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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的本质与特点? 学位论文最本质的特征是?

2023-09-29 23:41:51法律论文1

论文的本质与特点?

什么是论文?论文的特点和类型有哪些

古典文学常见论文一词,即交谈辞章或交流思想。

当代,论文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或称学术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科学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科研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

论文特点

1. 学术性:论文不是小说、讲义或者科普文章,它通常从研究问题出发,以学术见解为核心内容,是对存在物及其规律的学科化论证。论文内容不能够止于教科书、科普知识和宣传材料,必须具有鲜明的学术观点。

2. 创新性:论文不是已有知识、材料的简单整理和加工,它的学术价值集中表现为创新。论文创新可以体现在选题、方法、观点、结论等方面。一篇论文可以是对他人研究成果的延伸和发展,也可以是对已有观点的纠正、否定,甚至是提出全新的论断。

3. 专业性:论文不是通俗读物,它通常具有鲜明的学科性和专业性。一篇论文一般可以明确归属于某一个学科专业领域,需要使用该专业领域的专门话语系统。跨域研究的论文则涉及2个或2个以上专业范畴,需要兼顾相关专业的科学研究方法和术语规范。

4. 逻辑性:论文不是散文、随感,它必须具有缜密的逻辑性。逻辑性能够赋予论文使人信服的力量。好的论文应具有严密的结构和强有力的语言逻辑。

5. 方法性:论文不是总结、体会,它必须以科学的研究和分析方法为支撑。写论文的前提是做研究,而做研究需要科学的方法论指导。研究方法决定着论文的科学性和结论的可推广性,是论文质量的关键。

6. 规范性:论文具有一定的格式规范和结构规范。以方便他人查找和阅读;尽管论文主题可以千差万别,但主体部分大多可以归纳为引论、本论、结论三个部分。

7. 凝练性:论文对文字要求严格,需要作者使用尽可能简练、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表述科学的研究成果,而不提倡使用华丽的辞藻和抒情的文字。

论文分为哪几种类型?

1. 基础理论型论文。这类论文的研究对象是相关领域的概念、理论,而非实践规律。研究方法主要是在已有相关理论、思想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归纳、推演等推理方式,过一系列抽象思维获得关于特定主题的认识成。础理论型论文要具有相关学科的雄厚理论基础,迺常不道用于刚刚涉足论文写作的初学者。

2. 应用研究型论文。这类论文关注实践,常是在综合运用相关理论的础上,对实践中热点、焦点、难点、疑点问题(尤其是新问题)进行分析,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具体的操作策略或建议。如果将理论研究型论文比作科学家进行的研究,那么应用研究型论文就更像是大师的作品,它旨在解决现实问題,推进理论白实践转化。

3. 学术争论型论文。这类论文通常针对他人公开发表的文章或见解提出不同的看法,进行基于充分论据的商榷,看重揭示他人研究的不足或错误之处。学术争论型论文可以明确争论的对象,如某某专家的某一篇文章,也可以泛指某类观点,争论的主题可以是理论问题,也可以是实践问题,当然,学术争论不是各说各话的争吵,对科学性、逻辑性、严密性的要求更高。最后,学术争论型论文必须“对事不对人”,不能借论文对作者进行恶意攻击。

4. 调查报告型论文。这类论文以调查为础,常从现实中的某一问题出发,通过深入的调查、访谈获取数据,进而进行整理、加工分析,并将调查结果进行科学的呈现。调查报告型论文必须包含大量的原始数据,“用数据说话”是此类文章的重要特点。

5. 文献综述型论文。这类论文以他人研究成果为研究对象,所谓“综”就是归纳,必须对占有的大量素材进行归纳整理、系统介绍和综合分析,使同领城的研究成果更加层次分明、逻辑清晰。所谓“述”就是评述,要对所写主题进行较为全面、深入、系统的论述或评论,进而发表自己的见解。

学位论文最本质的特征是?

学位论文最本质的就是体现这个专业性,每个学学位毕业都要写论文这是必须的

卢梭论法的精神?

