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法律行为无效,从法律行为也当然无效是什么意思,举例说明?
一、主法律行为无效,从法律行为也当然无效是什么意思,举例说明?
无效民事行为中,绝对无效与当然无效区别:
1、绝对无效更多地体现民事行为的无效的不可补救性;而当然无效更多地体现无效民事行为本身的违法性。
2、绝对无效,就是不可能再有效,也就是说这个民事行为是不可补救的。以合同为例,就算当事人已经全部或部分履行了,都不能改变合同无效的状态;当然无效,是指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在法律上的当然无效,即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
3、所谓绝对无效指民事行为虽然具备了全部成立要件已经成立,但因为欠缺生效要件而实际上完全不发生当事人所欲发生的法律效力。而所谓当然无效即不问当事人的意思如何而当然不生效力,既不需要当事人主张其无效,也不需要经过任何程序。
二、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解释包括
按照法律解释的主体和效力不同把法律解释分为法定解释和学理解释两大类。
(1)法定解释
法定解释又称正式解释、有权解释,官方解释和有效解释,是指法律确定的国家机关或个人依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对法律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法定解释的特点是:解释的主体是法定的,不是任意的;所进行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与所解释的法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法定解释,人们散卖判往往依据解释主体的不同,划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
(2)学理解释
学理解释又称正式解释、无权解释、任意解释,是指非法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法学工作者以及报刊等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含义所做的胡卖胡说明。其特点是不具有法律效力。
--李龙主编:《法理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65页。 法律解释按照效力来划分有法定解释(有效解释)和任意解释(学理解释)两大类。法定解释是指根据法定权限由特定的主体进行的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解释。学理解释是指没有法定普遍约束力的解释,主要表现为理论研究、案件辩论和法制宣传。
我国法律解释从主体地位及其效力来划分,大体上有以下几种:
(1)立法解释。这有两种情况:一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宪法和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补充规定的问题所进行的解释。另一种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地方性法规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补充规定。
(2)司法解释。指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进行配棚的解释。
(3)行政解释。冲改指由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针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
三、行政解释具有法律效力吗?
行政解释是一个法理上的概念,是法律解释的一种。它是指行政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幅度的,对行政法律规范的含义进行探求和说明的活动内,基于法律规定的目的和宗旨,以适用行政法为目的.
在审判实践中对于此类行政解释不能无条件的将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为法律、法规或规章赋予特定行政机关的解释权只表明特定行政拥有解释特定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资格,而不意味着这种解释具有绝对的法律效力。
四、行政许可法释义具有法律效力吗
没有。法律释义一般是专家学者对法律的解释,属于他们的个人见解,没有法律效力。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