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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什么是承揽法律关系?如何界定承揽和雇佣? 谢谢?

2023-08-29 07:09:50法律知识1

请问什么是承揽法律关系?如何界定承揽和雇佣? 谢谢?

根据合同法规定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法律关系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

最常见的承揽就是修理各种东西。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雇佣就代表着雇工出现意外,雇主负责,承揽则是承揽人对手下雇佣负责,定作人对承揽人和手下雇工出现的意外不承担责任。

人把原材料或者物品交给承揽方,人到时候直接给钱拿东西就行了。装修工程和建筑工程合同也是承揽合同的一种。装修合同签订后,直接把材料和图纸交给对方,对方因为施工发生意外的话,是承揽人(雇主)对其手下的雇工产生责任。

这时候的承揽人和手下的雇工之间是一种雇佣关系。

上边的例子应该可以比较出雇佣和承揽的界定了。

承揽一般代表着少点责任,雇佣关系则责任就大多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9、11条清楚说明了雇佣关系所要承担的责任

吊车干活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属雇佣关系。任务单一且没有系统性的施工。

装空调是雇佣还是承揽?

是雇佣。也是能够让空调公司直接有专业的工作人员能够给他们发放工资,并且能够让他们到指定地点给你安装,同时也是能够让这个安装比较标准宽松

上下货属于承揽法律关系吗?

我觉得这个应该是不承担法律的,他们只是工人

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有什么区别?

最高院关于承揽关系和雇佣的区别:

1、雇佣关系中雇佣人与雇工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工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雇佣人可以随时干预雇工的工作,雇工的劳动系一种从属性劳动;

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地位平等,承揽人对工作如何安排拥有完全的自主权,定作人无权干预,承揽人的劳动是一种独立劳动。

2、雇佣关系中,雇佣合同的标的注重雇工无形的劳务给付,以供给劳务本身为目的;

而在承揽关系中,承揽合同的标的着重表现为物化的劳动成果,重在有形工作的完成,是以提供通过劳务产生的工作成果为目的的。

可见,雇佣关系侧重于劳动者出卖劳动力的行为,承揽关系则侧重于通过劳动完成的劳动成果。

3、债务不履行时,两者是否构成违约的标准不同。承揽属于交付劳动成果型的合同,没有交付成果或交付的成果不符合约定,即构成违约;而雇佣不涉及工作成果的交付,侧重于提供的劳务是否合格,雇工未按照雇佣人的要求提供劳务即构成违约。

4、合同义务可否转移不同。在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可将承揽的工作部分交给第三人完成;而雇佣法律关系中,雇工不能将自己应负的劳动义务转移给他人承担,必须以自己的技能亲自履行。

5、报酬的支付标准二者也有区别。雇佣关系中雇工的工资系计时工资,按照工人的劳动时间支付的工资,是资本主义工资的基本形式之一。而承揽法律关系中承揽人的报酬则系计件报酬。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请人开车送货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雇佣关系!请人开车送货是雇佣关系,你是雇主驾驶人是你的雇员,“雇佣”关系是指雇主(老板)购买的车辆,以雇主(老板)按双方约定支付工资雇佣驾驶人(雇员、打工仔)为雇主(老板)工作,驾驶人(雇员、打工仔)与盈亏无关;“承揽”关系是驾驶人自己的车,老板(业主)货物须运输,双方按市场行情约定单价由驾驶人承运,驾驶人自担运输风险和盈亏。

别人雇佣我的货车给他送货。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

承揽关系。如当事人之间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定期给付劳动报酬,所提供的劳务是接受劳务一方生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反之,则应当认定为承揽。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1.责任归责原则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主对雇员的人身损害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和替代责任;在承揽关系中,定作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和合同责任

2.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雇佣的目的在于给付劳务;承揽在于交付劳动成果,重在有形工作成果的交付

3.劳务专属程度不同。雇佣关系中雇员一经选定非经雇主同意不能由第三人替代;而承揽活动中,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工作不属于主要的部分交由第三人完成

4.劳务给付的专属性不同。雇佣关系中的劳务具有从属性,雇员要服从雇主的指示和安排;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工作不是主要部分交由第三人完成

5.适用法律不同。雇佣关系适用民法通则,承揽关系适用合同法

快递员和快递公司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肯定是雇佣关系啊!快递员受聘于某个快递网点,派送快件,然后从快递网点领取工资。这是典型的雇佣关系。

搬运工同公司之间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

如果搬运工和公司没有签订合同,不管是口头还是书面都没有,那么就是承揽关系。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

承揽法律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承揽关系是一种典型的完成工作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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