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和完善我国医事法律体系?
如何构建和完善我国医事法律体系?
医事法律(Science of health law)是一门新兴的部门法,而医事法学(Medical Jurisprudence)也是一门新兴的法律学科,其主要内容和结构体系在国内外还处于未成型之中。医事法学体系是由医事法学的全部分支学科构成的统一整体,是以医事(即卫生)这一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的行为措施和社会事业为主要内涵的法学领域的特有的体系。
它涵盖了医事法理学、中外医事法制史学、医事法哲学、医事法律心理学、医事法律伦理学等内容。医事法学体系的构建和完善,以医事法律体系的形成为前提和基础。
而“医”与“法”则不断在法律法规的制定领域和实施领域中有机融合,以“尊重生命、维护人类健康”为目的,不断修正完善——实现医学与法学的交叉与融合。
(医事法学唯有以医学、公共卫生的特有人文理念为前提,在“法律”的框架下构建,才能完善自身的学科体系。)
在我国所有的法律都以什么为依据?
我国,所有的法律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我国的法律有那些?
现行有效法律目录(293件)
(截至2022年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闭幕按法律部门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8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
宪法相关法(49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1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的决定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15.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20.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27.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29.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30.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33.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34.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35.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36.反分裂国家法
37.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
38.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3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4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4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4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44.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4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46.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47.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48.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
49.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
民法商法(24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20.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
行政法(96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决议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7.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18.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0.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5.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8.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29.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30.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3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36.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37.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38.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39.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40.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4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4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4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45.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4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47.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
4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4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5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51.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5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5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5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
55.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56.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5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58.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5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6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6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62.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6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6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65.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6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67.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68.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
6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7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7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7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7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74.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7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76.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7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78.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79.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8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8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82.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8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8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8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
86.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87.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88.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89.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90.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9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
9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9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9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9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9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的决定
经济法(82件)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2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26.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9.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30.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3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36.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3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3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0.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4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4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4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4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4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46.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47.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4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49.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50.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5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5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55.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5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57.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58.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59.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60.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61.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
6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6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6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65.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66.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67.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68.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69.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70.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7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7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7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7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75.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76.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77.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7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79.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8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81.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82.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
社会法(27件)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决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25.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刑 法(3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11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我国法律有哪些?
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有哪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39件)
1.宪法(1982年)
宪法修正案(1988年)
宪法修正案(1993年)
宪法修正案(1999年)
宪法修正案(2004年)
2.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1954年)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979年,1982年修正、1986年修正、1995年修正、2004年修正)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79年,1982年修正、1986年修正、1995年修正、2004年修正)
5.人民法院组织法(1979年,1983年修正、1986年修正、2006年修正)
6.人民检察院组织法(1979年,1983年修正、1986年修正)
7.国籍法(1980年)
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1982年)
9.国务院组织法(1982年)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1983年)
11.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年,2001年修正)
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1984年)
13.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1986年)
1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1987年)
1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的决定(1988年)
附: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
1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1989年)
17.集会游行示威法(1989年)
18.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89年)
19.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0年)
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
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20.国旗法(1990年)
21.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1990年)
22.缔结条约程序法(1990年)
23.国徽法(1991年)
24.领海及毗连区法(1992年)
2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1992年)
26.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3年)
附件一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附件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
附件三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27.国家赔偿法(1994年)
28.法官法(1995年,2001年修正)
29.检察官法(1995年,2001年修正)
30.戒严法(1996年)
31.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1981年,1996年修订,修改为现名称)
32.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1996年)
33.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1998年)
34.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
35.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1999年)
36.立法法(2000年)
37.反分裂国家法(2005年)
38.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2005年)
39.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2006年)
(二)民法商法(32件)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年,1990年修正、2001年修正)
3.商标法(1982年,1993年修正、2001年修正)
4.专利法(1984年,1992年修正、2000年修正)
7.外资企业法(1986年,2000年修正)
8.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988年)
9.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2000年修正)
10.著作权法(1990年,2001年修正)
12.海商法(1992年)
13.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
1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
15.公司法(1993年,1999年修正、2004年修正、2005年修订)
16.商业银行法(1995年,2003年修正)
17.票据法(1995年,2004年修正)
18.担保法(1995年)
19.保险法(1995年,2002年修正)
20.拍卖法(1996年,2004年修正)
21.合伙企业法(1997年,2006年修订)
22.证券法(1998年,2004年修正、2005年修订)
23.
