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正文内容

门面合同租金滞纳金是多少?

2023-08-31 15:27:19法律知识1

门面合同租金滞纳金是多少?

租金滞纳金是不定的,要看和老板之前的合同怎样规定的,一般的合同都是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商铺租赁合同中如果有约定滞纳金的,按合同约定支付,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不能主张滞纳金,但可以主张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租金的滞纳金过高如何认定?

商铺租赁合同中如果有约定滞纳金的,按合同约定支付,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不能主张滞纳金,但可以主张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租金滞纳金每天多少是合法?

百分之三十为合法。

1、法律对滞纳金的数额有具体规定。即对于行政处罚中的滞纳金,最高不超过行政处罚的本金数额。

2、对于民事合同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最高不能超过违约损失数额的30%,超过30%的,即为过分高于所遭受的损失,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商铺未交租金滞纳金收取标准?

商铺滞纳金一般是百分之三十。

法律对滞纳金的数额有具体规定。即对于行政处罚中的滞纳金,最高不超过行政处罚的本金数额。

对于民事合同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最高不能超过违约损失数额的30%,超过30%的,即为过分高于所遭受的损失,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法律保护的民间利率是多少?

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最高应为36%。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借款人没有给付而出借人请求给付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对于借款人已经自愿给付了的,法院也不认定为不当得利,也不会判决借款人返还;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兰州商铺的租金是多少?

那就是每个月差不多8300的租金,商铺单价是租金的3倍左右,也就是估计24000/平米。90*24000= 2 160 000元

秦皇岛的店面租金是多少?

估计年租金30万左右,这么大的店面比较少,价格了解的不多,仅供参考,一般签1—2年,签的再长,租金会涨的比较多,秦皇岛最繁华的地段在太阳城,当然租金也要高很多,一定要临街的店面才行,太阳城胡同里边的普遍生意不咋好,其次才是金三角,你可以在太阳城、金三角一带转转,打听打听,秦皇岛商业中心就那么大点的地方,用不了半天就都转下来了,或者上网搜搜,58同城网、赶集网之类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义乌小商品城的租金是多少租金是多少,最好能?

分区域,一期二楼摊位整间一年要40万--50万,一楼的也要20万,也可以半间租。执照没有多少钱,一个月国税,地税,工商加在一起2000多。

社保的滞纳金上限是多少?

滞纳金的封顶金额是本金的40%,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如果用人单位长时间没有缴纳社保费用,补缴社保滞纳金根据欠缴时间计算超过了8000元,社保征收部门也只能按照8000元收取滞纳金。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发票的滞纳金和罚款是多少?

一、欠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如何计算?

滞纳金是针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或者不按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的金额,它是税务机关或者债权人对逾期当事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能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还要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滞纳金的性质界定是什么?

滞纳金是指税务机关基于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事实,而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附带征收。各国法律对滞纳金的法律性质的认定并不一致,大体包括以下几种:

1、损害赔偿说。该说认为,税收债务是一种公法上的金钱给付之债。当清偿期届满时,如果纳税人不能如期履行义务,就会构成迟延履行,进而给债权人带来损失,需要通过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等方式加以弥补。基于此,滞纳金的比例不能太高,虽然其可以高于金融机构贷款的利息率,但是大致不能超出民间借贷的利息率太多。

2、行政处罚说。该说认为,滞纳金是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未及时缴纳税款的一种经济制裁措施。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滞纳金具有惩罚性,滞纳金即罚款。

3、行政秩序罚说。依照此说,滞纳金是对纳税人过去违反税法义务行为的制裁。如果按照这种理解,滞纳金与罚款实际上没有任何差别,将滞纳金列入税收附带债务也没有合理性可言。

4、损害赔偿兼行政执行罚说。该说认为,滞纳金主要是一种迟延履行的损害赔偿,但同时也兼有行政执行罚的性质。如果滞纳金只是一种行政执行罚,那么在征收滞纳金的同时,还应该加计利息。然而实际上,滞纳金与利息从来不会同时课征。

综上所述,税务局在进行公司企业申报税费时,应当规定纳税的时间和期限,如果个人或者公司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交纳相关罚金的,则会产生滞纳金,具体的标准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公司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税费。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473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