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国际物流有哪些相关法律条例?
请问国际物流有哪些相关法律条例?
(1)水路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水路运输方式包括国际海上运输、沿海和内河运输,适用的国内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运输合同分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及实施细则》,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集装箱运输规则》、《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则及实施细则》和《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修改的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议定书》,即海牙--维斯比规则、《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及《联合国多式联运公约》等。 (2)陆路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陆路运输方式有铁路和公路运输,陆路运输对货物在大陆内的流通起着重要作用,铁路和公路运输又有自己的运行特点。公路运输方面国内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集装箱汽车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国际公约有:《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国际公路车辆运输公约》。 铁路运输方面国内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国际公约有:《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议》、《铁路货物运输国际公约》。 (3)航空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航空货物运输方面国内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国际航空货物运输适用的国际公约有:《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瓜达拉哈拉公约》。 (4)多式联运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我国有关多式联运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中对多式联运作出的规定,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国际公约有《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国际商会制定的《联运单证统一规则》。
被狗咬伤可以依据什么相关法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七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一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十四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融资担保公司从事自营贷款如何处罚的相关法律法规?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3号)第三十七条融资担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关于木材进出口所需要的法律,及国际上相关的协议?
一、木材进口清关过程:
1.首先是要得到国外客户的提单,发票、箱单,如果是从韩国和日本进口货物的话,还必须要有非木质包装证明。
2.首先要那提单到船公司去换单,也就是拿提单去从船公司换回该批货物的提货单,也就是舱单。上面有你们公司进口货物的详细的船务信息。
3.需要提前做商检的进口货物,还要到商检局做商检,实际上换单和商检应该提前进行。如果进口的货物不需要商检,那就不用了。实际上你进口的货物需要不需要商检你让你们的货代帮你查一下就知道了,北京木材进口报关也可以自己查,通过商品编码书。
4。等换完单以后,如果需要上见得也进行商检了,那填好进口报关单给货代进行报关,报关所要用的资料是:发票、箱单、从船公司换回的提货单、报关委托书、进口货物报关单、如果需要商检的还有商检证。
5.一般贸易进口货要交进口关税的,所以,为了加快进口通关的力度,最好是开一张口头的支票,(不过这种方式一办企业的财务不会答应的)等海关打出缴款书以后,就要开支票。一般进口货物给海关的关谁都要用支票交的。交关税一般是到中国银行,等交完关税以后,银行会给你在缴款书上面盖银行的章。
6.把交款书交给货代,让后由货代给海关通关放行。这就是一般所说的一次放行。