24.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
25.招标投标法(1999年)
26.信托法(2001年)
27.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
28.证券投资基金法(2003年)
29.电子签名法(2004年)
30.企业破产法(2006年)
31.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6年)
(三)行政法(79件)
1.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1954年)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的决议(1957年)
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华侨捐资兴办学校办法的决议(1957年)
附:华侨捐资兴办学校办法
4.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的决议(1978年)
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的决议(1979年)
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
7.学位条例(1980年,2004年修正)
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决议(1980年)
附: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
9.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1999年修订)
10.文物保护法(1982年,1991年修正、2002年修订、2007年修正)
11.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1996年修正、2008年修定)
12.兵役法(1984年,1998年修正)
13.药品管理法(1984年,2001年修订)
14.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1985年)
15.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1985年)
16.义务教育法(1986年,2006年修订)
17.国境卫生检疫法(1986年,2007年修正)
18.海关法(1987年,2000年修正)
19.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1995年修正、2000年修订)
20.档案法(1987年,1996年修正)
21.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88年,1994年修正)
22.保守国家秘密法(1988年)
23.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2004年修正)
24.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004年修订)
25.环境保护法(1989年)
26.军事设施保护法(1990年)
27.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1990年,2000年修正)
28.人民警察警衔条例(1992年)
29.测绘法(1992年,2002年修订)
30.国家安全法(1993年)
31.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年,2007年修订)
32.教师法(1993年)
3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2007年修正)
34.母婴保健法(1994年)
35.监狱法(1994年)
36.人民警察法(1995年)
37.教育法(1995年)
38.预备役军官法(1995年)
39.体育法(1995年)
40.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2004年修订)
41.食品卫生法(1995年)
42.行政处罚法(1996年)
43.律师法(1996年,2001年修正、2007年修订)
44.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6年)
45.职业教育法(1996年)
46.枪支管理法(1996年)
47.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
48.人民防空法(1996年)
49.国防法(1997年)
50.行政监察法(1997年)
51.建筑法(1997年)
52.献血法(1997年)
53.防震减灾法(1997年)
54.消防法(1998年)
55.执业医师法(1998年)
56.高等教育法(1998年)
57.行政复议法(1999年)
58.气象法(1999年)
59.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
60.现役军官法(1988年,1994年修正、2000年修正,修改为现名称)
61.国防教育法(2001年)
62.防沙治沙法(2001年)
6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年)
64.科学技术普及法(2002年)
65.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
66.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
67.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
68.海关关衔条例(2003年)
69.居民身份证法(2003年)
70.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
71.行政许可法(2003年)
72.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2007年修正)
73.公务员法(2005年)
74.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
75.公证法(2005年)
76.护照法(2006年)
77.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
78.城乡规划法(2007年)
79.禁毒法(2007年)
(四)经济法(54件)
1.华侨申请使用国有的荒山荒地条例(1955年)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1980年)
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
3.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1993年修正、1999年修正、2005年修正、2007年两次修正)
4.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年)
5.统计法(1983年,1996年修正)
6.森林法(1984年,1998年修正)
7.会计法(1985年,1993年修正、1999年修订)
8.草原法(1985年,2002年修订)
9.计量法(1985年)
10.渔业法(1986年,2000年修正、2004年修正)
11.矿产资源法(1986年,1996年修正)
12.土地管理法(1986年,1988年修正、1998年修订、2004年修正)
13.邮政法(1986年)
14.水法(1988年,2002年修订)
15.标准化法(1988年)
16.进出口商品检验法(1989年,2002年修正)
17.铁路法(1990年)
18.烟草专卖法(1991年)
19.水土保持法(1991年)
20.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1年)
21.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1995年修正、2001年修订)
22.产品质量法(1993年,2000年修正)
23.农业技术推广法(1993年)
24.农业法(1993年,2002年修订)
25.注册会计师法(1993年)
2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1993年)
27.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1994年)
28.预算法(1994年)
29.对外贸易法(1994年,2004年修订)
30.审计法(1994年,2006年修正)
31.广告法(1994年)
32.中国人民银行法(1995年,2003年修正)
33.民用航空法(1995年)
34.电力法(1995年)
35.煤炭法(1996年)
36.乡镇企业法(1996年)
37.公路法(1997年,1999年修正、2004年修正)
38.动物防疫法(1997年,2007年修订)
39.防洪法(1997年)
40.节约能源法(1997年,2007年修订)
41.价格法(1997年)
42.种子法(2000年,2004年修正)
43.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
44.政府采购法(2002年)
45.中小企业促进法(2002年)
46.港口法(2003年)
