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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生效的时间? 法律规范生效的时间?

2023-08-27 20:11:47法律法规1

法律生效的时间?

  法律的生效时间 :  法律生效的时间一般是根据法律的具体性质和实际需要来决定的。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自法律颁发之日起生效;  (2)由该法来规定具体生效时间;  (3)由专门法决定规定该法的具体生效时间;  (4)规定法律颁布后到达一定期限开始生效;  法律法规的施行日期:  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来具体确定,必要时还应由法案的提案机关或者人大的统一审议机构在相关报告中予以说明。  施行的起始日期,为便于记忆起见,一般选为某月的1日或者15日;  施行准备期依不同需要,可定为半个月、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不等。  一般而言,地方性法规的施行准备期可稍短,例如一个月;  而法律的施行准备期,考虑到全国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为期较长,一般至少三个月,施行难度大的法律可能需要半年以上。  由此可见,立法时合理设置施行准备期十分必要,立法机关在法律法规通过和公布后加强对施行准备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非常重要。这应当作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之一,也是人大立法职能和监督职能的结合部。  有鉴于此,为了保证法律法规的切实施行,作为一项立法技术规范,应当在充分考虑施行准备工作量的情况下,在法律法规中具体规定法律法规的施行日期(自某年某月某日起施行),一般不宜笼统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只有当立法调整的事项特别紧迫、法案需要尽快生效时,才可以不考虑施行准备期,作出“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规定。至于地方立法,一般不会出现此种通过后即需施行的特别紧迫的情形。

法律规范生效的时间?

  法律公布之日  法律规范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什么叫开始生效、在什么时间终止生效以及对其生效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具有溯及力。  (一)法律规范的生效时间  法律规范的生效时间通常有三种:  1.从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  2.法律本身规定了生效的具体时间。  3.法律本身规定了其生效时间取决于其它法律的生效施行。  (二)法律规范终止生效的时间  法律规范终止生效的时间通常有:  1.新的法律公布实施后,原有法律自然失去效力。  2.新的法律公布生效时,明文规定原有的同类法律废止。  3.有的法律因已完成其历史任务而自然失去效力。  4.法律本身明确规定生效期限,期限届满自行终止效力。  5.由有关机关颁发专门的决议、决定,宣布废除某些法律,从宣布废除之日起,该法即停止生效。  法律规范终止生效还可分为明示废止和默示废止。  (三)法律规范的溯及力  法律规范的溯及力,是指法律规范对其生效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在一般情况下,法律不溯及既往,但也有一些例外。在刑法的适用上现代各国通常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不服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该如何申诉?

  1、不服已经生效的裁定、判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3、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4、申请再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二)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三)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四)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法律正式生效时间?

法律生效的时间一般是根据法律的具体性质和实际需要来决定的。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自法律颁发之日起生效;

(2)由该法来规定具体生效时间;

(3)由专门法决定规定该法的具体生效时间;

(4)规定法律颁布后到达一定期限开始生效;

法律法规的施行日期:

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来具体确定,必要时还应由法案的提案机关或者人大的统一审议机构在相关报告中予以说明。

施行的起始日期,为便于记忆起见,一般选为某月的1日或者15日;

施行准备期依不同需要,可定为半个月、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不等。

一般而言,地方性法规的施行准备期可稍短,例如一个月;

而法律的施行准备期,考虑到全国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为期较长,一般至少三个月,施行难度大的法律可能需要半年以上。

由此可见,立法时合理设置施行准备期十分必要,立法机关在法律法规通过和公布后加强对施行准备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非常重要。这应当作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之一,也是人大立法职能和监督职能的结合部。

有鉴于此,为了保证法律法规的切实施行,作为一项立法技术规范,应当在充分考虑施行准备工作量的情况下,在法律法规中具体规定法律法规的施行日期(自某年某月某日起施行),一般不宜笼统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只有当立法调整的事项特别紧迫、法案需要尽快生效时,才可以不考虑施行准备期,作出“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规定。至于地方立法,一般不会出现此种通过后即需施行的特别紧迫的情形。