7.海关收到关税以后会在提货单上盖海关的放行章,拿着这个提货单到船公司所在的码头提货
二、相关国际协议
2003年5月,欧盟出台了FLEGT行动计划建议;2004年7月,欧盟委员会提出欧盟进口木材资源审批系统建议,建议同伙伴国就签订伙伴国协定进行谈判,并发表报告评估FLEGT行动计划对木材出口国和欧盟可能产生的影响。
2.国际与欧盟木材贸易情况
目前,国际木材重点市场包括欧盟、中非、南美、东南亚、美国、日本、中国和俄罗斯等。俄罗斯和非洲国家主要出口原木和板材;亚洲和南美洲主要出口高附加值的木材加工品,如家具、纸张和木条等。据经合组织统计,全球每年的木材贸易额高达1500亿欧元。欧盟主要从北美进口阔叶木、原木、贴面木料和板材;从俄罗斯进口原木;从非洲、亚洲和拉丁美洲的木材进口量不大。欧盟内部木材贸易所占比重高达80%。但欧盟不仅是合法采伐木材贸易的重要市场,同时也是第三国非法采伐木材的销售市场。
3.非法采伐的木材贸易猖獗
世界银行的报告显示,全球木材贸易中相当大的部分为非法采伐木材的贸易。非法采伐主要发生在发展中国家及“门槛国家”。种种迹象表明,印尼、缅甸和柬埔寨等发展中国家非法采伐的木材量很大,这些木材大多出口至其他国家,并在当地进行加工,然后以低价向欧洲出售。欧洲合法采伐的木材加工产品因此没有价格竞争力。由于家具、纸张和木条等产品的交货期较长,品种较多,且木材来源广泛,因此很难检查所用原料的合法来源。
(二)FLEGT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
1.建立木材进口许可制度
欧盟认为,FLEGT是解决非法采伐木材及其贸易问题的第一步。合法采伐木材才能改善现有森林发展的政策并减少采伐量。欧盟将加强多边国际合作,通过建立木材进口许可制度减少非法采伐木材的消耗,从而达到木材生产国森林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该制度不应阻碍木材的合法正常贸易。欧盟将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组织签订自愿伙伴协定,有关国家和地区组织有义务在协定规定的时间内建立许可体系。为了落实木材进口许可制度,欧盟将建立木材进口的监督检查系统,以保证所采伐木材的合法性,并由海关负责监督有关协定的执行。
2.加入FLEGT体系的主要好处
(1)在欧盟的木材进口市场上享有较高的信任度;
(2)增加海关关税和税收,收入所得超过建立许可体系的支出;
(3)打击木材来源市场的非法采伐活动;
(4)可对认证木材进行追踪和审查,也可将该体系扩展成森林可持续发展的组成部分;
(5)欧盟在发展援助国别战略上,将优先考虑向签署协定的伙伴国提供发展援助资金。
3.对伙伴国建立相关体系的要求
伙伴国必须具有对木材和木制品合法来源进行审查的可信的法律、管理及技术体系,或将建立管理和技术体系。具体要求如下:
(1)成立专门负责实施FLEGT的机构,任命有权对木材和木制品合法来源进行认证的机构;
(2)任命独立的检验员,建立透明的争端解决程序;
(3)认证机构能通过欧盟的有效审查;
(4)由认证机构给合法采伐的木材颁发许可证,伙伴国海关凭许可证放行。许可证的相关信息可通过公开途径(如电子商务平台)查询;
(5)出口许可证将向欧盟目的港海关出示,海关将对货物与许可证进行核对;如果货物与许可证所提供信息一致,海关才予以放行。
4.其他法律措施
目前,欧盟还没有禁止进口非法采伐的木材和木制品的法规。出于各种原因,木材生产国会不愿签订FLEGT伙伴协定。欧盟将考虑采取其他措施的必要性,如颁布相关法律,阻止非法采伐木材进入欧盟。成员国也将在国家法的层面审查采取法律措施打击非法采伐木材贸易的可能性。
(1) 欧盟委员会将修改现行的建筑、供货和服务及公共采购等方面的法律,今后在建筑承包和公共采购领域将遵循环保原则,着重考虑采用合法采伐的木材和木制品。
(2)欧盟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在进行林业领域(如纸浆和造纸厂)的融资和投资时,须对项目的社会和经济因素进行评估,必须保证合法采伐木材的长期供应,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无非法采伐木材,以及无类似非法活动造成的威胁。
(3)审查成员国反洗钱法在林业领域的应用情况,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欧盟的银行、金融机构、非政府组织及反金融犯罪机构;督促成员国制定法律将非法采伐定性为洗钱罪的一种。
6.欧盟木材进口许可制度的具体措施
(一)实施办法和监督措施
1.该许可制度仅适用于欧盟从伙伴国进口木材和木制品,对未与欧盟签订协定的国家不具有约束力。各伙伴国执行许可的时间表将在伙伴国协定中予以确定。
2.每批在欧盟通关的木材和木制品必须附有FLEGT许可证,否则欧盟将禁止其进口。伙伴国现行保证木材合法采伐并追踪其根源的体系,如能按照2173/2005/EG条例通过评价和审查,则该体系可作为FLEGT许可的基础,从而保证木材合法采伐的基本安全要求。
3.如果出现损害FLEGT许可系统功能的问题,欧盟委员会相关机构或由其指定的人员或机构将有权查证相关文件及数据;伙伴国相关机构应给予欧盟FLEGT监督检查人员或机构查阅相关文件和数据的权利,伙伴国法律规定不许对外的信息除外。检查机构可基于风险分析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审查。如果对某批木材许可证的真伪表示怀疑,检查机构可根据伙伴国协定请相关伙伴国进行进一步调查,以弄清真相。
