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撂荒地治理方案? 农村四荒地的用途范围?

2023-09-29 21:54:43法律法规1

撂荒地治理方案?

1.先行整治重点区域。结合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区乡道路、重点景区旁边农村撂荒耕地先行整治,做到整治一片复耕复种一片,确保整治到位。

2.大力推进土地流转。对因土地流转不畅导致的农村撂荒耕地,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及托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土地流转,重点向家庭农场、种粮大户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3.统分结合复耕复种。对于耕种条件一般、分布较为分散的撂荒地,积极探索流转收益分配机制,鼓励采取“村集体+”模式,由村集体“统一耕地、统一经营、统一分红”。对于耕种条件差且地块零碎的撂荒地,鼓励采取农户自主复耕、邻里免租金代耕代种和购买生产托管服务等模式,多方组织复耕复种。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因耕种基础设施差,特别是排灌设施瘫痪导致撂荒的耕地,通过统筹涉农业。

农村四荒地的用途范围?

农村四荒地一般是用于植树造林绿化环境,四荒地无人耕种闲置在那里,所以年年杂草丛生没有粮食收入,也无人管理,为了植树造林绿化环境保持水土流就可以利用四荒地,也可以开荒复垦恢复耕地面积,如有条件通过审批还可以办养牛场及养羊场。

四川农村开荒地补贴标准?

1、农用地征地补偿标准35700元/亩(统一年产值1700元/亩,土地补偿7倍,安置补偿14倍);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征地补偿标准18700元/亩(统一年产值1700元/亩,土地补偿5倍,安置补偿6倍)。

  2、农用地征地补偿标准35354元/亩(统一年产值1600元/亩,土地补偿7倍,安置补偿14倍);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征地补偿标准17600元/亩(统一年产值1600元/亩,土地补偿5倍,安置补偿6倍)。

  3、农用地征地补偿标准33440元/亩(统一年产值1520元/亩,土地补偿7倍,安置补偿15倍);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征地补偿标准22800元/亩(统一年产值1520元/亩,土地补偿6倍,安置补偿9倍)。

农村四荒地,建房可以吗?

可以建房的。前提是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需要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为: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过12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超过160平方米。

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农村四荒地如何变更土地性质?

农村四荒地改变土地性质就是靠征收土地和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所谓征收土地就是国家征收土地,由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然后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为建设用地;所谓整理复垦土地就是将四荒地申报土地整理复垦项目,验收合格变更登记为农用地。

农村荒地申请流程?

1、流转双方洽谈磋商,认定流转方式、流转时间、流转价格以及流转收益支付方式等。

2、流转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合同,由流转双方本人签章。

3、流转合同签订后,承包农户应将签字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分别报送土地发包方和所在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存档。

4、土地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收到承包农户递交的书面流转合同后,应当予以必要的审核,如有不妥应给予指正。如发现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应依法予以制止。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手续的办理

1、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2、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3、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上级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4、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5、对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承包地的问题如何处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享有的法定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剥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的做法。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土地的,流转关系无效,侵害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责任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擅自截留、扣缴流转收益的行为应予查处并退还款项。乡村组织应将被强迫流转的承包地归还原承包农户,由其自主决定是否继续流转。各地不得为租赁土地的企业和大户利益,而侵犯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

农村四荒地种树国家规定?

一、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下称“四荒”,包括荒地、荒沙、荒草和荒水等)属“未利用地"。对未利用地,按照土地类型,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会同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等有关部门进行界定和确权工作。

  二、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四荒地实行承包、租赁或拍卖形式进行的开发,必须按有关法律、规章以及《广东省'农村社区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并签订书面合同。如承包、租赁或拍卖对象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应先征得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按规定程序报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对于权属不明确,存在争议的“四荒"地,在问题没有解决前,不得进行使用权承包、租苛或拍卖。耕地、林地以及国有未利用地不得作为农村“四荒"地进行承包、租赁和拍卖。由县级人民政府规划认定的宜林“四荒地",不能用于其他农业开发。

  四、农村“四荒"开发治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国土、水利、林业、水产等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开展工作。各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通力合作,落实各自的管理责任。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工作,保证我省“四荒"资源开发治理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五、近期各地要在对本地区的“四荒”治理开发情况作一次专项清理检查,纠正与本通知精神不一致的政策措施和治理开发行为。

开荒地是否受法律保护,有什么依据?

  

一、农村开荒的土地,其所有权仍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其所有权不属于个人,所以不能与承包土地享有同等权利。  

二、根据《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  三、所以,应当支付本着物尽其用的物权法原则,开垦荒地形成的占有当属于善意占有,占有人因占有使用该地所得的收获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占有人为使边角荒地成为能够耕种的田地而投入的人力和物力等有益费用也应当受到保护。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临汾荒山荒地治理项目尽有那?

荒山上可以做的项目有好多,比如:办养殖场,养鸡,养鸭,养鹅,养猪,种果树,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在荒山上游乐场,适合大众化的健身公园。

农村荒地使用范围?

农村荒地村委会可承包给农户,给荒地承包农户自主经营,前提不能破坏自然生态,承包农户利用一部分荒地挖鱼塘,鱼塘内养鱼养虾,再用一部分办小型养鸡场,养鸡荒地有得天独厚优式,余下荒地,植树造林,栽种果树,承包农户将荒地变废为宝,造福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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