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和立功的联系是什么?
一、自首和立功的联系是什么?
自首和立功的联系:立功与自首一样,都发生在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之后,都反映了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罪行的后悔,都体现了犯罪嫌疑人人身危险性有所减轻,均为其犯罪后向善的表现,其痛改前非的行为均可以得到肯定性的法律评价。对于立功的犯罪嫌疑人,有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三个从宽幅度。而对于自首的犯罪嫌疑人,有从轻和减轻处罚两个从宽幅度。立功从宽处罚的幅度大于自首从宽处罚的幅度。作为自首或者立功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真心悔改,法律会给予最大限额的从宽处罚。
二、自首又有立功的处罚原则
按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刑事再审案件再审期间立功可否作为再审判决的量刑依据
只要在刑事诉讼中或者刑法执行期间有立功表现,都可作为量刑或法定减刑情节,这和几审无关。只要达到法律规定的立功就可以减刑,或者有特别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免除刑罚。
四、法院如何核实立功表现的证明
对于被告人的立功证明,法院核实的目的就是查明该证明是不是属实,法院核实的方法应该是到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调查其立功的行为是不是事实了,是事实法院就可以采信,如果是虚假的,法院是不采信的。
五、关于受贿罪的共同犯罪中有立功表现的怎么量刑
关于量刑要首先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等,参照其他情节调整。共同犯罪中还要区分主犯从犯等、立功是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根据这些情节参照数额等,做出最终的量刑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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