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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基本工资是怎么定义的?

2023-10-01 12:20:57法律法规1

一、劳动法中基本工资是怎么定义的?

劳动者的全额工资与基本工资的概念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常会遇到的两个概念。弄清这两个概念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很重要。因为计发劳动者的待遇,时常会用到这两个概念。例如:在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时,需要用劳动者全额工资的概念,而终止劳动合同计发生活补助费和女职工 “三期”内计发工资时,需要用劳动者基本工资的概念。如果不准确地理解这些概念,容易因此而发生劳动争议,对劳动关系双方都不利。

根据国家统计局 1990年1月1日颁发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局令第1号)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以及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的有关规定,劳动者的全额工资是指其每月所收入的基本工资(又称标准工资)与辅助工资(又称非标准工资)之总和,即实得工资。

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例如工资总额组成中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就是基本工资。再具体些说,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均属基本工资。劳动者的辅助工资是指基本工资以外的各种工资。例如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等。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工资总额一般是用人单位在从事统计、缴费等劳动工资工作中常用的一个概念。与劳动者的全额工资(或称实得工资)、基本工资等概念有联系,但不是一回事。在理解劳动者全额工资等概念时,常常也会联

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工资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基本工资是多少,只要双方协商一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法的。

三、劳动法,最低工资标准

我是上海市劳动局的工作人员,专业的回答你的问题:

1、首先最低工资的定义: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企业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也就是说,是你这个月的正常工作收入,而不是基本工资,比如当地规定最低工资是1000,那么你的正常收入只有800,那么单位就是违法,但是如果你的基本工资是800,奖金是200,那么就不违法了。

2、不列入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的:A、延长法定工作时间所得的工资,也就是加班工资。 B、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C、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也就是说你的工资是1000,最低工资也是1000的话,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部分扣除后只有800的话,单位要补足1000。 D、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E、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补列入最低工资范围的。

3、计算加班工资不可以以基本工资来计算,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总收入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

PS:因为专业,所以信赖!

PS:如果按照基本工资来算加班工资当然是违法的,还是我上面说的,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当地政策法规,一般可以按照实际工资----百分之七折的实际工资区间来作为加班工资的基数(因为各地标准不一)。

四、劳动法规定基本工资是全额工资的百分之多少

问:

劳动法规定基本工资是全额工资的百分之多少?

答:

劳动法没有规定基本工资是全额工资的百分之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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