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内容

债权转让是什么法律关系?

2023-10-01 04:44:02法律法规1

债权转让是什么法律关系?

债权转让一般指债权让与。债权让与别名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九条 【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抵销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第五百五十条 【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的负担】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 【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转移时新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转移时从债务一并转移】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债权转让中介公司的法律责任?

1.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12月18日修订)第39条规定: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

综上所述,现在由于公民少部分人对少量资金的需求而在银行等机构不能得到满足,就衍生而出许多民间的公司通过其特有的资金资源为公民提供了借贷的途径,而小贷公司因此而获得的债权应当属于公司的财产而被允许在日常的交易中发生债权转让的情形。

破产重组债权转让适用法律?

民法典,公司法,破产法等。甚至可能涉及劳动法,因为债权对破产清偿有影响,这时涉及员工工资。

债权转让三个法律问题?

债权转让的规定:

一、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二、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三、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五、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授让人主张。

六、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债权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 【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中情形之一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债权部分转让债权转让协议成立吗?

如果债权债务的转让符合法律规定,那三方签订的转让协议就是有效的,债务转让三方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应当考虑以下情况:

(一)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也就是说,无论是合同义务的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都要有债务转让的协议,而且协议必须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生效。

债务是可进行债务转让的,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转移。约定债务转让的以债权人同意为必要条件。产生了新的合同关系,转移前之合同关系消灭,转移后的合同关系产生。合同主体已经变更,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符合生效条件即有效。

(二)债务人是否在合理期间作出不愿接受债务转让的意思表示

从制度安排来说,债务免除的性质属于契约,免除债务的意思表示送达债务人时,发生债的消灭,但被通知的债务人在合理期间不愿接收该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债务转让的原因行为

在债权人与第三人直接达成债务转让协议的情况下,债务人实际上被架空,当事人通过债务转移的形式,将赌债、高利贷等非法利益合法化,因此,法院对债务转让的原因行为进行实质审查确属必要。

电车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有。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电车转让协议从协议订立时生效,对当事人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电车必须登记过户的,登记过户才发生所有权转移。

股份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一般具有法律效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债权债务打包转让的法律规定?

打包债权指的是债权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转让套路?

01

伪造文件、公告

不法分子伪造红头文件或者公告,谎称自己为深圳市小牛在线互联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政府机构,然后召集网贷平台投资受损人加入官方清退群。

02

虚假回款方案

很多P2P出借人在平台兑付出现问题后,维权心切,病急乱投医加群。此时不法分子以公司清退的名义群发消息,与受损人取得联系,提供回款方案。

03

套取钱财跑路

诱导受损人按照指示,一步步进行回款操作,从中套取受损人的资金账号、银行账号等信息,实施诈骗。

所谓的回款只是让你加群,给你两种方案让你选择。可实际上就是让你注入资金,也就是只有转账才能给你分批返还之前被骗的资金。醒醒吧!已经立案侦查或者进入审判阶段的案件,返款是需要经过法律程序,虽然骗子用心做了带公章的行文,可是请大家牢牢记住。全中国的公安局不会通过QQ群、微信群办案的,更不会让你转账的私人账户的。如果你也收到此类诈骗信息,请通过全民反诈APP举报,或拨打110、96110进行咨询。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588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