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法律概念有争议? 政治概念与法律概念有什么区别?
哪些法律概念有争议?
根据争议的焦点,以“法与道德是否具有必然联系”为界限,可以分为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
1、实证主义认为,法的概念与道德无必然联系。
2、非实证主义认为,法与道德有着必然联系。
政治概念与法律概念有什么区别?
一、政治概念与法律概念的区别?
其实很简单,通俗一点讲:政治概念就是在政治上使用的概念;法律概念就是在法律上使用的概念。换句话说,概念的来源,就是它们的区别。
二、人民与公民的区别?
没错,公民和人民,是二个不同的概念,在我国是有区别的:
第一: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第二:公民比人民范围大。
1、公民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一切社会成员。
在我国,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依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人,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如果公民侨居国外,也受国家外交机构的保护。 只要我国不修改法律规定,公民的范围是固定的。
2、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它是相对“敌人”而言。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人民有不同的内容。使用人民这个概念,便于在政治上划分敌我。
如在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包括反对共产党却支持抗战的所有阶层。到了解放战争时期,人民包括一切反对国民党统治的所有阶层。在社会主义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当前,在我国,作为阶级的剥削阶级已经被消灭,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以及其他一切拥护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社会力量和爱国者都包括在人民的范围内,包括反对共产党却支持国家统一的人。
3、公民比人民范围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人民不包括依法被剥削政治权利的人和敌对分子。
4、在政治上,使用公民这一词语时,仍然是把它作为一个法律概念使用的。人们对公民的理解,仍然是以法律上的定义为标准的。
5、又比如权力与权利的区别:
(1)权力:是一个政治概念,一般是有权支配他人的强制之力,总是和服从联结在一起。任何国家,都要有一定的权力,一是政治上的强制力量,如国家权力,像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等;二是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同职务相联系。
(2)权利:一个法律概念,所谓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权益,它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民有权做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做出相应的行为。
而权利和义务,作为法律关系是同时产生而又相对应存在的。任何人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既平等地享有权利,又平等地履行义务。所谓义务,是指公民依法应当履行的某种责任,它表现为负有义务的公民必须做出一定的行为或禁止做出一定的行为。
(3)权力完全是单方面的,相对应只能是服从。而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或只履行义务不享有权利,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是不存在的。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要求权利的实现。
法律对弓有规定吗?
弓箭不可以随便使用,法律上有规定的。 非机械的弓箭类器材(反曲弓、复合弓)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理范畴,制造、销售、购买、持有、使用等环节均不需要向公安机关办理手续。但是机械类的弓箭类器材,如弩(又称:机械弩、弩机)是一种具有较强杀伤力的器材,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物品。1999年,公安部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驽管理的通知》(公治[1999]1646号),明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将弩纳入治安管理范围,切实加强有关管理工作。2004年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保留了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驽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的行政许可。因此,弩的使用仅限于竞技弩射活动和营业性射击场开设弩射项目等特殊需要,单位或个人因商业活动需要,不得购买使用弩。 另外,如果个人携带、或者持弓箭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或者使用弓箭伤人的,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乌龟对吃饱肚子有概念吗?
乌龟对吃饱肚子有概念的,平时乌龟是知道自己吃饱了,当它吃饱之后就不会继续再吃。一般乌龟进食的时间都是1个小时左右,如果发现它不愿意吃东西,还有剩余的食物,就说明乌龟已经吃饱。
等到吃饱之后,乌龟会选择在水底里面待着,另外还会爬到晒太上面进行晒背,这样可以更好促进消化,促进营养的吸收。
如果没有沉到水底,一直在水面上游,说明还没吃饱。
公司的概念及法律特征有哪些?
