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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程序和流程? 上海市工伤认定的程序?

2023-09-24 22:52:39法律知识1

工伤认定程序和流程?

工伤认定程序如下:

1.当事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上海市工伤认定的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马鞍山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

我在星马福亨手指受伤后,在家休息二十多天,好了上班,后来手指弯曲有影响,以后一直向这样,为什么没有陪偿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有没有法律效力?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由法律效力,工伤认定他有时间规定,一般在发生工伤30日之内,应该由原工作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在30日之内原工作单位没有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个人,可于30日之后在一年之内提起工伤认定,只要认定为工伤,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教师工伤认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未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未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公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条件?

工伤认定的条件及其规定体现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中。

一、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问题?

工伤认定常见问题

1、工伤认定程序怎么走?

到劳动局拿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表格→到劳动局提交材料→60天内拿结果。

2、工伤认定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厂方从事故发生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劳动者一年内申请,过了时效,劳动局就不受理工伤认定。

3、工伤认定由谁去申请?

厂方、劳动者和劳动者的近亲属都可以申请,亲属去申请时,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等。

4、在哪里申请工伤认定?

厂方所在地的劳动局,现在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的镇工伤认定申请是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

5、工伤认定需要多长时间出结果?

法律规定最长时间2个月。

6、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医院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四、工商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五、用个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厂牌、工卡、证人证词、出入证、罚款单、警告信等)

六、工伤事故报告书

七、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需提交交通事故认定书、路线图、房东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邻居证明及复印件

7、工商企业登记档案资料在哪能拿到?

到当地工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即可打印,工商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是对外公开的,任何公民都可以打印,记得带上银行卡,有的地方不接受现金,只能刷卡,费用5元左右。

8、厂方去申请工伤认定,但写明是由于工人违规操作受伤,对工伤认定有没有影响?

很多厂方去申请工伤认定时,注明发生工伤事故是由于工人违规操作,工人应负一定的责任,这样的描述是不影响工伤认定的,工伤适用工人无过错原则,只要认定为工伤,工人是没有过错的,所有责任和赔偿均由厂方承担。

9、什么证明都没有,没有劳动合同、工资条、厂牌、工伤服、饭卡、合同、罚款单、银行转账记录,全部都没有怎么办?如何认定工伤?

很多工伤工友受伤后,什么证明都没有,那如何认定工伤的,一是填好工伤认定申请表,要求老板盖章,老板不配合,可以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和安监局等主管部门;二是多方面找劳动关系的证明,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三是直接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有的劳动局会去调查,厂方确认即可;四是申请仲裁,仲裁与厂方存在劳动关系,然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无需证明就能认定?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就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进行工伤认定是十分重要的,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工伤认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是否属于工伤。那么,工伤认定程序以及时间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一、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二、工伤认定的时间期限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三、工伤认定程序

1、申报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受理

如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调查

对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发出《工伤认定协查通知书》,要求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出相反证据的,视为对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的证据材料无异议。

如有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据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或证据线索,参保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虚假证据或数据等材料以及拒绝配合事故调查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费用,转由用人单位负担。

4、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工伤认定结论书》。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其直亲属,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临时工工伤认定程序六步走?

第1步由单位在员工受到伤害10起30天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愿意的员工本人或者是青青,是可以在受到事故伤害之日起一年内去提出。

第2步工伤认定通过之后,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等级。

第3步申请报销医疗费,以及申请工伤待遇。如果是因为单位没有参保的,知道员工无法享受相关待遇的,那么所有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4步,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并且单位不愿意承担相关的待遇的,那么员工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去提出仲裁的申请。

工伤认定超过60岁了走什么程序?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d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经区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予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2、受理:区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收件回执》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区人社局应当场或在15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

3、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决定:区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以有关部门的结论或关联性技术鉴定为依据的,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送达:区人社局在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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