为什么民事判决没有写生效时间?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对一审民事判决书有提出上诉的权利,一审民事判决书因此而不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而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上诉的,那么当然地不存在对一审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的问题。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均未对一审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那么该一审民事判决书则发生法律效力,义务人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内未自动履行义务的,申请执行人就可依此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而开始计算期限应分为二种:

(1)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原告已收到民事判决并表示不上诉或已丧失上诉权,申请执行的期限应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2)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原告未收到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期限应以原告收到生效法律文书并明确表示不上诉或逾期未上诉时起算。

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生效后还能调解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其他内容如下: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借贷民事判决书依据的法律?

一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判决。

我国法律生效的时间?

法律公布之日或法律中规定的时间

法律发生效力的环节?

法的遵守,即守法。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去从事各种事务和行为的活动。 法的执行,即执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 法的适用,即司法。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法律监督,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依法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2021生效的法律?

2021年6月生效的法律法规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

一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颁布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2020/10/17

实施日期:2021/6/1

立法目的: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

颁布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2020/10/17

实施日期:2021/6/1

立法目的: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颁布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2020/11/11

实施日期:2021/6/1

立法目的: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颁布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2020/12/26

实施日期:2021/6/1

立法目的: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颁布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2021/4/29

实施日期:2021/6/1

立法目的: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颁布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2021/6/10

实施日期:2021/6/10

立法目的: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我国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颁布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2021/6/10

实施日期:2021/6/10

立法目的: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我国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 行政法规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颁布机构:国务院

颁布日期:2021/2/9

实施日期:2021/6/1

立法目的:为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

三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以原告滥用权利为由请求赔偿合理开支问题的批复

颁布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日期:2021/6/3

实施日期:2021/6/3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的决定》的通知(2021)

颁布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日期:2021/6/9

实施日期:2021/6/1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颁布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颁布日期:2021/6/17

实施日期:2021/6/17

立法目的:为进一步依法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其上下游关联犯罪实行全链条、全方位打击。

四 司法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意见

颁布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日期:2021/5/14

实施日期:2021/6/1

立法目的:为深化行政诉讼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优化行政审判资源配置,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五 行政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颁布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颁布日期:2021/6/3

实施日期:2021/6/3

六 部门规章

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

颁布机构:国家档案局

颁布日期:2020/12/12

实施日期:2021/6/1

立法目的:为了加强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科学管理,确保档案完整、安全与有效利用,更好地服务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

颁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颁布日期:2020/12/25

实施日期:2021/6/1

立法目的:为促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工业互联网标识服务,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保障标识解析体系安全可靠运行。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颁布日期:2021/4/8

实施日期:2021/6/1

立法目的:为了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

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

颁布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

颁布日期:2021/5/26

实施日期:2021/6/1

立法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办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纠纷行政裁决案件。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颁布机构:中国银保监会

颁布日期:2021/6/2

实施日期:2021/6/2

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

颁布机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布日期:2021/6/3

实施日期:2021/6/3

立法目的:为建立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机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关键业务和服务不中断,实现有序恢复与处置,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金融稳定。

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

颁布机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布日期:2021/5/11

实施日期:2021/6/27

七 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颁布日期:2021/4/2

实施日期:2021/6/1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落实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颁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颁布日期:2021/4/29

实施日期:2021/6/1

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颁布机构:生态环境部 中央文明办

颁布日期:2021/6/2

实施日期:2021/6/2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财政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颁布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颁布日期:2021/6/3

实施日期:2021/6/3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颁布日期:2021/6/4

实施日期:2021/6/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暂行)》的通知

颁布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

颁布日期:2021/6/7

实施日期:2021/6/7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

颁布日期:2021/6/7

实施日期:2021/6/7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机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应急管理部

颁布日期:2021/6/7

实施日期:2021/6/7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2021)

颁布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

颁布日期:2021/6/8

实施日期:2021/6/8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公布《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的公告

颁布机构: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颁布日期:2021/6/9

实施日期:20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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