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的股东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组建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组织。是商法领域中最为重要的商事法律关系主体。 公司作为现代社会中最重要的企业组织形式之一,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公司发达程度的高低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
二、公司的特征
作为企业基本法律形式之一的公司,与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相比,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一)营利性即公司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组织。公司的营利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公司应直接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以自己的收入抵补其支出,并对其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另一方面,公司应以其出资经营某项事业所获得的利益,分配给其社员,并以进行和获得该项分配作为其最终的经营目的。公司的营利性使其可以明确地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事业和以国家管理和行业管理为目的的行政性公司区别开来。
(二)集合性又称社团性、联合性,即公司是由两个以上的股东共同出资所组成的社团法人。在传统法学理论上,将法人按其成立基础的不同而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凡因人的结合而取得独立权利主体资格者是社团法人,换言之所谓社团法人应是指由两个以上的社员基于共同目的的互相结合而组成的社会团体。而财团法人则是指因财产的集合而得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团体。社团法人以其社员的结合为其成立基础;而财团法人则以财产之捐助作为其成立基础。公司即为一典型的社团法人。公司的社团性包含了公司应由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设立的内在要求。由于公司需要从事经营行为的物质基础——资本,因而股东应通过出资促成物质基础的形成。依此,公司不仅仅像非营利社团那样可以只是一个纯粹的人的结合体,同时也具有资本结合体的性质。公司的社团性曾经是近代公司产生的基础,基于公司社团性的要求,一人公司无论是设立时股东仅一人,还是设立后股东减为一人,均曾被视为对公司的社团性的否定而为公司法所禁止。但随着各国日益普遍地对一人公司的承认,这种仅存在一个股东的一人公司与公司的社团性之间具有明显的矛盾,从而使公司的社团性这一公司基本特性的合理性受到了巨大冲击。就目前而言,从理论上只能将一人公司视为具有社团性的公司的例外。
(三)法人性又称社团性或独立性,是指公司作为一种企业组织,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持有财产、取得财产和处分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到法院去起诉和应诉。对此我国《公司法》第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第5条规定:“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作为法人组织,具体表现在:1、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这种独立财产既是公司赖以进行业务经营的物质条件和经营条件,也是其承担财产义务和责任的物质保证。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财产有法定的要求,尤其是规定有公司的最低资本额制度。公司的财产主要由股东出资构成,公司的赢利积累或其他途径也是形成公司财产的来源。2、公司设有独立的组织机构。完善、健全的组织机构既是公司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的组织条件,也是公司法对每个公司提出的法定要求。与民法对一般企业法人要求的组织条件不同,公司法对公司的组织机构规定有更严格、更健全、更规范的模式。这种组织机构包括公司的管理机构和公司的业务活动机构。公司管理机构是对内形成公司决策、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活动的机构,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公司的业务活动机构包括公司的科室、会计、审计、供应、销售机构等。3、公司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作为经营性组织以营利为目的参与经济活动,在享有广泛的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行使权利过程产生的义务和风险。这是权利与义务一致、利益与风险相一致的法律原则的要求与体现。但公司不同于合伙企业等其他企业组织形式之处便在于,除非适用法人人格否定制度,公司能够完全独立地承担法律责任,从而使其能够与股东个人责任完全分离。这种法律责任上的独立性,确实构成了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的集中体现。
(四)合法性即公司必须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经合法登记注册而成立的法人组织。在现代社会,作为公司成立的直接依据是有关的法律规定。另外,公司的成立必须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法律所要求的所有必要记载事项;不仅如此,公司还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在指定机关进行登记,其中公司章程又是公司登记的主要内容。从另一方面来说,只要经过注册登记程序,公司就可以取得不同于其股东和债权人的独立人格;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即具有的无限延伸的独立法律人格。
域名的概念及法律特征有那些?
