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
2022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计算标准:医疗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
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康复费:
参照医疗费。
三、伙食补助费:
计算公式:伙食补助费=8元*X人*X天。
四、交通食宿费:
1、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与食宿费,计算公式为:
伙食补助费=50元*X人*X天;
食宿费=100元*X人*X天。
2、交通费(火车、动车组、客运汽车)费用凭据报销。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护理费:
计算公式:
(一)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
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二)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误工费。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1、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重庆市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2020?
重庆市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202O年是30000万
工伤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重庆市2021年工伤八级赔偿标准?
重庆工伤赔偿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的伤残等级,由工伤基金按以下标准,对工伤职工给予一次性补助,赔偿基数为本人工资。
一级工伤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工伤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工伤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工伤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工伤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工伤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工伤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工伤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7个月;
注意:“本人工资”指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参保缴费工资。低于社平工资60%的按社平的60%计算,高于社平工资300%的按社平工资300%计算。下同。
(二)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伤残等级为1-4级的,由工伤基金按以下标准每月支付津贴。伤残等级为5-6级,且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以下标准每月支付津贴。
(三)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待遇
工伤职工伤残等级为5-10级的,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职工按以下标准获得一次性补偿,包含由工伤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基数:解除劳动关系时上年度社平工资
五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2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个月;
六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0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8个月;
七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个月;
八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6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个月;
九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4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
十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
伤残等级为1-4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基金按前述标准每月支付津贴。
注意: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每减少1年,减少10%。
(四)死亡待遇
工伤职工不幸死亡后,应由工伤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有符合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还应给供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
丧葬补助金:6个月(基数为死亡时上年度社平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倍(基数为死亡时上年度全国人均可支配工资);
供养亲属定期生活补助:配偶40%、其他30%基数为死亡时
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1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元,2020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2359元/年×20倍=847180元。
2.一次性丧葬补助金:2019年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155元/月×6月=42930元。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计发基数为85860元/年(7155元/月)。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4.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时:本人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9819元/年(5819元/月)的60%计算。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1、工伤一级至四级(保留劳动关系):
赔付项目/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基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
27
25
23
21
(基金)伤残津贴(按月发放至退休,按本人工资的)
90%
85%
80%
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工伤五、六级:
(1)保留劳动关系的:
赔付项目/级别
五级
六级
(基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
18
16
伤残津贴(按月发放,本人工资的)
70%
60%
(2)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另领取):
赔付项目/级别
五级/月/元
六级/月/元
(基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月平均工资/月)
12
10
(单位)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月平均工资/月)
60月
48月
3、工伤七级至十级:
(1)保留劳动关系的:
赔付项目/级别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基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
13
11
9
7
(2)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另领取):
赔付项目/级别
七级/月/元
八级/月/元
九级/月/元
十级/月/元
(基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月平均工资/月)
8
6
4
2
(单位)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月平均工资/月)
15
12
9
6
说明:五级至十级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在重庆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还需按照工伤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早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计算。
重庆市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19?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受伤职工本人月工资×7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为前提)=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为前提)==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四、除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转院费用、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
工伤的赔偿标准?
一、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1、治(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治疗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生活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
具体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9、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1、丧葬补助金
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2、供养亲属抚恤金
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1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注:上述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大连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泉州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工伤等级赔偿标准?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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