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商事合同诉讼管辖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涉外商事合同诉讼管辖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涉外商事合同诉讼 管辖权 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第二百四十三条 因 合同纠纷 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 诉讼 ,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 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 侵权行为 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 第二百四十四条 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 级别管辖 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五条 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第二百四十六条 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第 一审 涉外民商事案件由下列人民法院管辖: (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三)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 (五)高级人民法院。 上述中级人民法院的区域管辖范围由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确定。 第二条 对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所作的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的,其第 二审 由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在商事合同当中涉及到外籍人员的这种书面合同在当今是很常见的,只要该合同的履行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肯定就要参考中国的法律制度来解决双方的矛盾和争议的。国家对涉外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地问题也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但是具体要取决于民商合同纠纷的实际案件的。
外资企业的司法管辖
一、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一般原则
1、涉外民事诉讼中有特别规定的要适用特别规定;
2、涉外民事诉讼中没有特别规定的则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
3、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对管辖权有特别规定的应当优先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
4、以上法律或条约中都没有规定的,可以参加国际惯例和世界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做法来确定管辖权。
二、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主要有:
(一)牵连管辖。也就是特殊的地域管辖,是在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起诉的,可以由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二)协议管辖,即在涉外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当事人可以用书面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三)应诉管辖,即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的管辖不提出异议而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四)专属管辖,即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而发生的诉讼,由中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三、实行集中管辖的涉外民商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案件:
(一)涉外合同纠纷案件。指在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投资、借贷、保险、票据、证券、融资租赁、担保、期货、信托、合资合作、企业经营等方面具有涉外因素的商事合同。
(二)涉外侵权纠纷案件。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因其在涉外商事活动中财产权利受到侵害而请求损害赔偿的案件。包括具有涉外因素的贸易欺诈、票据侵权、证券侵权、产品责任、侵犯股东权益、侵犯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权等方面的侵权损害赔偿案
(三)信用证纠纷。指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各方当事人在信用证开立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四)申请撤销、承认与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案件。“国际仲裁裁决”是指在域内或域外仲裁机构就涉外商事争议所作出的裁决。判断某一仲裁裁决是否属于“国际仲裁裁决”,应以该裁决所处理的争议是否具有涉外因素为标准,而不能以仲裁机构是否为域外仲裁机构为标准。
(五)审查有关涉外民商事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涉外商事案件的当事人仅就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申请法院予以确认。另一类是当事人在管辖权异议中,就仲裁条款的效力有异议,需要法院确认仲裁条款的效力。
(六)申请承认和强制执行的域外法院的民商事裁决案件。包括:
(1)申请承认外国或我国港澳地区法院的民商事裁决;
(2)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或我国港澳地区法院的民商事裁决。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国家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保障全球范围内来华投资办厂经营的企业者权利。这也吸引他们来到我国进行一系列企业发展,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在我国法律法规中的中外合资企业民事诉讼的管辖权是针对的是一些中外合办企业一起在中国进行的相关企业发展活动受到我国民法的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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