卢梭(J.J.Rousseau, 1712--1778)是十八世纪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古典自然法(理性自然法)学派的主要代表。卢梭一生著作颇丰,主要包括《政治经济学》、《爱弥儿》或《论教育》、《科学和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助于敦风化俗》、《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和《社会契约论》。《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和《社会契约论》是反应卢梭成熟法律思想的代表作。

一、法律的概念与特性

在法律的概念问题上,卢梭首先批判了孟德斯鸠(法是由事物的本性所产生的必然关系)和霍布斯(法是主权在的命令)。卢梭认为“法律是全体人民对全体人民作出的规定”,“法律乃是公益的行为”。

法律有两个本质属性:一是对象普遍性,法律所调整的是一般的、抽象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行为;二是意志普遍性,制定法律必须反映全体人民的意志,法律是全体人民或称立法者或称主权者公意的体现。

正是因为法律具有对象普遍性和意志普遍性,卢梭得出结论:“法律既然结合了意志的普遍性与对象的普遍性,所以一个人,不论他是谁,擅自发号施令就绝不能成为法律;即使是主权者对于某个个别的对象所发出的号令,也绝不能成为一条法律,而只能是一道命令;那不是主权的行为,而只能是行政的行为”。

二、法律的分类

卢梭将法律分为人定法和自然法。其中人定法分为:

1. 政治法(根本法)。政治法是规定全体人民对全体人民比率的法律。他说,政府是人民(主权者)与国家间的比列中项,政府所施诸于国家的行政权力,应该等于主权者所赋予政府的权力。同时,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永远是可以做主改变自己的法律的,哪怕是最好的法律。

2. 民法。卢梭认为,民法主要调整国家各个成员之间的、以及成员对整个共同体的关系。是每个公民对其他一切公民都处于完全独立的地位,才能充分保障各个成员的财产和自由。

3. 刑法。刑法处理的是个人与法律的关系,即不服从与惩罚的关系。刑法是对其他一切法律的制裁。

4. 风俗、习惯和舆论。卢梭认为,风俗、习惯和舆论也是法律的一种,而且是很重要的一种,它铭刻在人民内心中,在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者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创制精神,而且可以不知不觉地以习惯的力量替代权威的力量。

三、自由平等与社会契约论

追求自由与平等,是卢梭政治法律思想的重要内容和显著特征之一,也是卢梭毕生为之奋斗的主要目标。

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与人之间都是平等的,每个人除了在年龄、体力、生理上存在差异外,不存在奴役与被奴役、服从与被服从等任何不平等,自然状态是人类自由平等的黄金时代,但这种自然状态下的自由平等是一种低级的无差别的自由平等。

随着私有制的产生,人类必然向文明进化,文明产生后,法律和私有财产的设定是不平等的第一阶段;官职的设置是第二阶段;合法的权力变成专制的权力是不平等的第三阶段,也是不平等达到了极点。

为了否定人类的不平等,而达到一种新的平等,完成平等—不平等—新的基础上的平等的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就要寻找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一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人和全体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的自由,这就是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卢梭认为社会契约论的性质是:第一,社会契约是人民自由协议的产物;第二,社会契约与政府毫不相干,政府不是立约的一方,社会共同体只是社会契约论的产物;第三,社会契约构成共同体后,社会成员不仅是自由和平等的,而且共同体承担了保护每个成员的责任;第四,社会契约的实质和基础是公意和主权在民,全体人民对全体人民通过公意的宣布这种立约形式形成法律。

四、法律与人民主权

卢梭认为,社会就是一个完全的人民主权的社会,即最高权力属于人民的社会。对于主权的概念,卢梭说主权不外是公意的运用,主权行为是以整个共同体合法、公平、稳固的社会契约为基础的,因此国家的主权只能属于人民。

具体的讲,人民主权包括下面两个原则:

1. 主权不可转让。主权是一个以全体人民公意表现出来的集体生命,意志是不能转让的,因为如果转让意志,就意味着出卖生命和自由,因此,主权永远不能转让。

2. 主权是不可分割的。由于主权是不可转让的,同样理由,主权是不可分割的。基于主权不可分割思想,卢梭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分权论,他认为分权理论的根本错误“出自没有能形成主权权威的正确概念,出自把仅仅是主权权威所派生的东西误以为是主权权威的构成部分”。

卢梭的人民主权论思想意义深远,它既是反对封建专制的锐利武器,也是反对君主立宪、主张民主共和的理论基础。可以说,法国大革命的彻底性和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有一定的内在联系。

论法的精神全文?

