按照党和国家土地承包、流转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明确土地归集体的所有权、农民一定30年不变的承包权基础上,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合作、双赢的前提下,本着有偿转让、参与分红、让利群众的原则,通过契约的形式,让农户将土地的经营权租赁给村集体,村集体再反租给镇政府,最后由镇政府发包给有一定经济实力、技术水平的农业企业或种田能手,实现土地初级集中。
农村林地承包法律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还有规定家庭承包的林地,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由于林地的生产周期长,为保护植树造林的积极性,承包林地的农民可以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也可以继续承包经营。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在承包期内,如承包人死亡,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直至承包合同到期。
荒山承包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承包农村荒山造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是。耕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承包期为三十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三十至70库,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限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区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手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鱼塘承包法律法规?
在承包期满后对原承包经营的标的物在同等条件下主张优先承包经营的,人民法院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依据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的规定,对实行专业承包与招标承包的承包方,在承包期满后对原承包经营的标的物在同等条件下主张优先承包经营的,人民法院予以保护。
我国《农业法》第13条也规定,承包期满后,承包人对原承包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水面享有优先承包权。
可见,法律与司法解释为了维护承包的延续性,均赋予了原承包人以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的资格与权利。
农村池塘承包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池塘也属于农村土地资源,可以与土地一同被承包。具体的承包方式和承包面积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规定来执行。同时,也需要注意到水资源治理和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如果有需要,可以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和法律规定。池塘是农村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农业生产、维护生态环境、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在池塘承包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池塘的生态价值、社会经济价值等多种因素,制定合理的政策措施。同时,也需要注意到池塘的水域管理、养护和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加强管理和保护工作。
承包收益权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这一条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 对承包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这几项权利是承包经营权人最基本的权利。这些权利都是法定权利,即使在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承包人也依法享有这些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侵害。
1. 依法享有对承包地占有的权利。占有的权利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所有人的土地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集体或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上使用、收益的权利,为实现其使用、收益的目的,必然以对土地占有为前提。
2. 依法享有对承包地使用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的目的,就在于由承包人在集体的土地上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因此,承包人对其承包的土地进行合理且有效的使用是其重要权能之一。对承包土地的使用不仅仅限于传统意义上的种粮植树、放牛养羊等,对于因进行农业生产而修建必要的附属设施,如建造沟渠、修建水井等,也应是对承包土地的一种使用。
3. 依法获取承包地收益的权利。收益权是承包人获取承包地上产生的收益的权利,这种收益主要是从承包地上种植的农林作物以及畜牧中所获得的利益。例如,粮田里产出的粮食,果树产生的果实等。承包人还有权自由处置产品,可以自由决定农林牧产品是否卖,如何卖,卖给谁等。承包人对承包地享有的收益权是承包经营权中的重要权利。对承包人的收益权应当依法保护,使其得到充分的实现。
商铺转租与承包的法律区别?
根据我国法律对土地承包与租赁的规定,有如下区别:
1、权利类型不同
租赁权是一种使用收益权,即承租人依租赁合同,在租赁物交付后对租赁物享有的为使用收益目的所必要的占有权的总称。即土地租赁权是债权。
承包经营是一种与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即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
2、期限要求不同
租赁期限,即租期,指出租人出让物件给承租人使用的期限。物品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土地登记代理)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不同土地用途,承包经营期限有所不同: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3、主体不同
土地承包一般由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土地租赁则一般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租赁;
鱼塘承包由什么法律来规范?
有时间限制的,为三十年。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第二十一条 承包合同内容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第四十五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扩展资料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承包协议预留尾款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承包协议预留尾款不得超过承包协议款的百分之十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