互联网自诞生以来,发展速度惊人,被称为第四媒体。随着它的加速发展,与之相关的网络知识产权问题日益增多,现有法律制度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域名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网络新生事物。域名与商标的法律冲突也更为突出,有关域名是否能够构成一项新的权利、域名与商标冲突法律适用等问题,也是近些年来倍受关注的知识产权新问题。讨论与域名有关的知识产权,首先应该考虑电子商务的大背景。
“域名是指与因特网上数码地址相应的字母数字混合语符列”。就其本来的意义,域名只是人脑容易记忆的,标识某一台电脑或网站的网上电子地址,并没有任何法律授予的域名专用权,而且,迄今国际法和各国或地区的域内法都还没有明文规定过域名的法律性质。
随着互联网络的进一步普及,域名的商业价值会愈加突出。可以说,在因特网时代,没有域名与网站的厂商将难以开展一些必要的商务交往,甚至被市场淘汰。
因此,有必要在研究和发展电子商务的同时加强对域名可能涉及的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研究,以便应对在发展和开展电子商务中可能引发的问题和纠纷,建立良好有序、健康文明的网络信息环境,促进电子商务的良性发展,真正通过实施电子商务手段来实现利益的增长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进步。
电子商务中的域名因其商业价值而产生的法律问题,特别是与商标权等现有知识产权之间的冲突,已引起各国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门以及国际知识产权界和域名管理机构的高度重视。
随着信息网络的蓬勃发展,电子商务的进一步推行,网络法律问题,特别是有关知识产权、商标权、域名的法律地位等等问题,将会越来越突出。
域名可能成为一种全新的、专门类别的知识产权。鉴于信息与网络技术尚在飞速发展,二、三年前难以置信的事情,如今已成现实;人类需要更加便捷、经济的信息传输渠道,最近未来的因特网普及,可能会促使现行域名与IP网址体系发生新的变化,从而改变目前人们对域名的认识,因此,现在很难以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去规范域名。但是,这决不意味着今后域名不可能成为一种新的专门类别的知识产权。
基于发展电子商务的重要性,在我国建立与完善与域名有关的知识产权制度,势在必行。应根据我国已经加人的国际公约或条约,参照WIPO,IC ANN等组织、机构已有的政策建议,尽可能地防止或减少域名注册和使用与现有知识产权的冲突,同时注意保护域名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注册域名的相对稳定性,并充分顾及当代信息与网络技术发展趋势,避免有关制度可能产生的负作用。
我国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必须依据中国法律,而我国的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都没有关于域名的规定。商标法规定“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可能隐含着如今出现的恶意注册和使用域名而引起的损害。但域名的特征及其技术构成毕竟是完全不同于商标,因此,很难将传统的商标侵权所致损害及其计算方法套用到恶意注册和使用域名上,反不正当竞争法也难以引伸出恶意注册与使用域名的不正当手段。
在试用类似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的同时,应当考虑在修改商标法时,增列有关条款。
同时,为了保护域名注册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建议人民法院在认定恶意注册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或商号时,应当从严掌握。并且,本文认为,被恶意和使用的注册商标应当是具有相当的知名度,使用该商标的产品和服务也应当有一定的市场力。
法律对动漫有什么限制?
1、作者为公民,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起算。
2、法人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
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保护期为50年(自首次发表),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一般规定。
5、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自首次出版后10年。
6、表演者享有的表明身分;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等保护期不受限制;其他自该表演发生后50年。
7、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的保护期自首次制作完成后50年。
8、广播电台、电视台享有转播、录制、复制自首次播出后50年。
淮安以前征用土地招工工龄有补贴吗?
淮安以前征用土地招工的情况可能会有一些地方性的政策和规定,具体是否有工龄补贴需要参考当地的相关政策文件。一般来说,征用土地招工的补贴政策主要包括安置补偿、就业安置、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内容,而工龄补贴可能是其中的一项。建议您咨询淮安当地的土地征用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政策解读。
我国的法律中有“家属”这个概念吗?
我国法律中没有“家属”这个概念,与之相近的法律术语为“近亲属”。“近亲属”在法律上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家属”是指在同一个家庭生活的亲属,在现代生活中,一般意义上,”家属“的指代范围要比”近亲属“要大。
新概念3对考研英语有帮助吗?
对六级有好处,当然英语能力因此提高对考研也有一定帮助,个人觉得新概念3的难度低于考研难度。如果想要打好英语基础新概念系列是非常有帮助的,英语比较地道,讲解细致,内容严谨,我当时是把课文多读多背,对于阅读写作帮助很大,如果可以有课文音频练习听写,那么对听力也有很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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