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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8法律免费咨询?

2023-10-04 14:05:14法律论文1

一、12348法律免费咨询?

是免费热线。

100多家律所、近千名律师参与值班,服务总时长近12万小时……北京市司法局日前通报,北京市12348法律咨询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12348平台”)正式上线运行4年来,已累计为109.5万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解答服务,群众满意度保持在97%以上。

12348平台自2016年9月正式上线运行,目前共设置人工坐席56个(1个管理坐席、28个市级电话咨询坐席、26个区级电话咨询坐席、1个网络咨询坐席),形成了电话、网络两种服务方式交融,市区两级服务团队协同的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疫情期间,12348平台持续在线“不打烊”,节假日、周末全无休。服务时间从原来的5×8小时延长到7×8小时,服务时间和咨询数量的双增加,质量并没有降低,通过建立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工作管理效能,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12348平台“服务不见面、线上解难题”的工作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今年以来,12348平台已经持续不间断服务221天。服务时长累计超过27000小时,比去年同期增长48%。解答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咨询8408人次。群众满意度达到97.7%。

12348平台还对疫情防控常见问题定期汇总,并邀请法律专家指导解答,通过微信工作群、更新电话平台“知识库”等方式开展“服务中小微企业、助力复工复产常见问题”等线上专题培训13次,提升咨询解答的服务质量。

据悉,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作为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列为北京市2020年办好民生实事项目。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将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新址建设为契机,科学谋划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智能平台建设,预计电话坐席规模扩充后,总数将提升三倍;升级后的热线平台不仅包括现有的法律咨询解答内容,还将包括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服务内容,形成“全业务”服务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

二、关于网络诈骗的法律知识

法律主观:

网络诈骗罪 的法律规定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 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一项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者戚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一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 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巧州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孝嫌蔽通讯群组的。

三、关于网络诈骗的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刑法》第266条的规定。顷迟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雀袜李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好顷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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