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如何规避法律责任?
出纳如何规避法律责任?
公款和私款分清,不花公家一分钱
出纳不及时存款有什么法律责任?
(1)管理库存现金。
掌握每天库存金额,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出部分应及时送缴银行。
如发生超库存罚款时,如因出纳未及时将超额现金存入银行造成的,由出纳人员负责。
(2)不准违反现金管理规定,从银行套取现金支出。
也不准转帐支票向职工支付奖金、奖品的办法,逃避现金管理的监督。
(3)不准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不准贪污挪用现金。
(4)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超过银行存款余额的空头支票。
出纳人员开出空头支票发生的罚款,由出纳人员负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不得签发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
出纳没收到钱开了现金收据,会有什么法律责任?
有专人开收据,出纳可根据收据收钱; 无专人开收据,出纳可根据收到的钱开收据。 没有硬性规定。完全按照单位分工习惯来确定。
出纳未及时收回收据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吗?
这个不好说,要看是什么收据,以及收据涉及的金额是多少,是否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有多大的损失。
以债务收据为例,公司欠别人钱,出纳去把钱还了,对方开具了收到还款的收据,但出纳忘了收回收据。那么,如果数额较大,而且对方又持原来的债务证据要求你还款,你无法证明已经还了,只好又还一遍。那么造成了公司实际损失,出纳有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过不是刑事法律责任,而是民事法律责任。
出纳没有交接就离职了会不会追究法律责任?
出纳离职需要办理交接,任何人离职都需要办理交接手续。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总出纳与出纳的区别?
总出纳主要负责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记账工作,负应付账款支付时的审核工作,每月做好应收款和应付款的分析报告并及时上报财务总监。
出纳的工作职责主要是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款和付款业务,负责相关凭证的制作,以及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核算,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案场出纳和出纳的区别?
案场出纳和出纳都是负责处理资金和款项的工作岗位,但在具体的工作环境和职责上可能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案场出纳是指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负责收取购房款、办理退款、管理项目资金流动等工作的人员。他们需要与购房者、银行、开发商等多方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准确处理。而出纳则是一个更广泛的职位,可以在各种行业和组织中找到。出纳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管理和处理组织内外的资金流动,包括收款、付款、核对账目、制作财务报表等工作。总的来说,案场出纳更加专注于房地产项目的资金管理,而出纳则是一个更通用的职位,适用于各种行业和组织。
出纳的起源?
会计出纳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
据史籍记载,早在西周时代就设有专门核算官方财赋收支的官职——司会,并对财物收支采取了“月计岁会”(零星算之为计,总合算之为会)的方法。在西汉还出现了名为“计簿”或“簿书”的账册,用以登记会计事项。以后各朝代都设有官吏管理钱粮、赋税和财物的收支。宋代官厅中,办理钱粮报销或移交,要编造“四柱清册”,通过“旧管(期初结存)+新收(本期收入)=开除(本期支出)+实在(期末结存)”的平衡公式进行结账,结算本期财产物资增减变化及其结果。这是中国会计学科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大成就。
出纳的风险?
出纳岗位风险很大,稍微大意一点,就会造成具大损失。现金都是经过出纳手中的,管理不好就会出事,比如,以“白条”抵帐,转帐支票或邮汇电汇出去的金额错付款,还有报销时的疏忽都会造成具大损失,还有印鉴章和支票要分开保管,否则也会造成损失的,总之,出纳需要高度责任心,马虎不得。
出纳的责任?
出纳的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审核审批相关单据
2.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
3.认真登日记账,保证日清月结
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4.保管库存现金,保管有价证券
5.审核报销凭证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