47.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3年,2006年修正)
48.农业机械化促进法(2004年)
49.可再生能源法(2005年)
50.畜牧法(2005年)
5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
52.反洗钱法(2006年)
53.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
54.反垄断法(2007年)
(五)社会法(17件)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1978年)
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决议(1981年)
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3.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
4.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2006年修订)
5.工会法(1992年,2001年修正)
6.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2005年修正)
7.矿山安全法(1992年)
8.红十字会法(1993年)
9.劳动法(1994年)
10.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6年)
1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
12.公益事业捐赠法(1999年)
13.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
14.安全生产法(2002年)
15.劳动合同法(2007年)
16.就业促进法(2007年)
17.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
(六)刑法(1件)
刑法(1979年,1997年修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年)
刑法修正案(1999年)
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
刑法修正案(三)(2001年)
刑法修正案(四)(2002年)
刑法修正案(五)(2005年)
刑法修正案(六)(2006年)
(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7件)
1.刑事诉讼法(1979年,1996年修正)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1987年)
3.行政诉讼法(1989年)
4.民事诉讼法(1991年,2007年修正)
5.仲裁法(1994年)
6.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1999年)
7.引渡法(2000年)
我国的法律有哪些?
我国法律有哪些如下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39件)
1.宪法(1982年)
宪法修正案(1988年)
宪法修正案(1993年)
宪法修正案(1999年)
宪法修正案(2004年)
2.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1954年)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979年,1982年修正、1986年修正、1995年修正、2004年修正)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79年,1982年修正、1986年修正、1995年修正、2004年修正)
5.人民法院组织法(1979年,1983年修正、1986年修正、2006年修正)
6.人民检察院组织法(1979年,1983年修正、1986年修正)
7.国籍法(1980年)
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1982年)
9.国务院组织法(1982年)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1983年)
11.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年,2001年修正)
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1984年)
13.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1986年)
1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1987年)
我国法律有哪些?
1.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授权法、立法法、国籍法等。
2.行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政府采购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理等(一般行政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治安管理出发条理(特别行政法)。
3.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商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
5.经济法: (1)有关企业管理的法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乡镇企业法。 (2)财政、金融和税收方面的法律: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3)有关宏观调控的法律、法规:预算法、统计法、会计法、计量法。 (4)有关市场主体、市场秩序的法律:。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工会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
7.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1)属于自然资源方面的: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 (2)属于环境保护方面的: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8.刑法:刑法。
9.诉讼法: (1)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2)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仲裁法、监狱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我国现颁布的法律中关于国家安全的法律都有哪些?
我国现颁布的法律中关于国家安全的法律都有:
《宪法》《刑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反分裂国家法》《网络安全法》《国家安全法》《民族区域自治法》
扩展资料:
《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刑法》
刑法有广义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广义刑法、狭义刑法相联系的,刑法还可区分为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反恐怖主义法》
2015年12月21日开始,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审议多部法律草案。会议上提交了反恐怖主义法草案三审稿。会议听取了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法律委员会认为该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请审议通过。《反间谍法》
于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反分裂国家法》
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网络安全法》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的法律。《国家安全法》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法规。《民族区域自治法》
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对发挥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巩固国家的统一,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和全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都起了巨大的作用。
我国的法律部门有哪些?
