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内容

无刑事诉讼能力的法律规定?

2023-09-03 00:48:22法律法规1

无刑事诉讼能力的法律规定?

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是否立案

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不会立案,因为在我国立案的标准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 立案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根据《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刑事诉讼法再审申诉的区别是什么?

申诉与再审申请权,是由法律设定的当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保护的权利手段,都属于诉权的范畴,因此,实务中常常被混用甚至混淆。 其实,申请再审和申诉不一样,申诉是一个民主权利,属于广义的诉权,具有"六无限"的特点,即没有次数限制、没有级别限制、没有案件限制、没有申诉主体限制和没有针对机关的限制。也正因为申诉没有具体条件的限制,才导致当事人及其他人申诉非常困难。而申请再审作为一项诉讼性权利,则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定条件。 一、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再审申请的主体严格限制为原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除此之外的任何人都无权提起再审申请。 二、申请再审的对象是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与裁定,以及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的调解书。 而申诉则不受这一限制,申诉既可以针对未生效的法律文书,也可以针对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此外,申诉还可以针对一些违法行为等。 三、申请再审的期限是法律文书生效后的2年内,超过2年,则丧失了申请再审权。而申诉则没有时间限制。 四、申请再审需符合法定情形,这一法定情形因法律文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具备以下情形:(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44条的规定,这里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调解书的申请再审,只有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才可以申请再审。而申诉不受上述法定情形的限制。 五、再审申请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即向原审法院或者该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而申诉则可以向任何一个法院提出,此外,还可以向检察院、人民代表大会以及新闻机关提出。 正因为申诉与申请再审存在如此大的区别,因此无论从性质还是作用上来看,这两者都是不能混淆的。目前在司法实务中,尤其是部分基层法院审判监督部门仍然存在的两种称谓混用现象是不严谨的,应予厘清。

刑事诉讼法销毁物品有哪些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扣押物品发还的规定在143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交通肇事罪死者家属申诉法律规定?

家属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死者家属有两种维权途径:

1.通过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等损失。不能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

2.等刑事案件结束之后,另行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家属处理丧事期间的误工,交通等损失。

刑事诉讼法提起抗诉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什么?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一、基本概念

提出抗诉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从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方式。它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

▲二、提起抗诉的情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59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

(3)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依法应当予以排除的;

(4)据以定罪量刑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5)原判决、裁定的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

(6)认定罪名错误且明显影响量刑的;

(7)违反法律关于追诉时效期限的规定的;

(8)量刑明显不当的;

(9)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10)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特殊情况

对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抗诉书后1个月内立案。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区别情况予以处理:

(1)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

(2)按照抗诉书提供的住址无法向被抗诉的原审被告人送达抗诉书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3日内重新提供原审被告人的住址;逾期未提供的,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

(3)以有新的证据为由提出抗诉,但未附相关证据材料或者有关证据不是指向原起诉事实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3日内补送相关材料;逾期未补送的,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的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经补充相关材料后再次抗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四、“新证据”是指什么

所谓“新证据”,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改变原判决、裁定据以定罪量刑的事实的证据:

1.原判决、裁定生效后新发现的证据;

2.原判决、裁定生效前已经发现,但未予收集的证据;

3.原判决、裁定生效前已经收集,但未经质证的证据;

4.原判决、裁定所依据的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等笔录或者其他证据被改变或者否定的。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诉讼法提起抗诉的相关法律内容,抗诉是法律为了更好地维护受害人权益所做出的决定,但同时也是对犯罪嫌疑人最大的负责,它不仅仅是简单的二审,而是站在法律的更深处对某一个刑事案件的再梳理,是我国对人民负责任的体现。

刑事诉讼的范围?

一、刑事诉讼案件

(1)代理被公安、海关、检察院自侦部门立案侦查,提起公诉的一、二审阶段各类常规刑事案件,如走私案件、贩毒案件、金融诈骗案件、故意伤害、杀人案件、合同诈骗案件、非法集资案件、非法经营案件等;

(2)代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国有或民营企业高管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贪污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等;

(3)代理最高人民法院办理的死刑复核案件,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或自治区高级法院、检察院申请再审、抗诉等;

(4)上述案件涉及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罪轻或无罪的刑事证据调查、申请取保候审、羁押必要性的审查申请、不捕不诉的申请、出庭辩护、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死刑复核、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犯罪预防等。

二、刑事非诉讼业务

(5)为国有或民营企业高管人员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服务,如股东财产权益的刑事保护,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房地产开发、设备材料购买过程中产生的回佣、返利等行为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等;

(6)代理被害单位向国家有关机关提出控告、立案等;

(7)代理刑事案件当事人向有关部门申请退还被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产;

(8)代理刑事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和刑事司法救助。

申诉和行政申诉的区别?

1、刑事申诉。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申诉状,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因此,对于刑事申诉,申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状”。

2、行政申诉。对于行政申诉应提交的诉状,我国《行政诉讼法》没有作出规定,按理应提交的是“行政申诉状”。但是《行政诉讼法》解释却没有申诉的规定,而是在第七十三条用“申请再审”来表述。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不服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申诉状”或“行政再审申请书”均可。

3、民事申请再审。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因此,对于民事申请再审,应当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若当事人提交的是“民事申诉状”,应向其释明让其更改为“民事再审申请书”。

助学贷款申诉的申诉书范本?

关键字: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尊敬的中国农业银行东海分理处领导: 黎明大学经济管理系2004级会计与审计专业学生XXX,男,身份证号:35052519841106XXXX;由于家庭经济贫困,全家上下6口人的生活来源仅靠双亲单薄的农业收入,加上爷爷病重,常年在床无法下地行走,弟弟还在读书;每年必须从家里拿出大部分的金钱来供给我和弟弟的学业。

父母亲的担子一天比一天重了,身体状态也大不如从前了,如今已经无力支付得起我所在学校专业的高额学杂费;平日里虽然全家省吃俭用;假日里我出去打工;但所得离我学费还相差一大截。为了继续求学,顺利完成学业。

我不得不向贵行提出申请,希望可以获得适当的帮助!

本人愿意遵守与贵行所签定贷款合同所有条款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认真履行相应义务,按时交利息和到期还本付息;在学校遵守学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积极主动配合领导工作;争取把每分钱用在该用的地方上。

恳请领导给予批准支持,不胜感激。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X 2005-11-25

刑事诉讼风险的原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一、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的原则

二、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追诉的原则

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四、依靠群众的原则

五、审判公开的原则

六、两审终审的原则

七、追究外国人犯罪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原则

八、国际司法协助的原则

刑事诉讼法目的与刑事诉讼目的的区别?

刑诉法的立法目的写在法律中,是从国家层面谈起的: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刑事诉讼的目的可以从各方参与人、当事人分别谈起,但中心目的是通过控辩活动解决指控的犯罪是否成立和如何给予外理,各方的目的并不一致,甚至对立,中问有协作,配合,服务,监督,居中裁判,也不乏对抗。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481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