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受方与受让方的区别?
承受方与受让方的区别?
答:承受方是承接受让的意思,而受让方是承受转让的意思。
出让方和受让方的区别?
转让和受让是转让行为活动的双方。二者是相对的。转让就是转出、放弃所有权,受让则相反,是接受转让方的转出,拥有所有权。
转让:就是把自己的东西或合法利益或权利让给他人,有产权、债权、资产、股权、营业、著作权、知识产权转让、经营权、租赁权等等。
受让:通俗的讲,“受让”与“转让”相反,但又不可分。转让是某人把某物,可以是合约、股份、或具体物品等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给另一人,而受让者就是接受这个转让的人,所以,受让可理解为接受转让。
主要包括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优先受让权、共有人对共有物的优先受让权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其他股东欲转让股份的优先受让权。
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
什么叫受让方?与出让方的区别?
1、受让就是接受转让,通俗的说法就是购买。
2、 受让方就是买方,出让方就是买方。
3、受让在房产、股权、产权等领域使用广泛。
4、 受让方基本资格条件,一般包括: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良好的商业信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法律上人的定义?
自然人是在自然状态下出生的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在我国,公民在民事法律地位上和自然人同义。
在社会学中指脱离母体后,还没有经历社会化过程的人。只具有人的自然属性,而不具有人的社会属性。
基于出生而为民事权利和义务主体的人。与法人相对。在中国和其他一些国家称为公民。但公民仅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而自然人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出让方和受让方的称呼出自什么合同?
出让方和受让方的称呼出自土地出让合同
《土地出让合同》属于行政合同。
其理由为:
第一,《土地出让合同》的签订一方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他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国家机关,作为土地的管理者,他负有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管理、监督的职能。
第二,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出让方与受让方权利义务存在不对等性,签订合同之前,出让方已将出让地块面积、用途、年限及其他限定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对此受让方无从选择,且受让方需改变土地用途等约定条件的必须征得出让方同意。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年1月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中,把行政合同列为行政行为之一。由此决定了《土地出让合同》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法律上灭失的含义?
答:法律上指物品因自然灾害、被盗、遗失等原因不复存在。
我国《海商法》关于保险标的“已灭失或未灭失”规定:
《海商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订立合同时,被保险人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标的已经因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但是有权收取保险费;保险人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标的已经不可能因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有权收回已经支付的保险费。”该条对在保险标的“已灭失或未灭失”的情况下进行投保或承保所应承担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不知道保险标的已经受损或灭失,在保险合同订立后才发现保险标的已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失,保险人则仍应负赔偿责任。
因此,以上法律上对灭失的关键,体现在“不复存在”。
酒吧法律上的定义?
酒吧最初源于美国西部大开发时期的西部,随着时代的发展演变为提供娱乐表演等服务的综合消费场所,它提供啤酒、葡萄酒、洋酒、鸡尾酒等酒精类饮料的消费,后传到我国。国人通常会把夜店也错误叫成酒吧,实际上两者是不一样的。夜店是指那种营业到第二天凌晨的服务性场所。
法律上“单位”的定义?
法律上没有对“单位”进行定义,所以它不是法律概念。法律意义上的单位一般包括:机关、团体、法人、企业等非自然人的实体或其下属部门。
法律上实木的定义?
国标中规定,基材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并在表面覆贴实木单板或薄木(木皮)的家具属于'实木贴面家具',国标在给出实木类家具定义的同时,又将实木类家具分为'全实木家具'、'实木家具'和'实木贴面家具',并分别给出了具体定义。
法律上权利的种类?
(一)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是构成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
(二)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有4类:
1. 物
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在生产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观实体。物要成为法律关系客体,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应得到法律之认可。第二,应为人类所认识和控制。第三,能够给人们带来某种物质利益,具有经济价值。第四,须具有独立性。至于哪些物可以成为法律关系客体,应由法律予以规定,但这样几种物不得进入国内商品流通领域,成为私人法律关系的客体:(1)人类公共物或国家专有之物。(2)文物或贵金属。(3)军事设施、武器。(4)危害人类之物。
2. 人身
人身是由各个生理器官组成的生理整体(有机体)。但须注意的是:第一,活人的 (整个)身体,不得视为法律上之“物”,不能作物权、债权和继承权的客体。第二,权利人对自己的人身不得进行违法或有伤风化的活动,不得滥用人身,或自践人身和人格。第三,对人身行使权利时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超出法律授权的界限,严禁对他人人身非法强行行使权利。
3. 精神产品 精神产品是人通过某种物体或大脑记载下来并加以流传的思维成果。精神产品属于非物质财富。我国法学界常称为“智力成果”或“无体财产”。
4. 行为结果 在很多法律关系中,其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的是行为结果。分为两种:一种是物化结果;另一种是非物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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