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债的法律规定? 法律效应?
赌债的法律规定?
一、赌债偿还的相关法律规定
赌债是非法的,当事人可以拒绝偿还。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134条第3款及《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163条、第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2)《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二、夫妻一方欠赌债怎么办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三、赌债可以打官司要吗
所谓堵债,就是因赌博而欠的债。这样的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是不需用偿还。因为赌博本身就违反了法律法规,所以,赌博产生的债务自然就不受法律的保护了。
1、因赌博产生的债务关系,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规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当然赌债就无效;
2、赌债虽经借条赋予其合法的外衣,但掩盖的是其违法的实质,这种借贷关系不受法律支持和保护。
3、由于赌债偿还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受领赌债属于不当得利。
根据法律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因此赌债是非法的,当事人可以拒绝偿还。
法律效应?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或者赋予的约束力。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都有一定的约束力,要求人们按照法律文件规定的那样行为。
法律效力有时还指某种行为或事实在法律上的效果,即能够获得肯定性法律后果,例如一份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能够获得法律的保护。显然,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合法的行为和事实的效力是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赋予的。只要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就当然地具有一定的效力。
法律边界效应?
法律是围绕道德的基础上建立的,法律的边界也是道德的底线。
临时发票有法律效应吗?
发票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原始证明。由于发票上载明的经济事项较为完整,既有填制单位印章,又有经办人签章,还有监制机关、字轨号码、发票代码等,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它为工商部门检查经济合同,处理合同纠纷,法院裁定民事诉讼,消费者向销货方要求调换、退货、修理商品,公安机关核发车船牌照,保险公司理赔等,提供了重要依据。
所以消费者个人养成主动索取发票的习惯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保障。
老地契有法律效应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五二年以前的老土地证没有法律效力,因为那是土地私有制时期的产物,与现行的土地公有制是不符的,经过土改后国家把土地都收归国有,以前的土地所有权证书就都不具有法律效力了。五二年后的新的土地证是有法律效应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你一直居住在该地,或者有该地的使用权,那么将地契换成新的土地证即可。
法律变迁:
1950年通过的《土地改革法》规定“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一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经营、买卖及出租其土地的权利”。到1953年时,《土地房产所有证》作为权属凭证大量颁发给个人。
1982年宪法确立了土地公有,即国有所有和集体所有,标明使用权的《宅基地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以及现在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应运而生。原有的老房契、老地契自然失效。但作为证明权属来源的凭证,虽不能直接产生物权法律效力,但依然是其主张物权(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证据之一。
出院小结有法律效应吗?
出院小结是受害人受到伤害后的就诊治疗及恢复情况的总结,在法庭上作为证据用。
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符合规定就有法律效力。
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
(一)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二)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三)合同的标的和内容都必须合法
(四)必须是互为有偿的
(五)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钉钉有法律效应吗?
钉钉只是一种考勤连网系统,只能作为违反法律行为的参考证据…
公积金账单有法律效应吗?
有法律效应的,国家正规机关出具的
电子借条有法律效应吗?
电子借条照样具有法律效力。
我国民事诉讼法已经规定,电子数据是证据的一种。也就表明了特定利益事项,有确定的载体和可以清晰再现的电子数据,与书面的数据形式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所以说,电子借条也是借条。律师建议,通过支付宝等“借条”平台发生的借贷关系,在电子借条中借款人必须写明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息和借款用途,并且签署电文版借款协议,这将便于双方保留出借、还款的相关证据,较之普通的民间借贷关系更具有法律保障,双方都应保留原始的电子信息,切莫随意删除。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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