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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和法律有何区别? 破产前起诉的案件有何规定?

2023-09-26 13:00:42法律知识1

规定和法律有何区别?

规定是地方性,而法律是适应全国性。

破产前起诉的案件有何规定?

如未结案,破产案件立案后前列案件应一律终止审理,交由破产清算组,债权人会议审核确认债权。

起诉条件的法律规定?

起诉条件:

1、证明自己是本案适格的原告

2、有初步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一定的纠纷。

3、被告的主体资格仍存在。

4、确认原被告之间的纠纷享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起诉时还应当准备初步的证据资料作为起诉状的附件。

起诉期限的法律规定?

起诉的期限有下列三种:1、一般期限。(1)直接起诉的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的诉权或起诉期限,致使当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起诉期限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2)经过复议以后的起诉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复议后再起诉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2、特殊期限。单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根据单行法律的特殊规定。

3、起诉期限的延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但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批量起诉的法律规定?

批量起诉是指同一起事务、案件或事件中,控辩双方提出了多项诉讼请求或答辩抗辩争议。就其法律规定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两个以上讼请的,应当分别提出;当事人对同一种讼请有两个以上的事实根据的,应当将它们集中在一个诉讼请求中提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因同一污染源造成的污染损害,被害人可以向污染源所在地、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事业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批量起诉。

3.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同一罪名多人犯或者不同罪名但系同案情的多个犯罪行为中,被害人或者其他诉讼参加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等,可以一并提起或者参加诉讼。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证据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当被害人对同一罪名多人犯或者不同罪名但系同案情的多个犯罪行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时,可以集中审理。

综上所述,批量起诉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在实际操作中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诉讼方式和策略,以达到最佳效果。

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利率最高多少?

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依据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工龄接续有何法律规定?

现在的单位一般是不认可其它单位的工龄的,你的情况是不存在什么调任,调认一词是只适用于国企的高管,未改革前以前国企间的工作调动,对于一般人员来说企业要是分发福利一般是只认本企业工龄。

一般工龄不等于本企业工龄。改革后工龄一词对企业来说基本是不存在了,但本企业工龄对单位来讲一般是存在的,要是单位有什么工龄工资是按你要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来认定的,你在其它单位的工龄企业是不认可的。企业改革后,其工龄社保是按两部份来算的,96年前的档案工龄是按档案中的招工表或分配表的时间为工龄的计算起点,95年12月为止。96年开始是按你的缴费年限来算工龄的,你缴费1个月算一个月工龄,没缴费就不算所谓的工龄。两者相加就是你的总的缴费年限,养老金计算是与你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及退休时的社平工资三项算出的,对于96年后工作的其养老金计算只有两项,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96年前参加工作的养老金计算多一项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计算与基础养老金计算基本相同,只是其缴费年限只有视同缴费年限(96年前的档案工龄)。你在各地的社保在退休前是要转到同一帐户上,其年限是累计的,有重复缴费的年限是不重复计算的。你要是不转,其它地区的缴费年限社保是不认的

关于使用农药法律有何规定?

涉及果园农药安全使用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防止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禁止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种子、农业机械等可能危害人畜安全的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登记或者许可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资料的安全使用制度,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其他禁止使用的产品。”

(3)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指导,根据本地区农业病、虫、草、鼠害发生情况,制定农药轮换使用规划,有计划地轮换使用农药,减缓病、虫、草、鼠的抗药性,提高防治效果。”第二十六条规定:“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农药防毒规程,正确配药、施药,做好废弃物处理和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第二十七条规定:“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和安全间隔期施药,防止污染农副产品。”

(4)农业部颁布的《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应当指导农民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和《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等有关规定使用农药,防止农药中毒和药害事故发生。”第二十八条规定:“农药使用者应当确认农药标签清晰,农药登记证号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生产批准文件号齐全后,方可使用农药。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产品标签规定的剂量、防治对象、使用方法、施药适期、注意事项施用农药,不得随意改变。”第二十九条规定:“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应当大力推广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瓜类、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等。”第三十条规定:“为了有计划地轮换使用农药,减缓病、虫、草、鼠的抗药性,提高防治效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农业部审查同意后,可以在一定区域内限制使用某些农药。”

关于起诉发票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第十九条规定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驳回起诉的法律规定?

1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且该诉讼请求应有具体的事实、理由支持。

2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3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

4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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