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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渊源和法律原则? 法律精神 法律原则 区别?

2023-10-02 06:10:09法律知识1

法律渊源和法律原则?

1 法律渊源包括法律的源头和形成过程,法律原则是指在法律制定、实施和应用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2 法律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各类法律文书,而法律原则包括法治原则、平等原则、公正原则、法定原则等等,这些原则在法律实践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3 是法律制度的基础和核心,它们共同构成了法律体系的框架和基础,是保障法律正常适用和实现公正司法的基础。

法律精神 法律原则 区别?

法律精神是公正、公平、至上。法律精神是法律的内在要求、实质和基本规律,系统地反映人类法治文明发展方向的核心观念、基本信念和价值取向。

法律原则,是指集中反映法的一定内容的法律活动的指导原理和准则。法所确认的一定社会生活和国家活动的规律性要求。贯穿于具体法律规范之中。法律原则较之法律规范,更直接地反映出法的内容、法的本质,以及社会生活的趋势、要求和规律性。

工商变更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公司章程的变更必须遵守《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不损害股东利益原则,即公司章程的变更不能损害股东利益。

这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大多数原则,二是少数股东保护原则。股东利益最大化是公司的基本目的。大多数原则指章程修改作出决议必须经多数表决权通过。章程的修改体现和保护占多数股份的股东利益,可以激发人们的投资热情。少数股东利益保护原则指章程的变更应考虑保护少数股东的利益。比如:股东对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投反对票时,该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股东对股东会违法修改公司章程的行为,可以诉请法院确认公司章程无效。

3、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原则。

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公司章程的修改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原则主要包括,公司章程变更前的通知义务、公司章程异议登记制度以及公司章程变更之后的登记制度。公司章程变更前的通知义务指股东(大)会的决议事项会引起公司章程修改,公司应尽快通知债权人。

法律回溯原则?

法在一般情况下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从旧,意味着法律原则上不溯及既往。 从轻,意味着为了保护被告人的权益,在依新法做出的判决责任较轻时,适用新法。

概念:

法律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

法律区位原则?

刑法中的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我国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这是我国刑法关于刑法空间效力的基本原则。

法律重要原则?

公理性原则:是严格意义的法律原则,如法律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无罪推断原则等等。

政策性原则:我国宪法规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等。

基本法律原则:宪法规定的各项原则。

具体原则:基本原则指导下适用于某一法律部门中特定情形的原则。

实体性原则:直接涉及实体问题(权利,义务)的原则,如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所规定的多数原则属此类。

程秩性原则:指直接指涉及及程序问题的原则,如辨护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等。

法律定位原则?

遵守宪法和法律,以宪法为最高行为准则

法律适用原则?

法律的适用原则如下:根据相关规定,主要有以下四大原则:

⑴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第80条规定,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⑵ 特殊法优于普通法。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⑶ 新法优于旧法。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⑷ 一般不溯及既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法律原则法律原则分为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

按照法律原则产生的基础不同 公理性原则:是由法律原理构成的原则,是由法律上之事理推导出来的法律原则,是严格意义的法律原则,如罪刑法定、诚实信用等。

分为政策性原则,具体法律原则,程序性原则。

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优点?

1、在对人对事的覆盖面上,法律原则较宽,法律规则较窄,即法律原则有更大的宏观指导性,某一法律原则常常成为一群规则的基础。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有的学者将法律原则称为超级规则。

2、在变化的速率方面,法律原则有较强的稳定性。法律原则通常是社会重大价值的积淀,不会轻易改变,相比之下,法律规则的改变要容易得多。

3、在时候适用的确定性方面,原则较为模糊,规则较为明确;当原则与原则、规则与规则相互冲突时,选择的方法也不相同。冲突的规则的适用常常是么无效,要么有效,确定相互冲突的原则的适用时,常常是对冲突的原则所代表的利益作出权衡,相互冲突的原则必须衡量或者平衡,某些原则比其他原则具有较大的“分量”。当然,上述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分是相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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