4.如果欧盟成员国经费支出不够,可征收检查费用。除非成员国另有规定,检查费用由进口商支付。如果欧盟海关发现许可证有疑点,有权禁止该批木材进口或予以扣留。各成员国应制定有效的处罚规则和处罚比例,对非法采伐形成威慑力。
5.成员国负责指派本条例的执行机构和联络人。欧盟委员会向成员国各执行机构通报伙伴国指定的许可机构等信息,如印章的样章、签字留底等可以证明许可证合法性的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如成员国发现规避行为,应向欧盟委员会通报所有信息。
6.该许可制度于2005年12月30日起生效。
(二)木材及木制品许可管理目录
为便于管理和控制,条例确定了适合所有伙伴国的许可管理目录,即将海关编码第44章中下列木材及木制品纳入许可证管理范畴:
4403:原木,不论是否去皮、去边材或粗锯成方形;
4406:铁道及电车道枕木;
4407:经纵锯、纵切、刨切或旋切的木材,不论是否刨平、砂光或指榫接合,厚度超过6毫米;
4408:饰面用单板(包括刨切积层木获得的单板)和制胶合板或类似多层板用单板以及其他经纵锯、刨切或旋切的木材,不论是否刨平、砂光、拼接或端部接合,厚度不超过6毫米;
4412:胶合板、单面饰板及类似多层板。
昆明的装修垃圾清理费是怎么收取的!~有相关的法律文件吗?
一般商场都是单独的支出!清运垃圾费、装修所产生的水电费、施工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办理费等等都是独立收取的!如果是没有单独的支出项,那就可以在押金里扣除!至于怎么算,一般都是按面积算的!再乘以天数!每个地方的行情不一样,但大体的都在0.6到1.2之间一平方(根据实际情况定,一般商场是不会亏的!)
土地出让金是否可以返还,有没有法律依据及相关文件?
禁止土地出让金的返还,不过可以通过从先租后转,或者工程进行中以提供配套建设基金的名义进行间接上的资金支持。 根据国土资源部2014年第61号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其中有以下规定:
第二十二条 经营性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价格。
各类有偿使用的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用地最低价标准。
禁止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
第二十三条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先出租后出让、在法定最高年期内实行缩短出让年期等方式出让土地。
采取先出租后出让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的,应当符合国土资源部规定的行业目录。
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从哪些方面对从业行为进行规范?
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从道路运输综合管理、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及交通事故处理六大方面对从业行为进行规范。
国际奥委会制定的关于奥林匹克运动的最高法律文件是?
《奥林匹克宪章》! 《奥林匹克宪章》是国际奥委会制定的关于奥林匹克运动的最高法律文件。
宪章对奥林匹克运动的组织、宗旨、原则、成员资格、机构及其各自的职权范围和奥林匹克各种活动的基本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这个法律文件是约束所有奥林匹克活动参与者行为的最基本标准和各方进行合作的基础。《奥林匹克宪章》,亦称奥林匹克章程或规则,是国际奥委会为奥林匹克运动发展而制订的总章程。第一部章程的倡议和制订者是顾拜旦,在1894年6月在巴黎国际体育会议上正式通过 。主要内容是奥林匹克运动基本宗旨、原则、以及举行奥运会的有关事宜。现行的《奥林匹克宪章》,是2013年9月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由国际奥委会第125次全会通过的,2013年9月9日开始生效。周末是带薪休息吗,我们公司按30日记薪资,这样合理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文件?
周末不是带薪休息,通常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公司是可以案30日计薪资,劳动者与工作单位签署劳动合同时候有具体的薪资计算规定,双方同意则签订的拉动合同就受到法律保护,只要其工资不低于当地的最低薪资标准并支持给劳动者加班费的话是可以的。
相关法律:《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农村中坟地经常占用耕地,这种行为是不是违法?有相关法律文件描述过这种状况吗?以及坟地整理的好处?
违法,严重违法。 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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