  《论法的精神》是一部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该书阐述了自然法理论、法和法律定义,法律与政体关系,以及政体分类、各种政体的性质和原则等问题;阐述了政治自由和三权分立学说,并以英国为例提出了君主立宪制的政治主张。    论述了自然条件同政治法律的关系,认为自然地理环境对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的制约性;论述了法律和工业、商业、货币、贸易、人口及宗教等关系,主张兴办工商业,发展贸易,反对横征暴敛,促进国际交往和世界和平;论述了罗马继承法和法国民法的起源和变革。强调了严格区分各种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制定法律应遵循的原则及其应注意的问题

严复论法的精神?

1909年,严复翻译的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名著《法意》(即《论法的精神》)第七分册(也是最后一册)在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问世。至此,该书第一个中文版本终于出齐,完整地呈现在国人面前。《法意》是严译八大世界名著之一,也是仅次于《天演论》在中国影响最大的严译作品,全书包括严复所加的167条按语,共五十多万言,从1904年起陆续分册出版,前后耗时五六年。

讨论法的特点?

讨论法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围绕某个问题发表和交换意见,通过相互之间的启发、讨论、商量获取知识的教学方法。讨论法的基本形式是学生在教师引导下借助独立思考和交流进行学习。

  (1)讨论法的特点

  ①讨论法的优点在于,年龄和发展水平相近的学生共同讨论,很容易激发兴趣、活跃思维,有助于他们听取、比较、思考不同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独立思考,因此能够促进思维能力的发展。此外,讨论法能够普遍而充分地给予每一个学生表达自己观点和意见的机会,调动所有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并且有效地促进学生口头语言能力的发展。

  ②讨论法的缺点在于,受到学生知识、经验水平和能力发展的限制,比较容易出现讨论流于形式或者脱离主题的情况。

  (2)讨论法与探究-研讨教学方法在运用上的不同

  ①讨论法是针对特定问题进行的方法,教师运用讨论法,应当注意选好讨论题目。首先,要选择那些有讨论价值的题目,一般说,应当是教学内容中比较重要的事实、概念、原理等。其次,要选择难度恰当的题目。

  ②讨论法要求学生通过讨论得出正确的结论或者答案。通过充分的讨论,理解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以及为什么对、为什么错。而探讨—研究教学法注重的是学生探究学习的过程,鼓励学生从错误中学习,通过寻找原因,纠正错误,澄清思想,提高认识,并且引起进一步的思考。

  ③在运用讨论法的过程中,教师的作用在于选好题目,引导讨论,全面巡视,注意倾听,善于捕捉讨论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在讨论遇到障碍深入不下去时适当点拨,在讨论脱离主题时加以提醒,在讨论结束时帮助学生整理结论和答案等。

论法的精神地位?

《论法的精神》是法国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创作的政治哲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748年。

《论法的精神》全书共6卷31章,其中上册是3卷19章,下册是3卷12章。第1卷主要谈法和法的精神的一般概念以及法律和政体性质与原则的关系。第2卷讲的是法律和国家安全、法律和战争、宪法与政治自由、刑法和国家税收与公民自由的关系问题;第3卷专论法律与气候、土壤、民族的一般精神、风俗和习惯的关系。第4卷谈法律和贸易;第5卷谈法律和宗教的关系,各种部门法的使用范围等问题;第6卷主要追溯法国法律的起源和变革。

该书中提出的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对世界范围的资产阶级革命产生了很大影响。

再论法的精神作者?

孟德斯鸠 孟德斯鸠,C.-L.de(Charles-LouisdeSecondatMontesquieu,1689~1755) 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哲学家。

《论法的精神》导读的介绍?

侯鸿勋著,四川教育出版社出版,本书是西方学术名著导读丛书。

侯鸿勋,男,1930年出生,广东梅州市梅县区人。毕业于北京大学,后毕业于前苏联莫斯科大学(研究生班)。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论法的精神的作者是?

《论法的精神》是法国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创作的政治哲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748年。

《论法的精神》全书共6卷31章,其中上册是3卷19章,下册是3卷12章。

第1卷主要谈法和法的精神的一般概念以及法律和政体性质与原则的关系。

第2卷讲的是法律和国家安全、法律和战争、宪法与政治自由、刑法和国家税收与公民自由的关系问题;

第3卷专论法律与气候、土壤、民族的一般精神、风俗和习惯的关系。

第4卷谈法律和贸易;

第5卷谈法律和宗教的关系,各种部门法的使用范围等问题;

第6卷主要追溯法国法律的起源和变革。

该书中提出的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对世界范围的资产阶级革命产生了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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