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申请追加被告的法律规定?
被告申请追加被告的法律规定?
追加被告的法律规定如下:
1、如果追加的被告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法院应当裁定追加并通知其他当事人;
2、在追加的被告不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但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形下,法院应当驳回追加被告的申请,告知原告可另案起诉;
3、被告申请追加共同被告,是否必要的共同诉讼。 必须是必要的共同诉讼遗漏了被告的,除此之外被告没有权利再行追加被告。
原告是否同意追加。 原告同意追加的,裁定准许;原告不同意追加的,可以借鉴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列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1、追加被告必须符合必要共同诉讼的条件。 必要的共同被告是指对诉讼标的有共同的权利或义务关系、与原告有一定的利害关系的人。 不具备该条件,不得追加为被告。 如以个人合伙为被告的诉讼,全体合伙人为必要的共同被告;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产生经营活动的,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挂靠的集体企业互为必要的共同被告。 对于非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申请追加的,不得允许
2、追加的被告必须明确。 法律规定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因此,在诉讼中追加被告也必须明确。 被告明确首先是指法律上承认其存在。 法律上承认是指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经过了有关部门的登记,或法律规定不需要登记即承认的其他组织,自然人应当有户籍登记。 法律上的存在是进行诉讼的必要前提。 对于已终止或未经工商登记的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应当以其行为人为诉讼主体。 其次,追加的被告要有确切的名称、住址等基本情况,能够送达诉讼文书。 法律上的不存在与没有详细住址,或虽有详细住址但找不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对法律上存在的当事人可以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但是否存在不能确定的,不可以公告送达,也就不能追加为被告。
3、追加被告必须有相关证据。 为防止错误地追加被告,不论法院依职权还是因当事人申请追加被告,都应有基本证据证明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追加的被告是必要共同诉讼的被告,二是要证明被告的存在,并提供详细情况,不得只凭当事人的陈述或请求盲目追加。 法院依职权追加被告前,必须根据卷宗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得追加。
撤销被告的法律依据?
就民事诉讼诉讼而言,撤销被告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不能撤销被告。但在诉讼实务中,有些情况与撤销被告具有相同的法律效果,如按撤诉处理,准许原告的撤诉申请,驳回原告的起诉,不予受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在共同被告诉讼中,判决其中一个或几个被告不承担义务等。
被告不出庭的法律后果2020?
只要事实清楚,也可以依法缺席判决,不出庭就是藐视法庭,后果严重。
变更被告的法律依据?
变更被告也叫更换被告。是指原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放弃对原来的全部被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而申请将诉讼请求更换到全新的被告身上。
与变更被告相近的概念是追加被告。
与申请追加被告相关联的法律规范有:
《民诉法》第119条、《适用意见》第57条、第5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等。
证人与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
被告人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证人是为侵犯原告利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的作证人,有明显的区别。被告人:在刑事案件诉讼中,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称作“被告人”,也就是说只有在刑事案件中才有“被告人”的称谓。被告证人:即在民商事、行政诉讼中为被告作证的人。在民商事、行政案件中侵犯原告利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称作“被告”。
原告追加被告的法律依据?
1.
原告申请追加被告
1、如果追加的被告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法院应当裁定追加并通知其他当事人。
2、在追加的被告不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但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形下,法院应当驳回追加被告的申请,告知原告可另案起诉。
2.
被告申请追加共同被告
1、是否必要的共同诉讼。必须是必要的共同诉讼遗漏了被告的,除此之外被告没有权利再行追加被告。
2、原告是否同意追加。原告同意追加的,裁定准许;原告不同意追加的,可以借鉴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列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追加被告的申请,民事被告人申请追加被告有何法律依据?
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可以看出,我国把是否必要共同诉讼作为追加当事人的标准根据诉讼标的是否共同和是否同一种类,共同诉讼可以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与普通的共同诉讼。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在共同诉讼中,共同起诉讼或共同应诉的人,叫做共同诉讼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共同所有、共同继承、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侵权、合伙制度等,决定民事诉讼可能产生必要的共同诉讼。必须是必要的共同诉讼遗漏了被告的,除此之外被告没有权利再行追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如与案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也只能列为第三人,而不能是被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追加被告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原告申请追加被告
依据《民事诉讼法》,原告启动诉讼程序时列谁为被告是原告的权利。诉讼中,原告也可以申请追加被告,其实质是基于程序法所赋予当事人的追加申请权。对于原告的申请,人民法院对追加的被告是否符合必要共同诉讼的条件进行审查,分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1、如果追加的被告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法院应当裁定追加并通知其他当事人。
2、在追加的被告不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但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形下,法院应当驳回追加被告的申请,告知原告可另案起诉。驳回原告追加被告申请的本质是追加的被告不符合必要共同诉讼的条件,不能够参加到已经存在的诉讼中来,法律后果是法院对未追加以前原告已经存在之诉依法予以审理并最终作出实体判决。
(二)被告申请追加共同被告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73条,被告有权申请追加共同被告。对此,人民法院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查:
1、是否必要的共同诉讼。我国规定共同所有、共同继承、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侵权、合伙制度等,决定民事诉讼可能产生必要的共同诉讼。必须是必要的共同诉讼遗漏了被告的,除此之外被告没有权利再行追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与案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也只能列为第三人,而不能是被告。
2、原告是否同意追加。由于法律赋予原告选择确定被告的诉讼权利,那么诉谁、不诉谁应当尊重原告的意见。对于被告提出追加共同被告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确属必要的共同诉讼遗漏了当事人的,应当行使法官释明权,告知原告并征求其意见。原告同意追加的,裁定准许;原告不同意追加的,可以借鉴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列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以上为关于民事诉讼法追加被告的规定,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将每个被告同时列为诉讼对象是很有必要的,同样,被告在追加第三人的同时,也有利于自己方面的相关证据的提供。
被告在法律上是怎样界定的?
被告人,即原告人的对称,是诉讼过程中的主要当事人之一.被告人在民事诉讼中称之为民事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称之为刑事被告人,显而易见,刑事被告人就是指被司法机关,受害人等控诉犯罪行的人,审结果,刑事被告人可能被宣告无罪释放.
法律援助指派的律师会约见被告吗?
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是肯定要约见被告的,虽然是法律援助,但是承担了案件,律师是应该要约见被告,否则律师是不能了解案情就无法出庭,所以你一定要和律师在见面时好好的沟通案情。虽然是法律援助的律师,但他仍然是有职业操守的,所以他会负责您的案子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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