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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2023-10-02 01:43:34法律法规1

收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 有证明收到财物的作用,但是一般要和流水一起作为证据证明力更高。单独一张收据一张收条,缺乏流水或其他证据佐证,能否直接认定相应事实得看具体情况。如果对方自认,那自然这个事实也就认定了。

收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当然具备法律效力。但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合法取得。取得途径不合法,就不受法律保护。

2、款项合法,不合法的款项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3、收款事项合法,收款事实记载清楚。

4、收据有清晰的收款人印章或收款人签字。

5、没有超过诉讼失效的收款收据。

租房收据是否有法律效力?

房租收据有法律效应吗?

房租收据对某一具体的房租租赁关系具有一定的证明力,它能够证明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具有房屋租赁关系,同时能够证明承租人在某一段时间具体履行了自己的法律义务等等法律事实。因此,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房屋租赁关系)具有证明力。这就是它的法律效力。

补开的收据是否有法律效益?

补开的收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以下内容可供参考:

1、补开的收据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包括所开款项、金额大小写、开具时间等。

2、补开的收据应和主合同或原始收据同样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说明:任何补开手续均应与主合同或协议想对应,内容具有明确关联性。对方为公司的,必须加盖公章,可签章并盖章,也可只盖章,只签字不能作为对公行为的凭据。

收据上盖合同章是否有法律效力?

收据上加盖的印章若为合同章,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合同章仅仅是作为在签订合同时的专用印章,其使用范围是严格限制的。

收款收据是作为企业非经营性收入的票据,单位的款项收取是财务部门的责任范围,加盖的印章说明财务部门代表企业收取了收据注明的该笔款项。按照收款收据的管理规范,加盖的应为财务章,说明财务部门对此笔款项收入的确认。

故此,合同之外的票据上加盖的合同章,不能够说明财务部门或公司领导对该笔款项的收取是知情的,也就不能由财务部门或公司领导对该笔款项承担相应的责任,故是不能够将其视为企业已收取了收据所标明款项。所以,加盖合同章的收款收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土地承包费一次性收取20年是否合法?

签合同了吗?签到合同在20年内绝对是有效的,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耕地承包期30年,草地30—50年,林地50-70年,你放心,绝对不会失去效力的,一次性交费也没有问题。

到时候产生争议手上有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

党员缴党费是否有收据?

没有吧!我从未收到收据!每季度有人到科室收钱!

有错别字的收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这个错别字不影响整个收据的内容和理解,还是具有正常的法律效力。

发票和收款收据都是在收付款项时开具的凭证,两者除了在填写事项上有最直接的区别外,还有在种类、作用和管理等各方面的区别。做为企业财务人员或者在日常生活中,都有必要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区别,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如下:(同时答留言栏朋友)

一、根据我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进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时收付款项而开具的凭证。发票一般情况下是收款人开具给付款人的,但在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则由付款人向收款人开具发票。收款收据一 般是指除了上述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的经营活动以外的非经营活动中收付款项时开具的凭证,如企业职工内部借款归还、各种保证金的收讫等等。上述收据是依法开具 的收款收据,实践中也不排除有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法开具的收款收据,只不过这些收款收据在法律效力上无效而已。收款收据均是由收款人开具给付款人的,不存 在发票规定中特殊的“逆向开具”。

二、 发票在性质上具有典型的双重性,它既是合法的的会计(记账)凭证,也是合法的税务凭证。发票的这个双重性导致了一个现象就是财政部门可以管理作为会计凭证 的发票,税务部门也可以管理作为税务凭证的发票;因此,我国《发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制定并发布,而该《办法》的解释及其实施细则的制定却由其国税总局来 制定。但目前的发票管理规范基本上已经统一归由税务机关负责了。而收款收据一般涉及非生产经营活动的款项收付,所以收款收据不作为税务凭证,即不能直接作 为抵扣税款或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

三、 收款收据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企业为了内部成本核算的需要而自行印制或在账表商店购买的收款收据就是内部收据。企业的内部收据可以在内部成本核算过程 中使用并以此入帐,如上文提到的职工借款归还、保证金收讫等,但内部收据不能对外使用,否则不能入帐,其作用相当于“白条”。所以一些地方的法规规定这些 内部收据应当在收据的抬头下面注明“仅限内部使用,对外使用无效”的字样。外部收据则根据监制单位的不同,可以分为财政部门监制、部队监制和税务部门监制 三种。

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一 般是非生产经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据,这种收据往往是联合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具有合法性,可以入帐,如法院的诉讼费收据。有时侯同种类的单位会因为所 有制的不同而在收款凭证上有所区别,如公立医疗机构就因其非营利的性质所以其收费开具的是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而私立的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费则必须开具税 务部门监制的发票。部队监制的收据是与部队发生非生产经营性款项往来时由部队开具的收据,该收据项下的款项是不涉及税务的,可以依法入帐。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有,目前只有在一些出台了相关规定的地方才有,如上海、浙江、山西等。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一般也把企业的内部收据纳入其中, 企业内部收付款往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非经营性业务往来款项,均可使用,这些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依法在非生产经营款项收付使用,也是可以入帐的。

土地承包到期,村民不交承包费,村委会怎么办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

无形资产土地法律上是否有摊销年限的规定?

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当月取得当月摊销,一般采用直线法,使用年限和取得时的土地性质有关或者合同约定。

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七十年,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使用年限是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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