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2003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法律援助条例》,“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二、《法律援助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第一条 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第三条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请问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材料啊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2条的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依《法律援助条例》第10条、第14条、第17条的相关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二)经济困难的证明;(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
四、法律援助中规定:其他需要法律援助的事项,有没有具体的规定和解释
你好,法律援助条例中“其他需要法律援助的事项”是一个兜底条款,便于地方在制定本地区法律援助条例以外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其他援助事项。比如浙江省,除了法定的几个案由外,新加了对妇女因家庭暴力提起的离婚纠纷案件,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相邻权、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伪劣农药.种子、化肥坑农事件、环境污染造成种植、养殖业损害和其他人身损害等涉及农民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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