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女人最忌讳什么?
一、离婚的女人最忌讳什么?
最忌讳别人说她狠心,是个不值得爱的人。
二、离婚时女方的权益如何保护
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夫妻离婚,女方要注意什么
如果女方先提出离婚,对方玩起时间战术,迫使做出让步,这个时候就一定要把握好自己的心态。特别是财产分割,以及子女归属问题。务必保持冷静理智的态度来看待问题,才能更好的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益。
女方应注意以下9点:
1. 离婚协议内容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
2. 贷款房屋的约定和处理。
3. 银行存款的约定和处理。
4. 股票的约定和处理。
5. 公司股权的约定和处理。
6. 给付金钱义务约定和处理。
7. 孩子抚养费的约定和处理。
8. 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
9. 关于户口的约定处理。
四、如何保证离婚女人的权利
新婚姻法 规定了了 绝对的保护女人权利 希望可以解决你的问题 谢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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