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认定,法律认定分别指什么?
事实认定,法律认定分别指什么?
1、此处的描述应该是“事实认定”与“法定适用”,因为法律不存在“认定”一说,而仅仅是“适用”问题,我们无权“认定”法律。
2、事实认定:是指在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等诉讼程序中,通过当事人的举证、相互质证等阶段,最终由法官和陪审团确定案件事实的过程。通过事实认定过程,确定的事实将作为判决的主要依据和基础。
3、法律适用:法律适用就是指在具体的法律事实出现后,通过将其归入相应的抽象法律事实,然后根据该法律规范关于抽象法律关系之规定,进而形成具体的法律关系和法律秩序
4、衍生一个问题,即“法律责任的认定”,在具体的法律事实中,运用相关的法律依据来认定责任的大小。
亲吻的法律认定?
答:法律没有规定亲吻违法的。
亲吻
读音:[qīnwěn]
释义:以嘴唇触接,表示亲密喜爱
例句:「这张照片以母亲亲吻怀中婴儿为主题,赢得佳作。」
说明:
亲吻,是一种古老而风行的示爱方式,也是一种甜蜜的享受,世界上不同民族都乐于接受它。亲吻能给人一种爱情的美感,情人之间只有开始亲吻才能真正体会爱情的甜蜜滋味。
什么是法律认定?
所谓事实认定,就是指司法人员根据证据对案件事实所作的判定。案件事实发生在过去,并且诉讼双方往往持有不同的事实主张,因此,司法人员在诉讼活动中,至少在作出裁判之前,必须对这些事实有一个明确的认识。从这个意义上讲,事实认定是一种查明事实真相的认识活动。司法人员无法穿越时空,无法直接感知这些发生在过去的事实,只能通过各种证据去认识这些事实。因此,证据是事实认定的基础,证据规则必须服务于事实认定。
所谓法律适用,则是指司法人员把有关的法律规则,运用到已经被认定的案件事实,并作出相应裁判的活动。法律规则应该具有明确性、可操作性和可预测性等基本特征,但是,受到概念的模糊性和语词的多义性,以及社会语言的发展变化等因素影响,法律规则往往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即主要含义的相对明晰与边缘含义的相对模糊,或者说,在抽象的层面上相对明晰,而在具体的层面上相对模糊。因此,法律适用不是简单机械的归类性认识活动,司法人员必须对法律规则进行适当的解释,才能就认定的事实做出法律的裁判。
假酒的法律认定?
销售贩卖假烟假酒的,应该是营利为目的,因此,以假冒名牌商标为主要形式。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解释: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精神病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是一部规范精神障碍患者治疗、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权益和促进精神障碍者康复的法律,于2013年5月1日正式实施。 《精神卫生法》规定了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并设专章规定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学校、医务人员、监狱等场所,社区、家庭、新闻媒体、心理咨询人员等在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方面的责任。 《精神卫生法》第七十一条提出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职业保护,提高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待遇水平,并按照规定给予适当的津贴。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因工致伤、致残、死亡的,其工伤待遇以及抚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认为行政机关、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赋予患者相关的司法救济权,将司法手段作为保护患者人身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是重要的“兜底”保障措施。让患方成为提起诉讼的法律主体,是法治社会的进步,也将推动建立完善的沟通渠道。
法律地位如何认定?
法律地位的认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民法典为依据,确定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地位。
借款垫付的法律认定?
只要有借款的流水或者收据发票都可以认定。
什么是法律综合认定?
综合认定就是全部一致认定。就是如果你有自己定型了就你有罪啊,就这种情况
综合法是“分析法”的对称。把经济现象的各个部分、各个方面和各种因素联系起来,从总体上认识和把握经济现象的方法。其实质在于: 抓住事物在总体上相互联结的矛盾的特殊性,研究这一矛盾如何决定事物的各种属性,如何在事物的运动中表现出整体的特性。
精神病医院收治精神病法律流程?
通常精神病人入院要接受各项检查,例如脑部远程CT,还要医生判定是否达到入院等级,精神病分很多等级的,如果不严重就开药治疗。
严重的话直接入院治疗,家属填写知情同意书,并交付治疗费用和填写入院申请,如果不是家属带去的,精神病很严重威胁他人安全的病人可以强制入院。
精神病人抚养法律案例?
日前,澄迈法院一起生效判决载明,一名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李某,因犯拐骗儿童罪,被澄迈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悉,2021年2月12日11时许,被告人李某在澄迈县金江镇某广场看到被害人小甲(2017年出生)独自在广场哭泣,李某便带着小甲在广场转了一圈,而后又将小甲带到其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上,载着小甲在金江镇市区及附近闲逛。期间,李某欲将小甲带回家中抚养,遂购买橘子给小甲吃,防止其因饥饿而哭闹,小甲多次向李某表明要找母亲,但李某并未理会。小甲亲属报警后,澄迈县公安局民警立即开始侦查,当天16时许,民警在距离李某家不远处的某村路上将李某抓获,成功解救出小甲。经海南省安宁医院鉴定:李某在本次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对本次作案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澄迈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致使其脱离监护人的监护,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其犯罪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其应当负刑事责任。鉴于其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又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故澄迈法院以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所规定的“拐骗儿童罪”,最高可判处五年有期徒刑,而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最低判处五年有期徒刑,最高可处死刑。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行为的,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最高可处三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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