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内容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认定标准?

2023-08-28 20:38:41法律法规1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是:

其中“知道”即指权利人了解权利被侵害事实,可以开 始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至于权利人在事实上能否 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则在所不问。

这一规定从民法意思自治的精神出发,完全有效地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应当 知道”则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不论当事人事实上是否知道 权利受到侵害,只要从客观上存在知道的条件和可能性,

即 使权利人由于主观过错,应当知道而没有知道其权利受到侵 害的,也应当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这一规定是前一规定的补充,是为了防止权利人的权利滥用,借口不知道权利被 侵害而规避诉讼时效,而且这在审判实践中也更容易把握和 操作,从而与前一规定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司法解释?

“知道”是指有直接证据证明行为人知道某种状态(某件事、某种道理等);如出租人在转租合同上签过字,就可直接证明其“知道”。

“应当知道”是一种法律推定,是指按照一般人的普遍认知能力可以推断出行为人应当知道某种状态。如虽然出租人否认自己知道转租一事,但有证据证明出租人每天都到出租房中聊天,与承租人、转租人都是好朋友且天天在一起。而转租后该房内各方面都发生了改变,因此按一般人的判断即能推断出出租人对于转租一事“应当知道”。

法律知识全知道?

1、胎儿也有继承权?

有继承权,但如胎儿分娩时为死体的除外。

2、哪些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哪些组织能向法院申请认定某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4、哪些机构能作为被监护人的临时监护人?

被指定监护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5、老年人能选择自己的监护人吗?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在自己的近亲属、其他人或组织事现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确定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6、因突发情况导致被监护人无人照料,怎么办?

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7、离婚时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可委托其父母代为抚养吗?

法律未明文规定禁止,即可以。

8、被宣告失踪的人,其财产由谁代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如有争议,由法院指定。

9、个体工商户的债务,由谁承担?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则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如无法区分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

10、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责任由谁承担?

由法人承担。如果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合同,只要相对人不知道其实际权限的,该合同对法人仍然有效。所以,选聘法定代表人非常重要,一般由控股股东的自然人担任。

民事诉讼时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什么意思?

您好,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指: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

应当知道”是损害不明显、过错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不明显的一种推定情形。知道与应当知道只是一个损害明显程度问题以及时间问题。那么仅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是否足够启动诉讼程序?那还不行,还得知道是谁侵害了自己的权利。“知道”的内容包括知道权利被侵害和被何人侵害。

青少年应该知道哪些法律?

为了更好地保护青少年,我国颁布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来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本法。

18岁要知道的法律?

答:十八岁已经是成年人,了解法律常识是有好处的。

普通人应该首先了解一下刑法,哪些事情不能做,不犯法,是最基本的。

然后就是和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比如交通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劳动法,保险法等。当然基础法律,宪法也必不可少,

然后,要清楚不同的事情,由哪些部门负责处理。比如治安需要公安部门,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门,民事纠纷到法院。中间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据等。

列举你所知道的法律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宪法,刑法,民事诉讼法,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经济合同法,合伙法,合伙企业法,所得税法,破产法,土地管理法,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2岁必须知道的法律?

1.

窃盗罪:所谓窃_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强盗罪:是拿着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伤害罪: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依据受伤

HR们要知道哪些法律、法规?

HR应该了解的法律法规:

一、劳动法律法规汇总:

A.《宪法》:宪法中的规范都只是原则性的规定,一般不能直接适用;

B.劳动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劳动方面的基本法律与一般法律;包括《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职业病防治法》等;

C.劳动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的法律规范文件,包括《工伤保险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等;

D.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含《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四个;

E.地方性劳动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包括《工资支付条例》等;

F.部门规章:国家各部门制定的与劳动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包括《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最低工资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

G.地方劳动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适用于本地区的规范性文件;

H.仲裁会议纪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会员发布;

I.重要判例:法院系统的劳动争议指导性案例,虽不能直接适用,但其裁决依据值得关注。

二、重要的劳动法律法规:

网说从事劳动关系的HR每天要与64部法律法规打交道,则HR一生涉及的法律超百部,如此众多的法律法规不仅是新入门的HR无所适从,也让老HR茫然无绪,其实捋一下,不难发现,最重要最常用的法源依据是:三法、四解释。

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订)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制订)

《工资支付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订)

四解释: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从事法律职业应当具有的?

对于从事法律行业的人而言,良好的口才和表达能力是必须的素质,这不只是对律师的要求。除了口才,法律行业工作者,还应该具备的素质有:

一、良好的业务知识

根据你所专攻的法律领域,熟练掌握其基础知识,例如: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等。作为法律工作者,还需要保持持续深造学习的热情,不断提升和精化所处子领域的业务能力。必要时,多去跟前辈们切磋交流。

二、优秀的外语能力

学习国内外丰富的行业知识,也是法律工作者必备的素养,尤其是各国的社会经济、金融、科技等领域的知识,更要了解。

三、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在法律工作者的实际工作中,接触到的不再是课本上的案例,而是实实在在的案件。缜密的逻辑思维,清醒的头脑,可以帮助你思考每个细节,判断事情发展的趋势,进而发掘案件的核心和本质。

四、一定程度的文学素养

法律工作者在工作中难免会碰到文书类工作,如何在文案中体现明确的观点,清晰的思路,以及流畅的推理线索,这都是要依赖文字能力的。

五、良好的心理素质

有的法律工作者的工作氛围,长期处于高压状态,每天要守护法律带给社会的正义,报告保持公平公正的态度,往往在责任重大的环节要充当正义的化身,极其考验心理素质。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463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