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利益的法律有哪些?
关于职工利益的法律有哪些?
劳动法第二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关于维护个人利益的法律?
《宪法》是维护个人利益的根本大法,其中:
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四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其他法律不得与它乡抵触,而且宪法的这些规定他现在其他部门法的总论部分,如民法通则,刑法又有体现。
关于利益与理想的名言?
世界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为理想而奋斗。——苏格拉底
人类的心灵需要理想甚于需要物质。 ——雨 果 抱负是高尚行为成长的萌牙。——莫格利希
在理想的最美好世界中,一切都是为最美好的目的而设。 ——伏尔泰
一个人的理想越崇高,生活越纯洁。——伏尼契
人的活动如果没有理想的鼓舞,就会变得空虚而渺小。 ——车尔尼雪夫斯基
人的理想志向往往和他的能力成正比。——约翰逊
我宁可做人类中有梦想和有完成梦想的愿望的、最渺小的人,而不愿做一个最伟大的、无梦想、无愿望的人。 ——纪伯伦
过去属于死神,未来属于自己。——雪 莱
对于年轻人来说,未来是一个仙境。 ——塞 拉
对未来的真正慷慨,是把一切献给现在。——加 缪
我们的理想,不管怎么样,都属于未来。 ——奇雷特
1、人类的幸福和欢乐在于奋斗,而最有价值的是为理想而奋斗
2、世界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为理想而奋斗
3、理想的实现只靠干,不靠空谈 4、男儿不展风云志,空负天生八尺躯
5、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6、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
7、理想是反映美的心灵的眼睛。
8、理想即寻觅目标的思维。
9、理想是世界的主宰。
10、只有知道了通往今天的路,我们才能清楚而有智地规划未来。 11、理想失去了,青春之花也便凋零了。因为理想是青春的光和热。
关于事实与观点句子?
总会有人说你好,也会有人说你不好,但只要做人做事问心无愧,就不必执着于他人的评判。无须看别人的眼神,不必一味讨好别人,那样会使自己活得更累。当有人对你施不敬的言语,请不要在意,更不要因此而起烦恼。因为这些言语改变不了事实,却可能搅乱你的心。心如果乱了,一切就都乱了。
3、世界上最聪明的人是最老实的人、因为只是老实人才能经得事实和历史的考验。
4、有一个哲人说过一句话:当所有的不可以都排除后,再不可能,也是事实。
5、改变不了环境但可以改变自己;改变不了事实,但可以改变态度。
关于朋友与利益有关的书籍?
友谊与利益是琼梅雪练琴所著的一本书,小说类型是职场情缘。
关于善举道德与利益的名言?
答,很多的,比如1、真理和美德是艺术的两个密友。你要当作家,当批评家吗?请首先做一个有德行的人。——狄德罗
2、在世界上一切道德品质之中,善良的本性是最需要的。——罗素
3、优良的品性是真正的财富,而衬显这品性的是良好的教养。——洛克
关于道德和法律正确的观点是什么?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一)法律和道德的联系:
1、目的一致,道德和法律都是行为规范,都是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二者都是重要的社会调控是手段。两者在根本目的上具有一致性
2、内容转化,道德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维护社会秩序所要求的最低限度的道德,是必须遵守的道德。另一类是有助于提高人的精神素质、增进人与人之间和谐关系的较高要求的道德,是应当遵守的道德。前者通常上升为法律,也是法律所调整的内容。
3、功能互补,道德在调整范围上对法律具有补充作用。有些行为不宜由法律调整或者本应由法律调整但因立法滞后而尚"无法可依"的,道德调整就起了补充作用。
同时,法律在约束力上对道德具有补充作用。相比法律,道德的约束是软约束,因此,重要的道德转化为法律,就可以依靠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
4、相互促进。法律对传播道德具有促进作用。法律的实施,往往就是一个惩恶扬善的过程,不但有助于人们法律意识的形成,还有助于人们道德观念的培养。
因为法律与道德的评价标准虽有不同,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一致或相近的,而且更为明确,所以法律的实施对道德观念的培养可以起到强化促进作用。同时,道德对法律的实施也具有促进作用。遵纪守法通常是道德最基本的要求,增强道德观念有助于人们自觉守法。
(二)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1、生成方式:法在生成方式上往往与有组织的国家活动相关,由权威主体经程序主动制定认可,具有形式上的建构性。道德在社会生产生活中自然演进而成,不是自觉制定和程序选择的产物,自发而非建构是其本质属性。
2、行为标准:法有特定的表现形式和渊源,有肯定明确的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因而具体确切,可操作性强;同时,其被任意解释和滥用的余地小,容易排斥恣意擅断。道德对行为的要求笼统、原则,标准模糊,只具一般倾向性,理解和评价易生歧义。
3、调整方式:法律一般只规范和关注外在行为,一般不离开行为过问动机。道德首先关注和过问内在动机,不仅侧重通过内在信念影响外在行为,且评价和谴责主要针对动机。
4、运行机制:法是程序性的,程序是法的核心。法以权利义务为实质内容,所调整的关系往往具有交涉性,因而就特别需要程序提供交涉的方式和途径,提供制度性协商和对话的机制,以使选择和决定能被交涉中的各方认同和接受。
道德的中心在于义务和责任,在道德领域,义务不对应权利,也不以权利为前提,因而,不存在以交涉为本质的程序;再者,道德以主体内省和自觉的方式生成和实现,也使道德与程序无关。
5、强制方式:法与有组织的国家强制有关,通过程序进行,针对外在行为,表现为一定的物质结果。道德主要凭借内在的良知认同和责难,即内在约束。
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条文?
人格权包括健康权、姓名权或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婚姻自主权、亲属权、抚养权、监护权、著作权、发明权、发现权等。
民法通则规定:第九十八条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零二条 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第一百零三条 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有关于朋友与利益之间的名言?
关于朋友与利益之间的名言:
真正的朋友不在乎你对他的过去,更在乎你对他的未来。
真正的朋友不是为了利益相聚,而是为了情感相依。
不要只在有需要的时候才去找朋友,因为这不是真正的友情。
真正的朋友是那种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成功还是失败,都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的人。
利益可以让人团结,也可以让人分裂,所以如果只建立在利益上的朋友关系,很难长久。
真正的朋友不会瞪大眼睛看你的瑕疵,而是用心聆听你的故事。
朋友之间最重要的是相互信任和理解,不能因为一些利益就抛弃原本真挚的友情。
真正的友谊是不求利益,不看环境,不计回报,只是单纯的相互关心和支持。
关于利益的俗语?
1)利益是人类行动的一切动力。
2)无利而不早起,有利盼鸡啼。
3)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
4)精明的人是精细考虑他自己利益的人;智慧的人是精细考虑他人利益的人。
5)个人的利益像青草的影子,公众的利益像高耸的天空。
6)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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