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他人的处罚? 在校内殴打他人和在校外殴打他人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殴打他人的处罚?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怎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殴打他人《刑法》的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故意伤害罪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
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的界限,重点应把握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
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而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激,并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当然,殴打行为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并非绝对,而只能是相对而言的。例如,朝人鼻子打一拳,有可能造成鼻青脸肿的后果;用手撕一下,也可能造成表皮损伤。但这种行为都不属于犯罪,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而只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
在校内殴打他人和在校外殴打他人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最大区别是被害人在校内被打时,可以同时追究校方的责任。而对加害方来说,在校内打人可能因为破坏特殊场所秩序而多一项罪名,如果是在校生,还会受校纪处分。
殴打他人无伤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殴打,是指行为人以伤害他人身体为主观故意,利踢肢体或工具直接施加于受害人身体且即时发生作用力的行为。
1、不以伤害为故意的行为,如拍打他人脸部的可称为侮辱行为而非法律上的殴打行为。
2、不利用肢体或工具的行为,比如投毒、放火等,亦非殴打行为。
3、不即时发生作用力的行为,如手推他人坠崖的,不称为殴打行为。
4、不直接作用于受害人身体的,如言语威胁或捣毁车辆以恐吓车内受害人的行为,不称为殴打行为。
殴打他人的传唤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64条、第71条、第92条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0条、第106条、第123条、第1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
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应当分别出示《拘留证》《逮捕证》。
对拘传、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不需要开《传唤通知书》。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6条的规定,提讯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提讯证》。
殴打他人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司法解释规定,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并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七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殴打他人的认定和解释?
殴打,一词出现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但是条文中并没有描述“殴打”的含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与实务指南》一书,殴打他人,是指行为人公然实施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打人行为。
行为方式一般采用拳打脚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殴打他人。依据本条规定,殴打他人属行为犯,即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殴打他人行为,不论其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受伤,即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殴打的行为方式、行为地点和伤情轻重等,应当作为从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
随意殴打他人的处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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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殴打孕妇的法律责任?
殴打孕妇构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致人轻微伤进行治安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殴打他人和寻衅滋事的区别?
案情简介:甲怀疑在工作安排上对自己不公,遂心生不满。某日,甲、乙同到丙家做客,甲酒后殴打乙并致乙轻微伤。请问此案是殴打他人还是寻衅滋事?法律分析:殴打他人与寻衅滋事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两者的行为动机和目的的不同。殴打他人可能为了发泄私愤,也可能因为其他的行为动机和目的。寻衅滋事的动机是企图通过寻衅滋事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
二是殴打他人侵害的是他人的人身权,而寻衅滋事侵害的是社会公共秩序。
三是寻衅滋事针对的人或事可能是特定的,也可能不是特定的。但殴打他人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四是殴打他人一般“事出有因”,而寻衅滋事不具有这一条件。本案中,甲对乙无缘无故的殴打,是基于其自认为“心中不满”,而实际上两人并没有矛盾。因此,本案定性为寻衅滋事是符合实际的。
殴打他人使用的工具如何处理?
殴打他人使用的工具,公安部门会当成凶器收缴,如果他人伤情严重,涉及到法庭审判,工具就会在法庭质证时,当庭质证。
如果是一般治安案件,在对双方批评教育处罚后,公安机关看工具种类,依法收缴或返回拥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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