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什么法律?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什么法律?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简称城管执法。其工作职责:对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例如处罚摊贩违法占路)、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公共设施管理、等城市管理的各方面进行综合行政执法。
其执法依据是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以及各城市颁布的地方性法规。
二、为什么没有刑法来约束城管
刑法的三大原则中其中一条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照这原则,刑法效力管辖范围内对任何公民有效。我国也不承认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城管自成立到现在所处地位长期以来较有争议。城管的职能居然含盖了 、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管执法资料、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13个方面。但机构自身定义只是: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约束城管权利的主要应该是行政许可法。当然对其处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经济发展的变化,激化了很多社会矛盾,由于两极分化,底层贫苦小商贩的生存和城市建设管理冲突激烈,城管代表政府管理机构始终冲在这些矛盾的第一线上,因各自条件的缺陷常常引发激烈对抗事件,一边疲于管理、引发野蛮执法,一边迫于生计,群情激愤!甚至爆发流血事件。众所周知,我国现在的流动人口非常庞大,是社会组成极为重要的部分。是我国经济改革发展中不可忽视的生力军,为我国的经济建设贡献巨大。发展虽为迅速,矛盾依然存在,切实有效的化解这些矛盾,切实有效的维护其阶层权利是政府一项重大的责任。因此呼吁尽快完善相关立法的同时,建议地方政府多出台一些更灵活、更符合人性化的政策,创造机会、努力创造经济建设需求和社会人民群众利益的平行发展。以达到共同享受建设的伟大成果
。
流氓团伙,收黑钱,谨慎考虑,遭报应,挨揍是迟早的事
如果故意伤害造成轻伤以上的,也会触及刑法
建议专门立法
三、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有的大城市通过地方立法,授予城管立法权,只是局部城管有执法权,不代表全国各地城管都有权执法。
在我国,任何行政主体的权力都来自法律法规授权。从本质上来讲,城管的产生,就是把原来各个部门分散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到一个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身上。
根据国发〔2002〕1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各省政府是否给区市城管局授权应当有文件依据,即使授权,区城管局的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不具备授权执法主体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四、现行法律法规有没有制约城管的东西?
只要是法律约束的行为,除特别法律另行规定外,不管是城管或是其他谁谁谁,都受法律制约。
比如城管要是打了人,依然按照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城管是否具有强制执法权,被城管打是否可以采取防卫
刑法修法妨碍公务罪,将国家工作人员去掉,就是为了协管、城管扩权。
一般五年,无条件拘役,严重后果更加重处罚。
同时也覆盖了军务,战士执行命令也包含 了。
六、城管监督员的法律地位
据我所知,城管并没有一个真正的法律作为执法依据。基本上都是各个省市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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