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拘留的法律规定? 拘留不执行啥意思?
执行拘留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拘留不执行啥意思?
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意思就是虽然作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但是并不执行,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有四种。例如已经满14周岁但是还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70周岁以上的老人,怀孕或者是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已经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拘留不执行有案底吗?
满足下列条件不执行行政拘留,不会留案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除以上的条件外,未成年犯罪是会有案底的,不过未成年人的犯罪资料非司法机关办案不得调阅。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行政拘留公安机关会依据规定,将处罚档案长期保存,因此,行政拘留会留下违法案底。不可以被消掉,是留在档案记录里的,除非由于数据不同步,户籍地公安机关未得知,但是处理地公安机关肯定是有记录的,而且不可能通过。
哺乳期不执行拘留的什么时候拘留?
法律规定,妇女在哺乳期被裁决拘留的,只裁决不执行。
70岁老人拘留不执行的后果?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中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七十周岁以上,依照i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这样规定,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年迈的人大多身体较弱,因此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有可能进一步引发健康恶化或造成其它隐患。当然,对七十岁以上老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执行行政处罚,并不意味着免除他的责任,还可以依法对其执行他更为合适的处罚方式。
60岁老人拘留不执行的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以享受一些特殊的法律保护措施,包括在特定情况下被拘留时可以不予执行拘留。具体规定如下:1. 对于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如果患有重病需要治疗,且能够提供医生证明,可以申请免于执行拘留。2. 对于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如果在拘留期间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治疗,且能够提供医生证明,可以申请出狱或暂停执行拘留。3. 对于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如果因为身体原因无法进行劳动,或者劳动能力受到限制,可以申请免于执行拘留。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并非绝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执行。如果老年人的行为涉及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法律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这些特殊规定不适用。
暂缓执行的行政拘留可以不执行呢?
暂缓执行的行政拘留如果没有违反条件就不执行。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第一百零八条 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扩展资料:
一、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则不得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
同理,如果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决定前,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已经裁定不予受理行政诉讼的,对被拘留人也不得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
二、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申请,既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提出,但都必须在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尚未执行或者尚未执行完毕前提出。因为如果行政拘留决定已实际执行完毕,就不存在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问题了。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必须由被拘留人亲自提出,其近亲属及其他人均无权提出。
三、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关键条件。如果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会发生社会危险的,则不能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这里所称的“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主要是指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被拘留人不会逃跑、干扰和阻碍证人作证、串供、毁灭、伪造证据、再次实施违法犯罪等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
治安拘留可以不执行吗?
行政拘留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不执行: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强制执行被拘留后后面还执行不?
拘留是对不执行法院判决义务的惩罚,不能代替执行义务。
办案民警有权决定拘留不执行吗?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办案民警在办理案件时,如果认为当事人符合拘留不执行的情况,需要申请单位领导审批,然后呈请上级法制审核门审批,最后决定权有局长审批,当时民警是没有权利作出拘留不执行的,必须经过三级审批才可以。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