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律顾问是什么呢?
政府法律顾问是什么呢?
法律顾问室与政府法制办公室合署办公,是政府的法律顾问机构,受政府委托(委派),负责承办市政府法律事务。 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政府重大民商事行为、行政行为决策及实施进行法律论证;
(二)办理涉及政府的民商事诉讼、仲裁及执行案件;
(三)参与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政府采购等合同(协议)的洽谈和其他重大经济贸易洽谈,起草、审查、修改重要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
(四)对重大涉法涉诉社会热点问题、突发事件善后处置方案进行法律论证;
(五)指导、协调政府部门和下属政府法律事务;
(六)指导、协调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重大法律事务;
(七)承办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法律顾问合同范本?
聘请单位(甲方):
受聘单位(乙方):
为依法维护聘请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聘请单位经济效益,根据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聘请法律顾问事宜,商定如下协议,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余*安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办理甲方的法律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顾问合同书范本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一)就甲方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业务开展以及涉外经济交往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建议,提供有关法律依据;
(二)参加甲方重大经济合同的谈判,审查、修改或者草拟甲方的经济合同协议,以及诉讼、答辩、控告、声明、申诉等法律事务文书;
(三)协助甲方依法正确处理重大经济案件纠纷,担任甲方代理人,参加有关经济和权益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四)在涉及甲方的诉讼中,接受甲方的委托、授权担任甲方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甲方向职工进行法制教育,提高法制观念;
(六)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法律顾问在甲方任职期间的工作方式可采用下述任何一种方式:
(一)其工作时间不固定,采取灵活方式,甲方如有需要,随时联系;
(二)固定工作日制度。即每周在甲方坐班天,集中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五、法律顾问具体工作安排,按照甲方的业务范围分轻、重、缓急,随时商定。法律顾问在履行职责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用品、交通工具及有关资料等。
六、甲方承担所聘请法律顾问为其履行职责时支出的差旅费、补助费等有关费用,待遇视同甲方工作人员,并按规定直接由甲方予以报销。
七、法律顾问应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甲方内部制度,在业务中接触到甲方商业机密时,必须严守机密。
八、乙方负责经常督促、检查受聘律师的工作,保证工作质量。
九、如受聘人不认真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甲方有权向乙方反映意见,直至要求换人。
十、乙方代理甲方参加诉讼或仲裁活动,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根据最新《陕西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取代理费,但可根据情况予以优惠。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商定,单方无权修改或终止。
十一、协议期限一年。自20xx年3月24日至20xx年3月23日止。
十二、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需续聘,双方再行商定。
十三、法律顾问全年聘金五万元,聘金在本协议生效后三日内一次付清。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五、本协议经双方单位签章后即行生效,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法律顾问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 )粤经顾字第 号
甲方:
乙方: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
二、乙方指派 管东平 律师为主办顾问,指派 为顾问助理,甲方指定 为顾问事务联系人。
三、乙方担任法律顾问期限暂定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双方可续签合同。
四、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元,并按下列方式支付:
五、乙方以团队方式提供顾问服务,根据需要可到甲方现场服务,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电邮等其他方式提供高效服务。
按照甲方要求,乙方以下列方式提供顾问服务:
六、甲方享受下列常年法律服务,乙方不另收律师服务费:
①合同文件起草与修改审查;②劳资管理咨询与制度审查;③内部管理咨询与制度审查;④商账管理咨询与律师催款函;⑤日常法律咨询与律师建议;④法务培训。
七、乙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的,按优惠方法计收律师费,并另行签订委托合同。
①投资项目的法律风险评估;②商务谈判;③商账的非诉讼跟踪与催收;④公司治理机构的法律设计与规范;⑤民事、经济、行政纠纷的诉讼(仲裁、复议)代理。
优惠方法约定为:承办各类纠纷案件,按照行业收费标准的 %计收律师费,其他非纠纷案件按前述优惠原则计收。
八、为最大限度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乙方不得为甲方员工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乙方不得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其他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秘密。
九、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文件及背景资料,配合乙方进行法律评价,对具体事项应提出明确、合理、合法的要求,以便乙方明确法律服务的工作目标;甲方可参考乙方律师意见,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
十、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执行顾问职责支付工作费用,包括相关机关和单位收取的费用;差旅费、食宿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邮寄费等费用;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但乙方律师应本着节俭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十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可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逾期不支付顾问费或者工作费,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十二、乙方律师因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
十三、其他补充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 负责人或经办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有哪些?
律商拥有权威的顾问委员会,组织形式是通过全球各国和地区分别设立的顾问委员会对律商联讯公司的政策制定、产品研发等提供咨询建议,协助公司决策适合当地的发展战略,并帮助规划公司的长期业务发展方向。
律商的法律顾问都是全世界的法律精英,他们不仅具备独特的法律见解还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分别在各个地方担任重要职位。给列举几个知名人士:
姜俊禄——金杜律师事务所,先后参与《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的立法;陆敬波——江三角事务所首席合作人、主任,《劳动法苑》总策划;还有陆易律师、刘天永律师等,都是税务方面的专家,够权威吧。
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范围是什么?
政府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为政府的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二)代理政府的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指导和协助政府工作部门的法律事务工作;
(四)为政府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如何订立咨询类法律顾问的合同?
1、送达的时间约定;
2、准据法;
3、争议解决方式;
4、合同附件及合同的效力约定;
5、合同份数;
6、其他双方准备约定但又没有写在前面条款里的内容
公司为什么要签订法律顾问合同?
当今法治社会,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涉及的法律事务非常普遍,而企业管理层大都比较缺乏法律专业知识,往往被动用于法律事务的开支更大,最好的办法是聘请法律顾问事前把关。
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就是为了明确企业与法律顾问之间的权利义务,规范管理,降低费用。
法律顾问是企业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聘请律师就其在业务方面的问题提供法律帮助而担任的特定职务。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能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活动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帮助。
企业法律顾问一般有两种,即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与企业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在协议约定期限内(通常是1年或1年以上)处理该企业所有的法律事务,这类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广、时间长,故称为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关系随协议期满而结束,如果继续聘用,需要重新签订协议。专项法律顾问受企业聘用专门处理某一项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关系待该项法律事项办理结束而结束,一般不受时间限制,故又称临时法律顾问或者短期法律顾问。
政府采购和合同谁在前?
答:
政府采购在合同之前。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或者其他政府组织为了履行职责或者提供公共服务,通过购买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等方式,从供应商处获取所需的物资或者服务。
而合同则是在采购过程中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件,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政府采购是在合同签订之前进行的,采购完成后才会签订合同。
如果政府采购需要签订合同,那么合同的签订也是在采购完成后进行的。
操作类问题:
政府采购和合同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1.政府采购流程:
(1)需求确认:
政府机关或者其他政府组织确定自己需要采购的物资或者服务。
(2)编制采购计划:
根据需求确认,编制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质量要求、采购方式等。
(3)发布采购公告:
根据采购计划,发布采购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4)评审和中标:
对参与竞争的供应商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
(5)签订采购合同:
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2.合同签订流程:
(1)双方协商:
采购机构和供应商协商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货物或者服务的名称、数量、价格、质量要求、交货时间等。
(2)起草合同:
根据协商结果,起草合同草案。
(3)审批合同:
合同草案经过采购机构和供应商的审批后,签署正式合同。
(4)履行合同:
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采购机构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货款或者服务费用。
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制定?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由国务院制定。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四十三条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交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第四十四条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十五条 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第四十六条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需要签合同吗?
政府采购项目无论金额大小都需要签订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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