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法律规定?
运输合同纠纷法律规定?
1、归责原则:承运人承担货物损害赔偿责任不以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为要件,而仅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为要件,采取严格责任原则。
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举证责任:托运人对其与承运人存在运输合同关系,以及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承担举证责任;承运人对《民法典》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金融合同纠纷法律规定?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法〔2011〕41号)第89条“借款合同纠纷”,包括: (1)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同业拆借纠纷; (3)企业借贷纠纷; (4)民间借贷纠纷; (5)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6)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7)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是指因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双方就金融借款合同的签订或履行产生的纠纷,最常见的是借款人逾期,即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本金或支付利息而导致的纠纷。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法释【2015】5号,以下称“《解释》”)施行以后,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程序带来较大的变化和影响。本文以金融机构处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主题,对《解释》中重点章节的变化及产生的影响进行了梳理。
场地租赁合同纠纷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物权确认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33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担保物权确认之诉债务人是否要到场
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到场,不到场的,只是影响债务人自己的权利而已;
一、作为债务人,面对担保物权确认之诉,可以选择到场或不到场;
二、不到场的,也可以由律师代理诉讼;也可以没有任何人到场,法庭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担保物权其实是一种比较特别的权利,他是应运债权而生,如果没有债权,就不会存在担保物权,所以,担保物权是一项从权利,具有从属性与不可分性,针对他的纠纷的诉讼,就是担保物权确认之诉。
确认之诉的法律规定?
关于确认之诉法律规定了起诉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关于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
合同效力纠纷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有: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逾期腾房法律规定有哪些?
业主可以先与之协商;协商不成的,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返还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业主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怎样区分合同纠纷是属于仲裁法的合同纠纷,还是民事诉讼的合同纠纷?
您恐怕把问题的本末倒置了!首先,合同纠纷本身就是一种纠纷类型,只是由于合同种类的不同而适用不同的实体法律法规,如《合同法》规定有名合同、无名合同都适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合同法的规定,但“经济法合同”没听过。
其次,《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不是实体法,仲裁法中的合同纠纷指的是在解决合同纠纷时采用仲裁程序,民事诉讼法中的合同纠纷指使用诉讼程序解决合同纠纷,两者在我国程序上是有排斥性的(劳动合同除外)
安装确认运行确认性能确认的区别?
安装确认是整体安装情况评价及按GMP要求,对校准、维护、证明和资料的检查。运行确认是动态确认,证明设备能一致地、连续地符合用户要求的功能标准。
性能确认是通过文件证明在其设定的参数下进行生产时能够连续、一致地达到预设定的标准。
运行确认是一项针对设奋功能的确认,一般是对设奋的试运行,由使用部门实施。
合同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一、有效合同纠纷和无效合同纠纷
无效合同纠纷
是指因合同的无效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如合同无效后,合同当事人因各自返还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发生的纠纷,合同无效责任应由何方承担,承担多少之纠纷等等。
2.有效合同纠纷
是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合同订立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绝大多数合同纠纷为有效合同纠纷。
二、口头和书面合同纠纷
这是从合同的形式角度来对合同进行的划分。
1.口头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口头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口头合同虽然简便易行,但因为没有书面的证据,所以,一旦发生纠纷是不易获得解决的。口头合同多是即时清洁的合同,一般来说,发生纠纷的情况较少。
2.书面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书面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合同纠纷是书面合同纠纷。这与书面合同应用之广泛分不开的,解决书面合同纠纷的依据是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书或确认书,以及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来往函件等。故要求合同当事人注意保存所有的与合同有关的书面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举证,此外,有时在一项合同履行过程中,既有因书面协议引起的纠纷,也有因口头协议引起的纠纷,口头协议除非有证据证明,否则法律是不承认其效力的。
三、国内和涉外合同纠纷
这是从合同是否具有涉外因素来划分合同种类的。
l.国内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国内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国内合同纠份不具有涉外因素,解决纠纷来说,单纯从程序角度要容易得多。
2.涉外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涉外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涉外合同纠纷因为具有涉外因素,解决纠纷时要比国内合同困难得多。所谓涉外因素,是指合同主体一方是外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同法律关系发生在国外,合同标的位于国外等。解决涉外合同纠纷时,往往会涉及到法律适用问题.合同语言问题,解决纠纷地点问题等等。甚至纠纷解决后的执行问题也很复杂,所以,应尽量避免在涉外合同上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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