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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的执行机关包括哪些?

2023-08-29 22:09:15法律法规1

刑罚的执行机关包括哪些?

  刑罚执行,是指有行刑权的司法机关将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   一、判决裁定   1、已过法定期限而未提起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2、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3、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人民法院的判决在生效前一律不准交付执行。   二、司法机关   1、监狱,是刑罚执行的专门机关,负责执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刑罚的执行;   2、公安机关,负责执行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执行;   3、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罚金、没收财产、死刑的执行。   4、司法局,负责执行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等刑罚的执行。   刑法执行由行刑、减刑、释放三个部分组成。

我国执行法律的主要机关是?

执行机关是什么

  执行机关即执行的主体,是指行使国家执行权、运用国家强制力,实现生效司法文书内容的机关。我国的执行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国家执行权。

执行机关是什么

  二、刑事案件执行机关有哪些

  1.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负责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的执行。

  2.监狱。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执行刑罚。未成年犯监狱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的执行。

  3.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负责执行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1年的有期徒刑和拘役缓刑、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等的执行。

  三、执行机关和行政机关有什么区别

  划分标准不同。

  执行机关是指国务院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出或指定的决议、决定、法律。是针对国务院对于全国人大的功能而说的。

  行政机关是指国务院是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国的最高一级政府。这是国务院的性质。

我国法律监督机关包括哪些?

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检察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

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遵循的程序:人民检察院发现并且认为有犯罪行为时,应当依照司法程序立案侦查,或者指令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认为必须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将原案撤销。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的以外,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

拘役的执行机关?

拘役是一种刑罚,对于所有刑罚,都是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

但是不同的刑罚执行

拘役的执行单位是什么机关

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

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就近执行并非泛泛而谈,它具体指的是由受刑人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立的拘役所执行。

需要说明的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同,这是因为这些人享有每个月探亲待遇,每个月可以回家住一到两天,并且如果参与了劳动,可以获得适当的劳动报酬。

另外,拘役期限是否可以无限制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如果数罪并罚,即有两罪被判处拘役,则两者的总刑期不能超过1年。先前有被羁押的,羁押1日可以折抵刑期1日。

什么是拘役

拘役指的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强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在我国《刑法》中,拘役是我国主刑的一种,是对犯罪分子独立适用的刑罚方法。

从《刑法》关于拘役的规定来看,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主刑,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短期羁押的犯罪分子。

拘役与刑事拘留有什么区别

从表层上看,拘役与刑事拘留有相似之处,都是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方式。事实上,两者存在着颇大区别,体现在以下诸方面:

1、在性质上,拘役是刑罚方法,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使用的一种强制措施;

2、在适用对象上也有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犯罪嫌疑人不能适用拘役,也就是说必须经法院判决后才能适用拘役;而刑事拘留则适用于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3、适用机关不同。拘役的适用机关是人民法院,刑事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

4、适用法律依据不同。拘役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刑法》,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刑事诉讼法》。

法律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关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权制定、修改和废止宪法及法律的机关。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国家立法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委员长一人、副委员长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秘书长一人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立法方面的主要职权是:解释宪法、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进行部分的修改和补充,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法规;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②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权创制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享有国家立法权以外,根据现行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国务院享有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的权力;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可以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发布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提请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规章;民族自治区和自治州、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

法律执行的概念?

1、法律执行是法理学的一个概念。

2、法律执行,又称执法,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

广义上的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把法律规范运用到具体人和具体事的活动。既包括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包括司法机关适用法律的活动。

狭义上的执行,仅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过程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

我国的法律机关是?

立法机关是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的国家机关。中国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就广义的“法”而言,立法机关的范围也相应扩大。如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订自治法规等。

只有国家机关才能执行国家法律吗?

国家法律规定全体公民都要遵守,对于法律的执行,只有有执法权的国家机关才能进行执法行为。

行政机关的行政法律责任包括什么?

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人因违反行政法规范而依法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它主要是行政违法引起的法律后果。   行政法律责任的种类分两种:

一、制裁性责任,包括通报批评,没收、追缴或责令退赔违法所得,行政处分   

二、补救性责任,包括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返还权益、履行职责、撤销违法决定、行政赔偿

先于执行的法律意义?

先予执行的概念和意义

1、先予执行,是指在终局执行以前,为了权利人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急需,法院裁定义务人预先给付权利人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的措施。

2、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六十九条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

3、先予执行应当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的急需为限。先予执行的着眼点是满足权利人的迫切需要。例如,原告因高度危险作业而遭受严重的身体伤害,急需住院治疗,原告无力负担医疗费用,而与负有承担医疗费用义务的被告不能协商解决,原告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民事案件从起诉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如不先予执行,必然使原告的治疗耽误时间,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在这样的案件中,如不先予执行,等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再由义务人履行义务,就会使权利人不能得到及时治疗。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先予执行,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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