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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引用法律条文格式?

2023-09-14 09:26:44法律论文1

参考文献引用法律条文格式?

国家标准GB 7713-87中有关论文格式、参考文献著录格式: 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D——学位论文,R——报告,S——标准,P——专利;对于不属于上述的文献类型,采用字母“Z”标识。 你看,其中并没有法律文献。一般来说,引用法律条文的,不列入参考文献,但如果需要解释的,可以在脚注中标注,如:《民法通则》第XX条第XX项第XX款规定:「条文内容」等

论文引用如何在参考文献中写出来?

1.

光标移到要插入参考文献的地方,菜单中“插入”—“引用”—“脚注和尾注”。 

2.

对话框中选择“尾注”,所在位置建议选“文档结尾”。编号格式中选阿拉伯数字。 

3.

确定后在该处就插入了一个上标“1”,而光标自动跳到文章最后,前面就是一个上标“1”,这就是输入第一个参考文献的地方。 

4.

将文章最后的上标“1”的格式改成需要的格式(记住是改格式,而不是将它删掉重新输入,否则参考文献以后就是移动的位置,这个序号也不会变),再在它后面输入所插入的参考文献。 

&怎么写出来?

你是说手写吗?这个简单一笔就下来了,先从右边那个短的开始然后从下往上写倒着写那个8字再一笔下来,不过这个你要练习一会才可以。

坦白的法律条文?

刑法第67条第三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8号)第4条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坦白情节,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

(3)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实务中掌握好坦白情节从宽处罚,应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二、正确理解“坦白”的法定条件

“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首先是指在侦查阶段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如果是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不能认为是“坦白”,只能酌情给予从轻处罚。其次,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自己罪行是侦查机关已经掌握的。如果是侦查机关没有掌握的罪行,则要考虑是否属于投案自首,如果不属于,则按“坦白”对待。再次,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的是自己主要的罪行。如果只供述次要的罪行,则不能认定为“坦白”。

三、准确区分“坦白”与“自首”的界限

从广义上讲,“自首”是“坦白”的特殊表现形式,只是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在主观上坦白的心态更积极一些。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准确区分“坦白”与“自首”的界限,确保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1)到案的方式不同。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具有自动投案行为。一般情况下,是犯罪嫌疑人自动到司法机关或者其他相关机关投案。而坦白的犯罪嫌疑人不具有自动投案行为,而是在侦查机关掌握其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传唤到案或抓捕到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动机和心态不同。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出自内心的悔改,自愿接受司法机关的审判,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坦白的犯罪嫌疑人开始并不具备发自内心的懊悔诚意,是处于侦查机关的控制之下,选择的一条让自己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出路。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被动的,其接受司法机关处理,也可以说是一种无奈之举。

(3)“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范围不同。犯罪嫌疑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和“不同种罪行”的,属自首。犯罪嫌疑人在被传讯时,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本人罪行、未掌握的同种罪行,均认为是“坦白”。

四、准确划分“坦白从宽”与在证据面前“低头认罪”的界限

犯罪嫌疑人要在侦查人员开展讯问工作初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多次接受侦查人员讯问过程中,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最终在大量证据面前才供述自己罪行的,是一种“承认”行为,不宜按“坦白”对待。

五、规范认定“坦白”情节的程序,防止在办案过程中出现“不认定”和“乱认定”现象

一是要制作“坦白笔录”。就如受理犯罪嫌疑人自首要制作“自首笔录”一样,对于犯罪嫌疑人坦白的,也要制作“坦白笔录”。制作“坦白笔录”要符合如下要求:

(1)必须有两名以上具有法定资格的侦查人员进行讯问;

(2)必须记明是第几次讯问,讯问的时间、地点、坦白的罪行以及犯罪行为人坦白的动机等具体内容;

(3)必须完备手续,笔录要让犯罪嫌疑人认真核对并签字,侦查人员也必须亲自在笔录上签名。

二是要出具“坦白材料”。侦查机关认为犯罪行为人属于坦白的,要综合分析犯罪行为人坦白的全部经过,写明认定“坦白”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供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审查。

以上为大家介绍了坦白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总而言之,坦白是在侦查阶段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如实供述的是自己主要的罪行,对于坦白情节,需综合考虑罪行情况,从而确定从宽的幅度。

婚假的法律条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假。

法律条文的性质?

1、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

法律首先是指一种行为规范,所以规范性就是它的首要特性。规范性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法律同时还具有概括性,它是人们从大量实际、具体的行为中高度抽象出来的一种行为模式,它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是反复适用多次的。

2、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这是法律来源上的一个重要特征。所谓国家制定和认可是指法律产生的两种方式。国家制定形成的是成文法,国家认可形成的通常是习惯法。

3、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的权利和义务,它是由国家确认或认可和保障的一种关系,这是法律的一个重要特征。

4、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由于法律是一种国家意志,它的实施就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国家的强力部门包括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有组织的国家暴力。

诗词怎么写出来的?

谈起诗词,大家都不陌生,对仗工整,讲究格调。诗在与音律,音节。无论你挥洒万千,终脱不出格调,诗词的每一个子都要注重自己 位置。诗的 第一句,第二句和第四句的尾字一定要压韵,第三句则可以自由奔放。诗有古代和现代之分,本人不喜欢现在的散文诗和白话诗,那没深度。还是更喜欢古代的诗篇。诗词其实每个字都有深远的意义,是古代文人的苦思冥想和真情实感。诗词有的 予情,有的予景。此处切记诗词其实有很多种表达。

  一种是把神情含蓄在 对 景的 欣赏 里,表面看不 出 写情的 痕迹,却又让人回味。例如

  风中落叶江南

  天风乍起,水练无尘,寒露凝霜叶失翠;离愁满怀摇欲坠。似蝶飘舞翩翩飞,依依难舍,点点心泪。碧波涵影永相随,画涤去满心疲惫,一池清幽令人醉。

lovestory怎么写出来的?

        Love Story是由美国乡村流行乐女歌手泰勒·斯威夫特演唱的一首乡村歌曲。

      在创作这首歌时,泰勒的父母强烈反对她和一个男生交往,泰勒得到了来自莎士比亚的经典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灵感,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一对恋人因为家族矛盾和父母反对无法走到一起,但却不屈于命运安排,最后用真挚的爱情感化了父母,过上幸福生活的故事。

        她回到房间、关上门,坐在卧室的地板上花了20分钟写下这首歌。

       然而,泰勒并没有借用莎士比亚的悲剧结尾,而是自己书写了一个不同的结局。

法律条文里的分号怎么理解?

具体请看语文教科书中对分号使用的解释

一、分隔单重复句中的并列分句

二、分隔并列的多重复句中的第一层

三、分隔非并列的多重复句中的第一层分句

四、用于大句中被冒号、破折号、括号、引号分隔出来的并列分句之间

五、用于分项列举的各项之间

六、在辞书中用来分隔不同的释义

关于方言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2001年1月1日起施行。此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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