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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和欠款的法律区别?

2023-10-04 08:31:41法律知识1

货款和欠款的法律区别?

欠款和欠货款的区别在于欠货款是欠款的一种。欠款的种类很多,含有欠贷款、借款、货款、房款等。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中,度具会有不同的法律制度规定。比如,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一般从欠款人出具欠条之日或合同约定付款之日起计算。而如果是借款欠款没有知写明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不同的欠款形式有着不同的法律约束规范。

过了诉讼时效的欠款是否应该偿还?

是需要偿还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该规定,一般情况下,权利人在2年之内不主张权利,法院就不再保护。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丧失的是诉讼上的权利?上诉权,是其实体民事权利并未因此消灭,仍可接受债务人的自愿履行。

为什么欠款逾期的不能坐飞机?

民航局并未禁止网贷逾期未还的人乘坐飞机,但如果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乘坐飞机二等以上舱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不逾期的情况下查征信能查到欠款嘛?

不逾期的情况下,当然可以通过征信查询到你的欠款。

可以通过以下2种渠道进行查询数据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

第1种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官网进行查询,这是电子形式的今天查询,第2天会发到你的邮箱或者手机。

第2种是你通过线下查询,在中国人民银行当地的分支机构或者授权的商业网点的自助打印机上进行查询,输入你的电话号码及放置身份证人脸识别就可以打印。

买卖合同欠款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欠款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赊账”、“欠账”,说白了就是拿货或消费先不给钱,等有了钱再还。欠款在买卖合同纠纷中是常见的一种债务不履行的行为。当我们遭遇欠款时,我们可以寻求司法救济,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追讨。然而,司法的保护并不是无限期的,提起诉讼要受到诉讼时效的规制,一旦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欠款就变成了“裸债”,债权人就丧失了胜诉权。

《民法总则》第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依照其规定。”同时该法还对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分别作出了规定。

在买卖合同纠纷中,追索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那么这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应如何确定呢?下面笔者依据《民法总则》《合同法》的总则及分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复(1994)3号)答复的有关规定进行一下梳理:

第一:如果买卖合同中规定了付款期限,则有约定从约定,诉讼时效以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第二:如果买卖合同中未约定付款期限,则首先,双方可以就付款期限的问题进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以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开始计算;若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依据合同其他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但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则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就从收到标的物时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时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第三:不管是否约定了付款期限,如果买受人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向出卖人出具了没有还款日期欠据或者欠款条,则视为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则从买受人出具欠据或欠款条的次日起重新计算。

第四:如果买受人超过了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向出卖人出具了含有愿意履行付款义务内容的欠据或欠款条,则买受人事后就不得再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出卖人不因此丧失胜诉权。

这里还要注意一点的是:欠款和借款并不是一回事儿,欠款的基础法律关系有很多,例如基于买卖合同的拖欠货款行为,基于租赁合同的拖欠租金行为,基于加工承揽合同的拖欠劳务费行为,而借款的基础法律关系只有一个即借款合同。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时出具了没有还款日期的借条,则贷款人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其要求借款人履行偿还借款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借款人在贷款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法院立案不主动审查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总结一句话就是“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举个例子更容易理解:

比如,八戒5年前借了悟空的钱,悟空这5年光游山玩水了,忘了问八戒要钱了,后来在收拾花果山水帘洞的时候,发现了八戒这张5年前的借条,然后就去法院起诉。事实上,悟空的这个借条已经过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3年的诉讼时效,但是只要八戒没有在庭审中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能主动使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这个案子的走向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悟空起诉八戒,八戒不懂法,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官唐僧当然是懂法的,但是他不能主动提出诉讼时效的问题,还是要继续审理案件,依据现有证据,判决八戒败诉;

其二,悟空起诉八戒,八戒请了律师沙僧,沙僧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官唐僧觉得有道理,驳回悟空的诉讼请求,悟空败诉。

看到了吗,这是两个截然相反的结果,作为法官的唐僧,是不能主动去适用诉讼时效的

封条的法律时效是多少天?

封条的法律时效一般为7天。因为封条是在特定场合下用来保护物品或证据不被篡改的一种措施,通常是由执法人员在进行临时查封、扣押等行为时使用。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对于被查封、扣押的物品,执法机关应当在7天内作出查封、扣押决定,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应当在7天内申请听证或者提出书面意见。如果执法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作出决定,或者决定不合法,则查封、扣押行为无效。因此,封条的法律时效一般为7天。值得注意的是,不同情况下的时效可能有所不同,需要具体分析。

地址确认书的法律时效?

地址确认书的有效期是永远有效。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应当载明送达地址的邮政编码、详细地址以及受送达人的联系电话等内容。送达地址确认书是当事人向法院作出的一种承诺,即承诺该地址为有效的送达地址。具有契约性的特点,基于这种契约性,在特定的相同时期,在不同的案件当中应当均为有效

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诉讼”不仅包括普通的民事诉讼,而且与起诉性质类似的请求有关机关保护的行为,也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比如申请支付令、申请宣告破产、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仲裁。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其他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时起中断,在调解期间时效一直不计算,如果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期间才重新计算;如果调解达不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所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期限届满时重新计算。

“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指除了权利人向义务人直接请求外,权利人向债务人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也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指除义务人直接表示同意履行外,义务人虽然没有表示同意履行,但是明确承认了自己的义务存在,或者表示愿意分期履行义务,都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出现新的中断事由可以引起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但要受20年最长诉讼时效的限制。最高法院法复(1994)3号批复,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义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欠款条,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债权人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期间则应从债务人所写欠条之日起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最高法院法复(1997)4号批复,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应就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法院法释(1999)7号批复,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其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逾期利息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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