我国的法律部门主要包括:
1、宪法(包括:宪法、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国籍法、国旗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公民基本权利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立法法和授权法)
2、经济法(包括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的法律,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原则、方针和政策的法律,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统计法,农业法,企业法,银行法,市场秩序法,税法,等等。)
3、行政法(包括:国家安全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监狱法、土地管理法、高等教育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海关法)
4、程序法(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律师法、公证法、调解法等)
5、刑法
6、社会法(包括: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规范,如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等;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规范,如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法律规范,如环境保护法、能源法、自然资源保护法、生态法等;促进社会公益的法律规范,如社区服务法、彩票法、人体器官与遗体捐赠法、见义勇为资助法等;促进科教、文卫、体育事业发展的法律规范,如教师法、科技进步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卫生法,等等。)
7、民商法(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婚姻、家庭、收养和继承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破产、证券、期货、保险、票据、海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我国主要法律有哪些?
1、从法律的文字表现形式方面划分,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从法律的适用范围方面划分,可分为普通法和特别法;从法律制定的主体方面划分,可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从法律的内容方面划分,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等等。
2、对于我们打官司的人来说,对法律可以这样来划分:
(1)刑事方面。它又分两类,一类是实体法,即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的,犯了什么罪,将要受到怎样的处罚等。如:刑法、惩法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有关决定、通知、补充规定等。另一类是程序法,即规定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步骤的法律。如刑事诉讼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有关补充规定等。
(2)民事方面。它也分两类,一类是实体法,如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著作权法等等,以及有关的补充规定。另一类是程序法,如民事诉讼法、仲裁条例等,也包括各种有关的补充规定、暂行规定等。
(3)经济方面。实体法主要有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税法、产品质量法等。程序法与民事方面的程序法相同或基本相同。
(4)行政方面。实体法有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程序法有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和其他有关补充规定等。
二、我国合同分类有哪些
1、法定分类。我国合同法分则列出了以下15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以上15种在合同法中专门列出的合同,在法学理论上称为“有名合同”。但并不是只有有名合同才是有效的,凡是人们自愿订立的合同,只要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哪怕《民法典》(2021.1.1生效)没有专门将它列出也是有效的,同样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2、学理分类。主要有如下分类:
(1)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即缔约双方相互负担义务,双方的义务与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的合同。如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无偿有偿都是双务)、保管合同(无偿有偿都是双务)。
单务合同指仅由当事人一方负担义务,而他方只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唯一一个纯粹的无偿合同)、自然借款(无偿有偿都是单务)等合同为典型的单务合同。
(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为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取得权利需向对方偿付一定代价的合同,如买卖、互易合同等。
无偿合同即当事人一方只取得权利而不偿付代价的合同,故又称恩惠合同,如赠与、使用合同等。
有些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委托、保管等合同。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单务合同原则上为无偿合同,但有的单务合同也可为有偿合同,如有息贷款合同。
(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以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的,为诺成合同。
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实物给付,合同始能成立,为实践合同,亦称要物合同。
(4)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
凡合同成立须依特定形式始为有效的,为要式合同;反之,为非要式合同。法人之间的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公民间房屋买卖合同除用书面形式订立外,尚须在国家主管机关登记过户。
(5)主合同与从合同
凡不依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能独立成立的合同,称为主合同。凡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始能成立的合同,称为从合同。例如债权合同为主合同,保证该合同债务之履行的保证合同为从合同。从合同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故主合同消灭时,从合同原则上亦随之消灭。反之,从合同的消灭,并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
(6)本约与预约
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协议为预约。嗣后履行预约而订立的合同为本约,即本合同。凡订有预约的,即负有订立本合同的义务,违背预约而使对方遭受损失时亦应负民事责任。
(7)当事人与第三人利益
根据订立的合同是为谁的利益,可将合同分为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是指仅订约当事人享有合同权利和直接取得利益的合同。
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指订约的一方当事人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第三人设定权利,使其获得利益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第三人既不是缔约人,也不通过代理人参加订立合同,但可以直接享有合同的某些权利,可直接基于合同取得利益。如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保险合同。
我国的法律渊源有哪些?
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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